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叠字欲其排叠疏密停匀,不可或阔或狭。即书写时,根据每个字的点画多少和长短安排好体形大小与疏密,使其匀称停当,阔狭适度。如“寿、藁、画、窦、笔、丽、赢、爨”之宇,“奉”旁,“言”旁之类,《八诀》所谓“分间布白”,又曰“调匀点画”是也。高宗《书法》所谓“堆垛”亦是也。 二、避密就疏,避险就易,避远就近,欲其彼此映带得宜。如[庐]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应相同。[俯]字一笔向下,一笔向左。[逢]字下“辶”拔出,则上笔作点,亦避重叠而就简径也。 三、顶戴字之承上者多,惟上重下轻者,顶戴欲其得势。顶戴者,如人戴物而行,又如人高妆大髻,正看时,欲其上下皆正,使无偏侧之形。旁看时,欲其玲珑松秀,而见结构之巧。如[臺]、[響]、[營]、[帶]。戴之正势也。高低轻重,纤毫不偏。便觉字体稳重。[聳]、[藝]、[甃、[鵞],戴之侧势也。长短疏密,极意作态,便觉字势峭拔,又此例字,尾轻则灵,尾重则滞,不必过求匀称,反致失势。 四、穿插字画交错者,欲其疏密、长短、大小匀停。穿者,穿其宽处。插者插其虚处也。如[中]字以竖穿之。[册]字以画穿之。[爽]字以撇穿之。皆穿法也。[曲]字以竖插之,[爾)字以[乂]插之。[密]字以点啄插之。皆插法也。 五、向背字有相向者,有相背者,各有体势,不可盖错。向背,左右之势也。向内者向也。向外者背也。一内一外者,助也。不内不外者,并也。如[好]字为向,[北]字为背,[腿]字助右,[剔]字助左,[贻]、[棘]之字并立。 六、偏侧字之正者固多,若有偏侧欹斜,亦当随其字势结体。一字之形,大都斜正反侧,交错而成,然皆有一笔主其势者。陈绎曾所谓以一为主,而七面之势倾向之也。下笔之始,必先审势。势归横直者正。势归斜侧戈勾者偏。 七、挑(扌窕),连者挑,曲者(扌窕)。挑者取其强劲,(扌窕)者意在虚和。如[戈弋丸气),曲直本是一定,无可变易也。又如[獻勵]之撇,婉转以附左,[省炙]之撇,曲折以承上,此又随字变化,难以枚举也。 八、相让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须彼此相让,方为尽善。如[馬旁糸旁鳥旁]诸字,须左边平直,然后右边可作字,否则妨碍不便。如[巒]字以中央言字上画短,让两糸出,如[辧]字以中央力字近下,让两辛字出。又如[鳴呼]字,口在左者,宜近上,[和]、[扣]字,口在右者,宜近下。使不妨碍然后为佳。
十、覆盖如“宝、容”之类,点须正,画须圆明,不宜相著,上长下短。复盖者,如宫室之复于上也。宫室取其高大。故下面笔画不宜相著,左右笔势意在能容,而复之尽也。如[寳容)之类,点须正,画须圆明,不宜相著与上长下短也。薛绍彭曰:篆多垂势而下含,隶多仰势而上逞。 十一、贴零如“令,今、冬、寒”之类是也。如[令今冬寒]之类是也。贴零者因其下点零碎,易于失势,故拈贴之也。疏则字体宽懈,蹙则不分位置。 十二、黏合字之本相离开者,既欲黏合,使相著顾揖乃佳。如诸偏旁字“卧、鉴、非、门”之类是也。索靖曰:譬夫和风吹林,偃草扇树,枝条顺气,转相比附。赵孟頫曰毋似束薪,勿为冻蝇。徐渭曰字有惧其疏散而一味扭结,不免束薪冻蝇之似。 十三、捷速如“风、凤”之类,两边速宜圆揽,用笔时左边势宜疾,背笔时意中如电是也。李斯曰用笔之法,先急回,后疾下,如鹰望鹏逝,信之自然,不复重改,王羲之曰一字之中须有缓急,如乌字下,首一点,点须急,横直即须迟,欲乌之急脚,斯乃取形势也。[風鳯]等字亦取腕势,故不欲迟也。 十四、满不要虚如“圆、圃、田、国、 回、包、南、隔、目、四、勾”,之类是也。莫云卿曰为外称内,为内称外,[國圖]等字,内称外也。[齒豳]等,外称内也。 十五、意连字有形断而意连者。如“之,以、心、必、小、川、州、水、求”之类是也。字有形体不交者,非左右映带,岂能连络,或有点画散布,笔意相反者,尤须起伏照应,空处连络,使形势不相隔绝,则虽疏而不离也。 十六、覆冒字之上大者,必覆冒其下。如“雨’头,“穴”头,“家、荣”字头,“奢、金、食、逢、巷、泰”之类是也。复冒者,注下之势也,务在停匀,不可偏侧欹斜。凡字之上大者,必复冒其下,如[雨]字头、[穴]字头之类是也。 十七、垂曳,垂者垂左,曳者曳右也。皆展一笔以疏宕之。使不拘攣,凡字左缩者右垂,右缩者左曳,字势所 当然也。垂如[卿鄉都夘夅]之类。 十八、借换又如《醴泉铭》“秘”字就“示”字右点,作“必”字左点,此借换也。又如字写作[鵞]之类,为其字难结体,故互换如此,亦借换也。作字必从正体,借换之法,不得已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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