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我曾有很长一段时间迷恋过十字路口拐角处的一个小酒吧,每天晚上下班从医院回来,总会去那里喝上几杯,要问去那里的原因,我只是单纯的喜欢这里爽口的沃斯乐啤酒和有点布鲁斯风格的背景音乐。 有一天,我在那间小酒吧里遇到了多年未见的坤子。 “阿布,最近怎么样?”坤子递给吧台一张纸币,又顺手把黄色皮甲放在吧台上。 我回头看了一眼,“我吗,就那样呗,都凑合。” 有点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现在的坤子一身整整齐齐的商务打扮,声音洪亮,和以前简直是判若两人。 上大学那会儿,有的时候上午没课,我会仔仔细细地去熨平昨日在衬衫上留下的褶皱,坤子看见了一般都会露出不屑的神情,然后展开一系列的无情嘲讽。 看着坤子不小的变化,我想我终于可以一报前仇地肆意调侃他了,“你小子,现在什么时候学会走这酷雅路线了。” 坤子有些难为情,“什么呀,工作需要,你以为我和你似的,一天天那么矫情。” 话音落地,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看了一眼摆在吧台前方的电子钟,才意识到今天是礼拜天,望着醉眼迷离的坤子,疑惑不由得盘踞在我的内心,便问他,今天可是礼拜日,教堂可是会有唱诗会的。 “昨天加了一天的班,现在累的要死。”这句话仿佛是从坤子的牙里挤出来的。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了。”我问。 “卖医疗保险。” “这活儿可是够拼的啊,不过挣得能多一些。” “得养家糊口啊。”只见坤子一脸倦怠。 这让我有些吃惊,以前的坤子并不这样,只要今天是礼拜日,哪怕第二天考试,教堂唱诗他也是照去不误的,就像他说的,这是修身养性的最好方式。 “老曹的事你听说了么?”坤子此刻的双眼似睁却闭,露出难以玩味的表情,然后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他酒力不胜,看起来有些醉了。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头下意识的颤动了一下,“没有了,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怎么联系。” 我望着坤子欲言又止的样子连忙问道:“他怎么了。” 坤子放下酒杯,长长地吐了口气,“老曹一年前得了肝癌,没过多久就走了。” 我有些不相信坤子的话,但望着坤子平静的神情,我没有再说什么。 其实一个人听说另一个人离世会感到十分震惊,只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还活着,而离世的人却始终活在他们过往的记忆里,人们总是固执的以为记忆里年轻过的人永远年轻,现实里苍老了的人永远苍老。 我和坤子喝得有些醉了,看了眼时间打算离开酒吧,临走时我们互相留了现在的联系方式,老曹告诉我,因为工作的原因,他并不会在这里待上太长时间,以后有什么事就电话联系,我点点头。 回到家后,夜里,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如果说一个人总是在回忆过去的事情,那么他现在一定过得很疲惫。 毕业之后,我和其他朋友一样为了生计而奔波,医院的神经科里每天都会挤满了人,病人不是面瘫就是三叉神经痛,全是十分麻烦的病,每天送走病人,都会感觉身体被掏空了一样没有任何力气,日子就这么过的飞快,似乎没什么时间去回忆以前的事,脑子里装得无非就是油盐酱醋和小酒吧里的沃斯尔啤酒,坤子的偶然出现让我找回了许多记忆,这让我很高兴。 那天,电话里,我淡淡地说,坤子,咱们这礼拜去看看他吧。 坤子说,谁啊。 我说,去看看老曹。 坤子顿了顿,连忙答应了我。 到了礼拜日,我和老曹约定在熟悉的酒吧门口见面,又去花店买了两束马蹄莲,上了一辆64路,等车子启动了,我闭上眼睛,利用这段百无聊赖的时光慢慢寻找老曹的记忆。 