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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一个开放的朝代

 紫色梧桐318 2016-01-09
唐朝:一个开放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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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无疑是中国古代最开放的国度,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十分活跃,研究发现,唐朝皇帝的“ 乱 伦 ”失德是其中一个重要诱因。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既然当皇帝的都不讲究礼法道德,朝野上下不拘礼法、不重贞节之风便油然而生,并渐成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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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是中国古代妓业繁荣期,宫妓盛行不衰,地方官妓崛起,家妓普及,市妓发达。朝野上下狎妓淫乐之风盛行。 
 

  唐代宫妓之盛,绝不亚于隋朝,并正式形成教坊妓制度。唐太宗之初宫女是三千人,至唐玄宗时却有“先帝侍女八千人”、“后宫佳丽三千人”之说。玄宗时长安内外共容纳在册教坊妓一万一千四百零九人。其中以宜春院的宫妓级别最高,因为她们常为皇帝表演,被称作“内人”。 
 

    在李唐最高统治者的影响下,社会上淫佚成风。无论是官府迎来送往、宴宾典礼,还是官员们聚会吟诗、游山玩水,都少不了以妓乐助兴,于是官妓迅速崛起。至中唐时已普及到州、府、郡乃至县级衙门。

  官僚贵族们普遍蓄养家妓。白居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之诗句,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之真实写照。唐代的官吏、文人、学子大都不拘泥于礼法,经常出没于妓馆青楼,还常用艳诗新词来描绘自己狎妓之风流韵事。连许多大名鼎鼎的文人墨客也是那烟花柳巷之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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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史书和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中都不难发现,唐代民间男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事较常见,这应该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这些诗歌都写出了女性自由的爱情生活 
 

  唐人对女子婚前贞操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婚前性行为、婚外恋较为普遍。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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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人对婚外性行为并不认为是奇耻大辱,反而当作风流韵事。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薮,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说:我若得此夫,死亦无恨。军官说:暂为夫可乎?赵氏说:暂为夫亦怀君恩。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 
 

    唐代的传奇小说中有不少是写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唐人还竟然把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也加以改编,说织女丢下牛郎,夜夜到人间和情人幽会。情人问她怎么忍心丢下牛郎独自下凡,织女却说:关他何事?何况河汉相隔,他也不会知道。这个故事虽然纯属虚构,但却反映出当时唐人的开放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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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是一个妇德严重失范的朝代,女性亦可不重贞节,不守贞操,并获得一定程度的性自由。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是唐代的普遍风气,不受社会舆论谴责。

    据《新唐书?公主传》载,唐代公主再嫁的达二十三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对此不以为怪。 
 

        此风不仅存在于朝廷帝王之家,官僚贵族的女儿改嫁的也很多,庶民的妻子,夫死后亦可改嫁。有的甚至提出离婚,还有夫妻不合协议离婚的。 
 

        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再醮之女。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主动投奔王缙。就是一代大儒韩愈,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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