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江海报览 2016-01-06
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台政〔2013〕4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为临海市域,总面积2203平方公里。历史城区范围为:以台州府城为核心,北至北固山北侧边界,西至灵江东岸,南至灵江北岸,东至钱暄路、灵江路西侧道路红线及崇和广场西部,面积约2.67平方公里。包括西门街、紫阳街府前街、三井巷等3处历史文化街区和继光街历史地段,其中西门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约19公顷;紫阳街府前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约39.1公顷;三井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约9.84公顷;继光街历史地段保护范围面积约5.76公顷。
  三、《保护规划》是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依据,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临海市要将《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按照保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维持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保持临海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内原有的街巷和水系格局、空间尺度、整体色彩。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好具体的保护与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环卫、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并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监督。
  四、你市要指导和督促临海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加强《保护规划》的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维护临海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