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有技无照家传中医或可获执业资格
来源: 医谷
发布时间:2015-12-22 09:12:00
制药工业网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 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首次审议了中医药法草案。国家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作起草说明,王国强称,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基础上,中医药法(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 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并可以个人 开业的方式从事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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