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年代,买个房子可是个大事,可是武汉一小区的业主们到了要交房的日子,都拒绝收房,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几天,是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一小区业主交房的日子,可是有多位业主却向《经视直播》的记者反映,由于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变成了实得面积,要加收钱,业主非常不满意,拒绝收房, 据业主们介绍,他们都是2013年在这里购买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101个平方的户型,会赠送门口走道的一块约9个平方的面积。 业主 你看这个图纸上,他说灰色的面积是赠送的,所以我们才花高一两千的钱买的,主要就是看中了这个赠送的。 可是2015年12月31号交房时,开发商却没有遵守承诺,而是要他们将这块赠送的面积进行计算,再交一笔钱。 业主 他们说要我们每个人都多交3个多平方,五万多块钱,我觉得这不合理,这是他承诺赠送的。 为此,购买了这一户型的两百多名业主拒绝收房,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联系了该小区项目部的负责人。 对此记者采访了小区项目部负责人,不过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项目部负责人 我无可奉告,我们有相关制度的,要新闻发言人回答你. 截至发稿时,对方始终没有联系记者,而记者也联系了武汉市房管局,据工作人员介绍,在2014年7月之前,不少开发商常常会将一些通风井、飘窗等面积进行赠送,来吸引市民购房。 为了规范房产市场,2014年7月国家正式实施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其中规定,凡房屋结构范围内标注的飘窗、挑高露台、地下室、通风井等建筑空间,均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即按投影面积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因此,当初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门口走道的一块约9个平方的面积,应按照新规的要求来计算,业主可以跟开发商就改变的面积进行协商. 随后,业主代表们与项目部负责人进行了协商,该负责人表示将在1月7号,等公司相关领导上班后,针对此事,给业主们进行答复. 《经视直播》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了解到,由于这些业主签订合同是在2013年,因此开发商承诺送面积是可以的,而2014年新规定出台后,开发商按照规定再加收钱,也没什么错。不过要注意的是,新规要求的是“计算面积”,而没有说这些面积一定要收钱。也就是说,收不收钱,开发商占据了主动。
当然别人这么做并不意味着这家来自上海的开发商也必须这么做,他们到底会怎么解决呢?我们期待着结果。 你还有其他看法吗?欢迎在下方评论给我们! 来源:湖北经视《经视直播》 |记者:盛明 李钰婷 | 编辑:杨金金 | 主编:余佳 (湖北经视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至朋友圈,公众号转载授权请联系hbjsxmt@qq.com或者致电027-87895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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