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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党的纪律应从我做起

 虎子3888 2016-01-08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一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从我做起,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定理想信念,追求“高线”。理想信念是党员的精神之钙、立身之本。《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四个必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体党员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党员干部应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党员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无阻、决策落地生根。

牢记为民宗旨,坚守“主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也是《准则》和《条例》的一条主线。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为民、务实、清廉”,倾听民声、顺应民意,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以实际行动、为民情怀、务实作风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坚持清廉本色,远离“底线”。廉洁是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准则》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要求党员做到“四个坚持”的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公道正派、襟怀坦荡、克己奉公、艰苦奋斗,更要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权与责、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敬畏纪律规定,不踩“红线”。“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每名党员应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遵纪守法之人,避违法乱纪之事,并自觉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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