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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如果还值得期待

 蜀地渔人 2016-01-13

作者徐庆丰,江苏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原题:法治,如果还值得期待——从掏鸟、快播、非诚等网络热案说开去。


未来的社会不管根据什么加以组织,都必须考虑一股新的、“至高无上”的力量,即“群体的力量”。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

近来一段时间网络热案颇多,从2015年的尾声闹到2016年新年伊始,信息时代网络群体的声音此起彼伏,各种言论、观点充斥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我不禁要重新翻开古斯塔夫·勒庞所著的《乌合之众》这本社会学经典读本,似乎只有阅读才能让我获得片刻的宁静,重新思考,不至于浑浑噩噩、随波逐流,在网络的人声鼎沸中最终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


从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到近几日网络热议的快播、非诚案件,无不体现出当前社会的急躁、不理性,碎片化阅读不能构建完整的价值观,严重削弱了人们作出正确价值判断的能力。而正如勒庞所言,“群体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


掏鸟案中仅因《郑州晚报》的一篇报道,网民便对新乡两级法院发起围攻,大谈特谈“司法不公”,甚至有人臆想出所谓的“司法黑幕”。暂且不论媒体的职业素养与社会责任,出现后续一系列戏剧性的变化,似乎与群众的激情、不理性以及反常的想象力难脱干系。幸有法学理论和实务界联手突围,并获得重量级媒体的认可,事态来了个180度急转弯,一开始就暴跳如雷的网民也开始沉默不言,不了了之。


快播案中,除了要对海淀法院的网络直播拍手称快,网民的反应也值得深思。“庭审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这句话在网络时代的中国似乎并不是十分恰当,除了庭审中的快人快语,竟然很少有人注意到其中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与其所彰显的法治精神,与网络盛传的“恶搞段子、无厘头图片”相反,法律界围绕着“技术中立入罪问题”讨论极多,颇有“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的意思。


非诚案深圳中院的判决一经微信平台发出就迅速引起公众关注,起因当然是案件双方身份的特殊性,一方是国内顶尖级的广播电视大腕,另一方是颇具地域特色的自然人,判决结果也让众人深感意外。当然,意外的原因还是对于案件事实的不了解和想当然,以及对于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无知。在当前特色的语境下,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刚刚起步,国人还沉浸在看盗版电影、用山寨产品的独乐乐世界里,全然不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趋势。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在接到深圳中院的终审判决后,非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竟以“不改名称,不变精彩”公开叫嚣法院判决,其姿态颇为嚣张。按照既有法律规定,二审终审判决的申诉再审程序不影响既有生效判决的执行,作为顶级媒体,理应扮演遵纪守法的角色,而江苏广电俨然已经藐视法律。究其原因当归“利益”二字。见江苏广电大打拒执牌,网民再次充当急先锋,更有甚者仅凭几则新闻断言金阿欢“恶意抢注”非诚商标,一副“我掌握了真理,我最公正”的姿态,狂然凌驾于法院、法律之上。勒庞说:“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他们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当前,正因我们不需要对自己所说的每一句不痛不痒的话负责,便可大谈特谈,刷新自己的存在感。

法治,如果还值得期待,是否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呢?答案是肯定的。


一、没有新闻法的规制,媒体也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正如《乌合之众》所分析的那样“群体的力量不断壮大首先是因为某种观念的传播,使它们在人们的头脑中扎根。”当前社会话语权最强大的当属新闻媒体,一个受到数千百万人关注的新闻APP每日推送的文章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公共权力的支配能力,原因就在于其极易凝聚一群不善于分析、推理且情绪化、想象力极为丰富的人。当前的新闻并非简单传达事件的发生,而是附带有感情倾向性评论。标题党的萌生不得不说是新闻界的悲哀,为了博人眼球,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屡见不鲜。

当前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新闻法,但是面对逐渐强大起来的媒体话语权,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做有良知的媒体,就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那样,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篇新闻报道中看清事实真相。”


二、公众人物注意公众形象,引导崇尚法治

江苏广电作为国内最受关注的广播电视法人,其影响力不言而喻,属于广义上的公众人物。在建立法治社会的今天,其言论形象理应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但是江苏广电的表现却让人大跌眼镜。公众人物的言论很容易起到一呼百应的效果,正是因为广大粉丝对其不加思索的宠爱,让其产生了有恃无恐的心理。“英雄所表现出来的品质和美德,肯定总是被群体夸大。”因为江苏广电“与邪恶作斗争、向恶意抢注宣战”的姿态,蜂拥而上的网民便开始不计后果的发表评论,不计后果的抨击深圳中院生效判决,其实这都是在不断损害司法权威,践踏法律。如果有一天,公众人物引导下的社会大众完全丧失理性,那么,法治也将遥遥无期,所有人都将成为受害者。


三、做理性公民,独立思考谨言慎行

人是天生的政治性生物,应以负责任的姿态融入公共生活。作为公共社会的一份子,无时无刻不受到公共社会整体面貌的影响,而每个人也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整个社会。勒庞说:“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智力会立刻大大下降。”网络时代的社会大众,一方面接受了大量碎片化信息,很大程度上丧失了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能力,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普遍的整体阅读,人们常常不计后果的人云亦云,其影响之深,已非个人所能把控。所以我们都应该以低调的姿态融入社会,谨言慎行,独立思考,消灭那种妄图动摇他人价值观、影响他人价值判断的想法,做理性的自然人。

法治,如果还值得期待,就希望司法权威能够得到增强,各社会话语权主体能够各得其所,人们都能独立思考,公民精神得到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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