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坐煞 乙丑日,丑中自坐辛金为煞,喜生春夏,乙木健旺,煞自有制,不喜明见丙丁,生秋月雕零,坐下藏鬼,岂不为害?凡值此等日,要日干倚旺,再无官煞复克,喜印化煞,财旺身旺,为福。如煞旺,有伤官合制,亦贵,如无助化,再行煞旺运,或再见煞克,为人必面目瘢痕,侏儒跛鳖,骈指瘤赘,奸贪猛暴,恃强不惮,累犯宪章。克重多夭,合格为武贵。但为人心多性急,阴险怀毒,僭伪谋害,不近人情。 《喜忌篇》云:若乃时逢七煞,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其煞反为权印。 经云: 时上偏官身要强,阳刃冲刑煞敢当, 制多要行煞旺运,煞多制少必为殃。 盖时上偏官,要干上透出,只一位为妙,年月日重见,反主辛苦劳碌,若身旺,煞制太过,喜行煞旺运,或三合煞运,如无制伏,要行制伏运方发。但忌身弱,纵得运扶持发福,运过依旧不济。 又曰: 时上偏官,不怕冲刃,为人性重刚直不屈,煞无根要坐旺宫,有根不宜(财有,煞之根),若一位七煞,却有两三重制伏,纵文过李、杜,终难显达。 《独步》云: 时煞无根,煞旺最贵, 时煞多根,煞旺不和。 《惊神赋》云: 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古歌云: 时上偏官喜刃冲,身强制伏禄丰隆, 正官若也来相混,身弱财多主困穷。 又: 时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旺喜非常, 有财有印多财禄,定是天生作栋梁。 又: 时逢七煞是偏官,有制身强好命者, 制过喜行煞旺运,三合得地发何难。 又: 时逢七煞本无儿,此理人间仔细推, 底月时中如有制,定知有子贵而迟。 年上七煞 经云:年逢贵气,不用制伏,喜日主健旺,羊刃相合,柱中带财,更行财运,发福清秀。最忌身衰,盖七煞乃小人之象,既居祖宗之位,如朝廷老臣,祖父老仆,日主健旺,老仆则尽力以事幼主,日主衰弱,不能与小人为主,何肯尽力事之?反成害已之物。年干见此,必主出身寒微,四柱行运有情,主寒门生贵子,若煞旺身衰,冲刑太过,必主贫穷,至重者带孝遭刑。 又曰: 岁煞一位不宜制,四柱重见却宜制,日主生旺,制伏略多,喜行煞旺地,制伏太过,或煞旺身衰,官煞混杂,岁运如之,碌碌之辈。若制伏不及,运至身衰煞旺乡,必生祸患。一命戊戌、庚申、壬午、癸卯,戊与癸合,卯与戌合,壬坐午支,财官俱备,为贵。 古歌云: 岁德壬来见戌年,财旺身强禄自然, 更得运行财旺地,为人聪慧又忠贤。 又: 年干七煞莫言凶,制合为权最有功, 若得身强无忌破,此身多入禁庭中。 又: 岁伤日干不和同,须要干支制伏重, 煞旺喜行身旺地,初年难免一场凶。 官煞混杂 专禄要制 弃命从煞 经云:弃命从煞论刚柔。言弃天干从地支,随五行性情,阴干从地支,煞纯者多贵,以阴柔能从物也。阳干从地支,煞纯者亦贵,但次于阴,以阳不受制也。水火金土皆从,惟阳木不能从,死木受斧斤,反遭其伤故也。 《元理赋》云:平生为富且贵,皆因煞重身柔。鬼多无鬼,反不为凶。古歌曰:五阳坐日全逢煞,弃命相从寿不坚,如是五阴逢此地,身衰煞旺吉堪言。 官煞去留杂论 赋云:合官星不为贵,合七煞不为凶。盖言合官是柱中闲神合去官星,所以不为贵,合煞是柱中闲神与七煞合,所以合官忘贵,合煞忘贱。若日主干支与官煞合,则为合官为贵,合煞为贱。经曰:官煞两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盖言柱中正官七煞,两均相停,有物生扶会和者,其力专,宜存而留之,有物破损伤害者,其力散,宜弃而去之,官星有生扶,煞星有破害,则去煞留官,反是则去官留煞。若两停俱无扶合,而有破害,当斟酌柱中有力一字为用神,若是吉神,则以吉论。若两停俱有扶合,而无破害,即是官煞混杂,反为贫贱。又曰:年月日时,或有四位官四位煞,当以明者用之,藏者舍之,明见官则存其官,明见煞则存其煞,宜仔细分别,若两停无轻重,察其生助向时者用之,背时无助者弃之,去留不清,乃为混杂。如甲生七月上旬,为煞得令,纵有丙火,亦不能去。又曰:去留二格,最宜身旺,若身果旺,虽无物去煞,亦能化煞为官。如甲见庚为煞,甲坐寅禄,旺,甲木自抱火气制煞,不须再见丙丁,如甲生秋令,却要丙丁制之,柱原无制,运到制地方发。又曰: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贪合忘官。盖言日主天元,地支人元,与当生岁月时中干支,明暗重重相合,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财来盗气,官来克身,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故曰贪合忘官。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吉凶神煞,看局中喜忌何神,不可执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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