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根,字知常,饶州德兴人。少入太学,甫冠,第进士。调临江司理参军﹑遂昌令。当改京秩,以四亲在堂,冀以父母之恩封大父母,而貤①妻封及母,遂致仕,得通直郎,如其志。时年三十一。乡人之贤者彭汝砺序其事,自以为不及。
屏处十年,曾布﹑曾肇﹑邹浩及本道使者上其行义,徽宗召诣阙。为帝言:“人主一日万几,所恃者是心耳。一累于物,则聪明智虑且耗,贤不肖混淆,纲纪不振矣。愿陛下清心省欲,以窒祸乱之原。”遂请罢钱塘制造局。帝改容嘉美,以为亲贤宅教授。 未几,通判杭州,提举江西常平。洪州失官锡系治兵吏千计根曰此有司失于几察之过也今罗取无罪之人责以不可得之物何以召和气乃罢其狱。 大观中,命为转运副使,改淮南转运使,加直龙图阁。又以水灾多,乞蠲租赋,散洛青苗米,口米﹑常平振贷流民。诏褒谕之。 徙两浙,辞不行,乃具疏付驿递奏。大略谓:“今州郡无兼月之储,太仓无终岁之积,军需匮乏,边备缺然。东南水旱﹑盗贼间作,西﹑北二国窥伺日久,安得不豫为之计?”因条列茶盐﹑常平等利病之数,遂言:“为今之计,当节其大者,而莫大于土木之功。今群臣赐一第,或费百万。臣所部二十州,一岁上供财三十万缗耳,曾不足给一第之用。以宠元勋盛德,犹虑不称,况出于闾阎干泽者哉。虽赵普﹑韩琦佐命定策所未有,愿陛下靳之。其次如田园﹑邸店,虽不若赐第之多,亦愿日削而月损之。如金帛好赐之类,亦不可不节也。”书奏,权幸侧目,谋所以中伤之者,言交上,帝察根诚,不之罪也。 寻以花石纲拘占漕舟,官买一竹至费五十缗,而多入诸臣之家。因力陈其弊,益忤权幸,乃擿根所书奏牍注切草略,为傲慢不恭,责监信州酒。既又言根非诋常平之法,以摇绍述之政,再贬濠州团练副使,安置郴州。寻以讨淮贼功,得自便。以朝散大夫终于家,年六十。 (选自《宋史·列传一百一十五》) 注:①貤:通“移”。转移;转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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