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船用灭火报警复示器 1. 概述 船用灭火报警复示器是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监视系统工作状态。在二氧化碳灭火剂释放前,船用灭火报警复示器发出预报警信号,同时箱门上相应舱室预释放指示灯亮;在二氧化碳灭火剂释放过程中,船用灭火报警复示器发出报警信号,同时箱门上相应舱室释放指示灯亮;在二氧化碳灭火剂慢性泄漏或超压泄放时,船用灭火报警复示器发出报警信号,同时箱门上泄漏指示灯亮。 本设备亦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制造。 2.技术参数 1)电源:DC24V 2)工作温度:-10℃~+50℃ 3)相对湿度:<> 3.外形尺寸及结构 ![]() 十八、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检测维护和保养说明 1、本装置时一种新型的高效灭火装置,自动化程度高,密封性能要求严格,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维护检查和保养,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检查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装置的性能参数、动作程序以及各阀件的结构原理、拆装工艺。 3、在每月维护检验时,若发现启动钢瓶的冲装氮气压力跌倒绿色区域以外(低于5.6MPa)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重新冲压。 4、日常应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每季度检查灭火剂重量一次,凡灭火剂净重比充装量减少10%以上的,应查明泄露原因并排除,再予以重新充装。 5、每年应对本装置各阀件进行维护检查。灭火控制线路进行通电,应正常。无异常现象方可继续使用。 6、每年检查储液瓶的支撑情况是否良好,管道的吊架、挂钩及压板是否稳固。 7、每年对管道、喷嘴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一次吹除,吹除时可分段进行。 8、每五年对管道、阀件中使用的O型圈等橡胶密封件进行一次更换,更换后按设计要求进行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9、每五年对连接管进行14.7MPa的水压强度试验和12MPa的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应更换后再用。 10、每五年对管道系统进行一次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按设计要求。 11、每五年对管道阀件及启动瓶组进行拆洗重装,重新试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