刚到大学那会儿,寝室里的每个人都会进行自我介绍,轮到老曹的时候,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这个人比较腼腆,平时不太爱说话。” “放心,和我这种人待时间长就好了。”我当时躺在床上翘个二郎腿笑嘻嘻地说。 不到一个星期,我就发现其实是我错了,他无厘头的迹象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开始显露出来,一般每到晚上八点钟的时候他都会准时压在我瘦弱的身上让我看网上的那些大神剪辑的鬼畜视频,他笑着告诉我这其实是一种哲学洗礼,一般都是一个小时过后,看完了有二十多个视频,等我的人生观崩塌的差不多了,他一脸满足的对我说:“宝贝儿,其实我是来和你说晚安的。” “大哥,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老乡,你让我睡觉吧。” “你睡吧,我只是最后想要和你说一声晚安。” 我带着哭腔对他说:“老曹,你能不能换个人坑。” 于是他又反反复复地和我说了几十句晚安,不让我接近崩溃的边缘,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就是这样一个淫荡而又脑洞极大的家伙,比如平日里说一个十分稀松平常的事情,跟着他的分析,总会被带到一个十分奇怪的领域,进入他的思维模式之后,你细想,还会觉得十分合乎情理,曾有人试图调侃他,但最后都以完败而告终结,毕竟他是可以把黑格尔的《小逻辑》作为自己枕边书的人。 让我感到惊讶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有一次我在国内的某诗歌期刊上发现了老曹的名字。 我指着他的名字对他说:“这是不是你?” 他说:“是。” 我又说:“你还是个诗人?” 老曹露出一脸不屑,“怎么,就允许你写小说,就不许我写诗么。” 我瞪圆了眼睛望着他,“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每天等大伙睡着了,然后自己打开小灯偷偷写小说,别以为我不知道啊。” 我有点不好意思,连忙说,“其实我也就是瞎写,都没有发表过,不是害怕让别人知道丢人嘛。” 老曹一脸惊讶的看着我,“有梦想不对吗,你不要总是在意别人的目光,这个世界还是庸人占多数。”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看见什么不爽就一定会去说上两句,某些时刻会摆出一副十足的老愤青模样,可能男文字工作者在没出名之前多多少少都会经历这样的阶段。 那个时候的老曹说完后笑的灿烂,一脸少年模样,也正是从这句话开始,我们变得无话不说,每天上完课,我们就泡在图书馆肆意阅读,什么政治、哲学、电影等等只要是感兴趣的东西我们都无一不谈,由于眼界的变宽,我的小说越写越多,质量也比以前高多了,老曹拿过来看完之后总对我说,这个你应该投给一些杂志了。 我连忙说,不不不,我怕稿子被毙掉,到时候上火。 其实,我并没有老曹的那样志向,与其说没有,不如说是不敢,这可能是骨子里的平庸造成的,没有成功和失败的安逸生活或许更适合我这样的人,但不管怎样,老曹是我的第一个读者,他也一直会是我的读者,这就足够了,我没有什么过多的奢求。 老曹后来拿着他的现代诗又陆续参加了很多国内的诗歌类赛事,拿了好几个奖,回来的时候还创办了诗社,没过多久就成了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 如果在武打小说里每位神功盖世的大侠都会有一把开了光的宝刀,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每个诗人身边一定会有一位或者几位美女,但还好,老曹只有一个,可能是高中时期留下的直男癌后遗症让他不那么明摆着耍流氓。 “啪啪——” 坤子在我的后背上拍了两下,把我从昏昏欲睡中拽了出来。 “绿子,你还记得吗?”坤子不知怎么冒出来这么一句。 “记得记得,这小妮子我怎么可能忘呢。”我连忙回答。 绿子就是那个穿着白色花边碎裙和黑色帆布鞋并且手里经常捧着一大堆外国书的文艺女孩,她本来名字并不叫这个,当然具体的我也未曾知晓,只是知道她成了老曹女朋友的时候,老曹就一直那么叫他。 就是这个女孩,是老曹大学时期的全部记忆。 