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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与爱心更为脆弱需要倍加呵护

 萧雅aaa 2016-01-02

善良与爱心更为脆弱需要倍加呵护


善良与爱心更为脆弱需要倍加呵护
    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俺内心很不平静。 
    有个医学博士在火车上听到广播说有个产妇要生了,急需医生帮助。她想,我就是个妇产科医生,义不容辞。于是二话不说就去了,不仅帮助产妇产下胎儿,还陪同母子到了医院。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孩子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结果前后住院40多天,花了不少钱。
    产妇一家不高兴了,不仅不感谢博士,还将博士扣下,并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年轻的博士心里难受,但想到打官司,也就觉得没什么,依法解决总是要安全些。
    可是法官大人法槌一敲,判定这个医生非法行医导致孩子得了肺炎,赔付医药费和家属误工费一万四千多元。
    这是什么道理?医生接受不了,提出上诉。
    可二审的结果是:维持原判。 
    法官判决的根据是《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本案中的医生离开了她注册的执业地点,所以是非法行医。 
    案件到了这里,博士无话可说,自认倒霉。但本老头有话要说。 
    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做好事反被人讹上了,还吃了官司,好心不得好报。
    如今这样的事情很多,当事人满腹委屈,含泪而退,局外人就说,看吧,如今就是这样的社会就是这样的法官,小心点,遇事绕着走别去惹是非。
    为什么人心那么冷漠,为什么见死不救的事情经常发生,盖源于做好事不得好报的事情太多了,把善良与爱心伤得太惨烈了。如果我们都接受这样的现实,我们这个社会还会继续烂下去,以致每个善良正直的人都会感到无法生存。 
    我们应当做什么?
    不必抨击那个产妇。产妇及产妇一家好歹不分恩将仇报,显示出道德低下,这是应当被谴责的。
    但民众为什么会这样?
    是因为恩将仇报可以得到利益。在利益面前放弃道德,而且是依法办事,这就不能抨击太多。 
    真正要抨击的第一是我们的法律。
    这个《执业医师法》就有缺陷,没有注意到医生在执业地以外的地方救死扶伤的情况。仔细想想我们的法律,有许多存在这样的缺陷。抓小偷的人奋勇追赶小偷,见义勇为吧?可小偷突然倒地死亡,你说咋办吧?照理是没有追赶者什么责任,但法官引经据典,引用民法多少条判你赔偿多少多少,你就不得不服。
    总的感觉,我们的法律没有尽到支持道德进步的义务。好像只是为了方便,就这么一刀切,全然不顾情与理,把道德打得粉碎也与己无关。本老头非法律专业人士,也感到我们的法律应当尽可能地设定一些例外的条款,来救济那些做好事而惹上是非的公民。 
    第二要抨击的是我们的法官。
    判这个医生非法行医因而负有赔偿责任的法官昏呵!他的立足点似乎就是要打击这个医生,让做好事者不得好报。因为执业医师法并没有明确说异地执业就是非法行医,完全是法官的解释。他可以这样解释,也可以不这样解释,只是指出这个医生在实施救助前没有向所在的医院报告,要是报告了,就可以作为医院的行为而不是个人的行为。这是一个工作上的疏忽,而不是非法行医的问题。如果这样判决,这个法官就有人性了,而且有灵性!至于小孩因为羊水倒流引起肺炎的问题,那就更要实事求是,看看医生的操作是否有错。如果因为条件所限,医生操作规范并且尽到了注意的义务,那就完全免责。
    谁来负责呢?产妇自己!为什么?因为你粗心大意,在临产之时出门旅行,大不当! 
    这里还要问的是,这个法官水平不够么?
    不一定!说实话,本老头一个外行能想到的事情,法官大人一定想得到。
    法官大人为什么要下这么一个伤天害理的判决呢?
    这里面就有一个公心与私心的问题。要是法官出以公心,为了声张道德匡扶正义,支持医生见义勇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什么责任呢?
    第一是产妇一家的纠缠。这个很可怕哟!如今的弱势群体,许多已经不是弱势了,他们把七大姑八大姨喊来,集聚法院,法官也会发怵呵!纠纷一起,做领导的就会责怪法官处事不当。如今做领导的,谁愿意惹事呢?这么内外一夹击,法官就会头痛。
    第二是法律人士尤其是律师的纠缠。那些专业人士为了专业也为了银子一般是不会顾及社会责任的,他们仔细瞧这个执业医师法,发现医生在火车上接生违法也,于是就会上诉再上诉,直至叫这个法官认输为止。
    有这么多的顾虑,法官大人也是人,权衡之下,觉得还是得罪医生比较好些。于是就这样了。至于社会影响,对不起了! 
    这就是我们的法律和执法的现状! 
    经常有朋友抨击我们的执法部门不依法办事。这不冤枉。但与此同时,我们的执法部门又普遍地机械地依法办事,机械到伤害社会道德也麻木不仁。经常有朋友非议我们的法律自由裁量的空间太大,这也是实情。
    但可悲的是,我们的许多法官在运用自由裁量之权时考虑的多半不是公平正义,而是各方面的关系和自己的利益。 
    我们这个国家以经济为中心三十多年了,老百姓以金钱为中心也三十多年了,善良与爱心日益淡漠。本来善良与爱心便是以奉献牺牲为核心,非常难得,也非常脆弱,我们的法律环境竟还这样无情,肆意践踏这残存的美德,怎么得了呵? 
    有些朋友可能不认同善良与爱心更加脆弱一说。但事实上,一旦他自己的无私付出遭到别人践踏时,他也会说,好心当作驴肝肺,没有下次了。这几乎是普遍的心态。不是人们的境界低,实在是本性使然。这就是为什么毛主席他老人家教导人们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凡三十年,人们记不住,邓大人倡导大家努力赚钱富起来,一夜就得到全民响应。人性中利己的基因源远流长,需要各方面作持久的努力才能有所抑制,而利他的基因是人类文明的产物,需要百般呵护才能健康成长。 
    呵,说的够多了。本老头最后举臂高呼:法律以及法官们,站直了,担负起救济道德匡扶正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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