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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订车后提车却横遭变故 4S店:加两万二装横费再说

 情愫秋生 2016-01-07

       近日,汽车投诉网接到广州海珠陈女士的投诉。陈女士于11月26日在广州车展订购了一辆奥迪A6L,并交付了定金一万元,合同标明了4S店要在一个半月内交车。

但在近几天,陈女士却接到4S店的电话,说店内现在没有现车,可以从其它地方调车过来,但是要陈女士给两万两千元加装360度摄像头和后排电动尾门才能提车。对于这样的无理要求,车主并没有同意,而4S店方面就叫车主继续等安排,并且给出了狠话:可能明年出新车,价格配置各方面都不同,就不一定保证是陈女士要的车了。

对此,陈女士认为自己已交了定金,而且合同也标明了4S店的交车时间,而4S店却以没现车为由,强行要自己给两万两千元加装360度摄像头和后排电动尾门才能提车,这已涉嫌霸王条款。因此,在协调未果之后,陈女士来到汽车投诉网进行投诉,而汽车投诉网在接到投诉后也第一时间把投诉转给一汽奥迪厂家有关方面进行处理,但截止到目前,厂家方面还没有任何处理结果反馈。

投诉编号:QT211040

车主订车后提车却横遭变故 4S店:加两万二装横费再说

很明显,这是一起巧立名目的加价提车案例,4S店以没现车为由,强行要车主给两万两千元加装360度摄像头和后排电动尾门才能提车,这已涉嫌霸王条款。

有消委会人士认为,一个商品就应当是一个价格,消费者除了应当支付这个价格以外,其他任何的价外价都无权向消费者收取。针对加装360度摄像头和后排电动尾门才能提车这个案例,如果4S店事先不告知消费者,这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事前告知消费者要收取这个装横费用,就涉嫌是霸王条款,无论如何,这都是一起违法事件,4S店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而在这起案例中,如果4S店最终并没有在合同期内将现车交付车主,就会涉及到定金的纠纷。关于定金的纠纷,投诉中一直屡见不鲜。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7条和120条,如果4S店未能按时交车,或者所交车型与合同不符,则4S店构成违约,车主可以依法要求4S店进行赔偿。如果4S店主动解除合同,须双倍返还定金。

据小编了解,目前还有不少4S店在订立销售合同时,会有意无意地忽略掉这些关键信息。而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加价车型中尤其明显。在买车时,车主一定要多留一份心眼,一旦出现纠纷,就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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