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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你真的会用吗?

 翟坚持就是胜利 2016-01-14


近年来,律师函作为非诉服务中的一把利器,越来越多的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重视。但是,很多人对其进行了缩小解释,认为发律师函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督促对方应作为或不作为。其实不然,律师函还有其他层面的功能,我们应充分挖掘其价值,使其作为谈判、协商的前奏,成为最普遍、最实用的一种非诉法律服务方式。


律师函是什么。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通俗的说,就是律师用律师函这一方式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并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后者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其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律师函的功能。

1、正式督促对方履约。这也是律师函最常见的一种功能,法律本身调整的就是权力义务关系,如果对方有侵权或者违约情形,可以委托律师签发律师函,指出对方行为的不当之处,督促其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告知其法律后果。这样可以使纠纷更加高效快捷的解决,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2、中断诉讼时效。如果当事人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及时诉讼,而导致诉讼时效即将到期,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

3、调查取证。在当事人准备起诉,却发现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律师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向对方探听虚实,从对方的回执中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还可以从中了解对方的态度,做到知己知彼。

4、告知对方合同已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九十四条、九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权产生后,合同并不是“当然解除”需要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然而行使的方式即是通知的方式,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因此,可采取发律师函的形式,告知对方合同已经解除。

5、告知对方债权已经转让。《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且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此种方式与合同解除的方式异曲同工。

6、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7、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它能够连接对立的双方,为调解谈判牵线搭桥。因为律师函往往可以从事实和法律层面帮对立双方缕清权利、义务关系,让对方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从而迫使对方妥协、让步,从而接受调解谈判,因此律师函不应当是一个单一的服务,在对方收到律师函后,律师应当及时跟进,及时做好后续安排,最大的发挥出律师函的价值。


如果选择用邮寄的方式送达律师函的话,请注意一下事项:


1、为了确保对方能及时收到律师函,律师函最好用邮局特快专递(EMS)来寄送,如果用普通邮件或挂号信来寄送,就会显得不专业、不严肃也不安全。

2、开通短信回执。在寄EMS的时候,顺便开通短息回执业务(一般邮局是不会主动开通的),这样对方一旦签收了EMS,就会有短信提醒,这都是要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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