绿子有晚起的习惯,为了不让她饿着肚子去上课,当我们还在睡梦中的时候,老曹已经从食堂买好了早餐乖乖地等在女寝楼下。有的时候两个人会在学校的小咖啡馆里泡上一下午,也不知道这两个人能有什么话会说上这么长时间。 就像老曹那阵子经常疯疯癫癫地对我说,阿布,人出生的时候就只是一半,每个人活着就是为了寻找另外一半,当你找到后就再也不想和她分开了。 听完后,我一般都是鸡皮疙瘩掉一地,冷冷地丢给他一句,小伙子,我牙都酸掉了。 绿子是本地人,和我们不一样,一般到了双休日都会回家,老曹每次都会送她回家,然后自己再坐公交回来。 因为老曹事无巨细地体贴照顾,所以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但是不久后,出了一件事。 绿子虽说长得算不上是倾国倾城,但面容也算是上等,再加上平时读书培养出来的气质,在我们学校里绝对算的上是女神级的人物,碍于老曹的存在,只能让背地里暗恋她的人数不断增多。 这时候,从大一体育部篮球队里冒出来个不知好歹的学弟,开始对绿子进行狂轰乱炸式地追求,这种明目张胆挖墙脚行为出现在校园里,无非就是学弟认为自己长得帅,可以迷倒万千少女。 有一次,我看到学弟和绿子一路上有说有笑,眉目间还透露着一丝异样,作为老曹的死党,看见这事肯定是不能忍,但回去的路上,我突然开始犹豫到底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他,毕竟老曹这个人自尊心太强,可是不说的话心里又过意不去。回到宿舍的时候,我发现老曹的手机放在桌子上嗡嗡地响,拿起来一看来电显示,是绿子打过来的,但老曹并没有要接电话的意思。 我连忙说:“绿子打来的,你不接?” “先放着吧,不着急,一会我再给她打过去。” 看他这副吊郎当的样子,我有点生气,“这电话不接没关系,以后要是打给别人你可别后悔啊。” 老曹脑子灵光,顿时就明白了,“阿布,你别说了,我知道她和学弟那事。” “那你现在怎么还能一脸淡定?” “这根本就不是着急的事,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我心里有数。”老曹边说边敲着键盘。 听完老曹的话,我越发无法理解他这神逻辑,“行,你有种。” 此后的一个月里,老曹每天就是对着电脑敲键盘,依旧任性地按下电话的关机键。 看着绿子和学弟走的一天比一天近,我感觉到老曹已经对绿子彻底的放弃了,便也知趣不去说什么。 到了年底,圣诞节将至,那是雪虐风饕的一天,校园两排的梧桐树在凛冽的寒风中显得毫无生机,我上完晚自习回到宿舍,看到老曹收拾的十分帅气准备出门。 我仔细地看着他的脸说:“这……这是去见谁?” “绿子啊。” “干什么?” “吃口便饭。” 老曹说完一溜烟跑走了,我心想,完蛋了,今天吃的十有八九是顿散伙饭。 这天晚上,我们怕老曹回来会伤心过度以致倒在床上唱上一个月的《圣诞结》,于是寝室里的兄弟们哪都没去,上小超市买了半箱啤酒,就等着他回来帮他借酒消愁。 我们等到了大概晚上九点钟,一见老曹推开门,坤子正在酝酿词汇考虑如何安慰他,我说,老曹,别上火,失恋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老曹瞪圆了眼睛看着我,“什么失恋,我和绿子关系好着呢。” “那,那个学弟是什么情况?” “噢,我知道他,今天我也把他叫出来了。” 我和坤子都听傻了,互相眨了几下眼,异口同声地说:“牛人。” 其实,老曹这段日子一直在筹划着出版一本诗集,一方面他是怕整日和绿子腻在一起会分心,另一方面是为了在圣诞节能给绿子一个惊喜,把诗集作为新年的礼物送给她,所以老曹这阵子才会表现得如此反常。 当天晚上,老曹先是若无其事地将绿子叫出来,吃了顿饭之后,一起在学校里散步。 许久的沉默过后,绿子问他:“这阵子我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 老曹从手提袋里掏出来自己出版的诗集,故作镇定地说:“这阵子,一直在忙这个,没有陪到你,真是抱歉。” “你不问问学弟的事么?”绿子试探着问道。 “我相信你,要是你真跟他好了,今天也不会下来。”老曹淡淡道。 “你一点都不害怕?” 老曹没有说话,绿子看着他那张窘迫的脸,头一次有失常态地捧腹大笑。 