市城告字(2010)314号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西安市雁塔区双桥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收悉。依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经我办审核,《西安市雁塔区双桥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及《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上述方案。 二、改造拆迁范围: 东起西姜村和521医院,西至西安近代化学研究院,南起绕城高速,北至丈八东路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研究院。(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三、拆迁期限: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四、估价期限: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五、双桥头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应在雁塔区政府的主导下,由你办负责组织实施。 六、严格执行政策,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要认真做好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及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实际问题,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你办应积极协调信访及维稳等部门,切实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拆迁地区的社会安定。 八、拆迁工作完成后,你办应督促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主体按相关规定,做好安置楼建设工作,确保被拆迁群众按时回迁。 特此批复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