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买原始股的三大渠道(仅此3家)

 QICH 2016-01-09

买原始股的三大渠道(仅此3家)

 
 

  “原始股”通常指公司上市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一些不法企业和法人代表利用投资者对“原始股”的热忱,恶意混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大搞“原始股”交易骗局。

  买原始股的三大渠道(仅此3家)

  我国现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只能在这3个场所公开发行和交易,其余公司股权和股票不能公开发行和交易。通过其他渠道推销或公开宣传“原始股”,属于违法行为。

  挂牌不等于上市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据了解,一些企业利用地方性企业股权挂牌转让市场,冒充上市公司发售“原始股”。例如在多地发生的“原始股”骗局中,均有不法分子宣称自己是某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有明确的上市代码,其实该代码只是企业在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挂牌代码,所挂牌的股权交易中心只是地方机构,跟A股市场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根本没有关系。

  “企业所宣称已在某某区域股交中心挂牌上市,其实是指通常所说的‘四板’,仅具备‘场外交易’功能,不具备公开交易功能。”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场外交易,是指公司股权可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内交易,针对符合一定条件(一般要求机构投资者或持有一定数额金融资产)的合格投资者进行,且股东总量不得超过50人(有限公司)或200人(股份公司)。

  股权投资不存在“保底回购”

  成都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原始股”骗局都无一例外地利用了投资者对A股“打新”高收益的惯性思维。一些企业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股权众筹”等名义诈骗群众钱财。一些所谓的“上市公司”还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同时还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超过同期银行存款收益20多倍。

  “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股权性质来说,投资者风险共担,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保底回购”。即使通过协议安排,形成回购义务,也应当充分考虑回购义务人的履约能力和回购价格的合理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