等送走了绿子,老曹把学弟约到了小咖啡馆,心平气和地对他说了几句话,学弟气呼呼地给绿子打了个电话,从此那个学弟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其实到后来我才明白,绿子并不是那种喜欢搞暧味关系的女孩,老曹久久地冷漠她,这让绿子的心里画满疑问,但“你还爱我吗”这种话绿子是绝对说不出口的,可心里还着急,于是脑子一蒙,就稀里糊涂地采取了接近学弟的这种极端手段来刺激老曹。 老曹其实比任何人都在乎绿子,他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呆在绿子身边,但他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好不够优秀,怕被一个比他更优秀的人比下去。所以他才会这么玩命的证明自己,说白了,老曹的自尊心和好胜心比谁都强。 这两个人骨子里是如此惊人的相似,就是因为彼此太过喜欢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可也正是对彼此这份偏执的喜欢,才让他们的爱情终于在走出象牙塔之后开花结果。 再往后的日子里,两个人开始拔掉自己身上的刺,感情一天比一天好,当然,时间也过得飞快,一晃我们就毕业了。 老曹和绿子为了将彼此更好地固定住,在举行完毕业典礼的当天就去民政局领证结婚了,老曹为了能在文字圈子里有更大的发展,就带着绿子一起去了北京。 老曹临走的时候,送给我一本诗集,扉页上写着:我们都有胸口碎大石的本领,千万别被大石碎了胸口。 我和我的女朋友在八月份就申请了美国的学校,可是到了最后,她成功地去了弗吉尼亚大学,我则被留在了国内,不出一年,我们就分手了。 坤子去外地读了研究生,送他离开之后,我就感觉整个身体都空空荡荡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喜悦,跟死人一样。回到家后,父母立即给我在医院里安排了个工作,正式上岗还没到半年,又叫我去相亲,见了一个又一个,当见到第六个的时候,女孩和我都觉得彼此合适,交往了一年之后,我们就匆匆结婚了。 人结完婚之后,总会觉得时间过的很快,每天周而复始的生活让我对时间的概念感到很模糊,老曹、坤子、绿子以及其他人渐渐随着记忆的模糊而消失,直到我再也想不起他们,直到我再也想不起我会写小说这件事。 天气异常闷热,摇摇晃晃的车上人们都昏昏欲睡。 “阿布,到站了。”坤子在一旁对我说。 我连忙说:“那咱们赶紧走。” 我们在64 路的终点站下车,过了两个十字路口向左拐,就看到了一条拱形的灰色石桥,石桥上撒着的都是一角一角的硬币。 走在路上的时候,我对坤子说:“一晃这么多年都过去了。” 坤子点点头。 夜幕快要降临了,西面的云彩被余晖烧的通红,地面上鳞次栉比地矗立着无数冰冷的墓碑。 我没想到,再次和老曹见面竟然是天人相隔,我坐在老曹的墓前,胸口闷痛,说不出话,就连眼泪都淌不出来。 “坤子,你知道么,老曹手机换号之后,一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过。” “肯定是没混好,他那个人自尊心那么强....”坤子淡淡道。 “遇到什么事儿,有个人帮着商量,总比自己一个人扛着要强啊。”我说。 坤子叹了口气。 天色渐渐黑了,我们把马蹄莲放在墓前,匆匆离开了。 又过了一阵子,我托坤子帮我打听到了老曹的住处,又随意买了些东西,等到了他们家,发现开门的是一个小男孩,而孩子身后站着的正是绿子,绿子见到我首先只是一愣,然后淡淡地说:“进来吧。” 走进他们家,屋子里虽然没有过多的陈设,但十分干净。 绿子苍老了不少,并不是皱纹增多了,只是萦绕在周身的气息再也不是当初年轻时的感觉,她的眼睛上仿佛蒙了一层薄薄的雾,整个人显得没什么精神。 多年未见,我同绿子寒暄了几句,就一起谈起了老曹。 从绿子的话中我得知,当初老曹准备带着绿子来到北京的时候,他的父母是十分反对的,毕竟做北漂是件辛苦的事,没有哪一家的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出门在外去受那种苦遭那样的罪,但老曹执意要去,父母拗不过他,临走的时候只是对他说:“孩子,要是混不下去了,回来就好。