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总体设计、统筹推进,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积极建设诚信南京。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全面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开”,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诚信义务,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高司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畅通共享和依法查询、公示、使用。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诚信教育,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实现全体公民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创业发展、奉献社会、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的同等机会。进一步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公共服务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