“ 老曹没有说话,只是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不混出来绝对不会回来。 搞文字工作并不是一件马上就能见成效的事情,在此之前起码要养活自己,为了先填饱肚子,老曹和绿子把自己的简历投到各大医院,可惜都以毫无音信而告终。最后被逼的没有办法,他们到了一个辅导中心去做了那里的辅导老师,给初高中的学生做补习,虽然不是什么很稳定的工作,挣得也不算多,但可以勉强糊口。 当绿子回忆起这些的时候,我能发现在她本是一滩死水的目光中略过了一丝光芒,“阿布,你知道么,那个时候我们的工资虽然不高,但那几年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和他呆在租的小房子里,一起下厨,一起看书,一起写东西,我曾一度以为我们又回到了大学时的那个小咖啡馆。” 我看见泪水在绿子的眼睛里打转,便问:“那后来呢?老曹怎么会得了那种病?” “后来,我们就有了他啊。”绿子边说着便用手摸着男孩的头。 绿子紧接着又说:“自从有了小孩以后,我和他的压力在一瞬间变大了,阿曹下班回来就趴在桌上写东西,每天只睡四个小时,终于整理出了一份大概有十万多字的稿子,当初的出版社给他印了几千本,但上市之后,书买的特别不好,自打那开始出版社就和他解除了合约关系,这件事对于他而言真的是晴天霹雳,本来好不容易能从他的脸上看到些笑容,没过多久就又看不到了。” “那他放弃了么?”我问道。 绿子看着我,“你还不了解他吗,他要是放弃了,也不至于这样。从那以后,他开始酗酒,写东西也比原来更加疯狂,睡觉的时间一次比一次晚,真的就是在逼自己,半年之后他消瘦的很厉害,手脚浮肿,还会出现发热腹泻的症状,我有些害怕,就带他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一出来,我瘫坐在医院里哭了整整一天。” 此时,泪水从绿子的眼睛流了出来,她用手捂住脸,强忍着啜泣。 我愣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短暂的沉默过后,绿子擦了擦眼泪突然对我说:“阿曹临走的时候提到了你。” 这让我有些吃惊,便连忙问道:“他说什么了?” “他并不是让我给你捎话,而是让我给你捎点他临走前写的东西,你若是不来,我都要把这事抛在脑后了。” “临走前写的?”我有些不明白。 绿子对我说:“是他躺在病床上写的。” 我的心头突然紧缩了一下,随后身体死死地陷在了沙发里。 回到家,我拆开袋子,发现里面有一些诗集手稿,还有一封没有密封的信,打开信,那上面这样写道: “阿布,如果你还能看到这封信,或许我已经不在了。但这些话是我最后想要对你说的。我穷极一生去坚守自己的爱情并追求自己的理想,但没想到会跌在半路上,这让我意识到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我不知道你还有没有继续写小说,有没有继续追求自己的理想。其实,人活着就是要越过一段又一段的沟壑。在这个过程中,有时天空中会飞下许多大石,它们阻挡光芒,让你窒息,让你感到无所适从。但请不要放弃,千万不要放弃。你有着胸口碎大石的本领,可千万别被大石碎了胸口。” 读完这封信,那许久盘踞在我心中的疑惑与苦闷终于在此刻揉进泪水中一下子涌了出来。我知道老曹真的是为了他所热爱的东西燃烧到了最后,即便是病倒在床上也从未有过任何的退缩与懦弱。 其实,无论是我、坤子还是其他人,我相信在过往无数平庸的日子里,麻木并非是我们的全貌。也许是那么某一瞬间,我们也会进入自己的内心来抚摸一下布满灰尘的理想,一直以来我们都只是停留在老曹划破的气流里,从未敢迈出过一步。 我就这么望着他一点点走远,直到他如今停下脚步,转过头对我说,朋友,这条路没错。 我想说,老曹,谢谢,真的谢谢。 那天晚上,我久违地打开了那个装着我小说手稿的纸箱子,拿起一叠手稿,一页一页的看。我把写在箱子上的那句话勾掉,改成了“胸口碎大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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