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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简史阅读回顾: 那些哲学家们 | 思辨学社

 水木青云001 2016-01-15


《西方哲学简史》是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代表作之一,记录了直到二十世纪早期西方哲学的发展历程。在书中他收录了大量从古至今的哲学家与哲学派系,并结合自己观点一一分析并论证。由于信息量过大,在此篇文章中主要集中简约的对一些知名的近代哲学家进行介绍,但在此之前需要描述一下柏拉图,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并这些熟知的历史人物和近代哲学家的政见浅谈和归纳。


在此之前,会先有一个问题:哲学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也将表明此片文章的核心论调。罗素在绪言中阐述自己对哲学的认识,并且确立了哲学的位置。传统宗教与伦理科学研究是哲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两个部分,可能比重不同。哲学介于科学与神学之间,包含人类对未知事物的思考,并且理性看待事物,而不是一味遵循权威。罗素认为,凡是能够得到确切认识的知识都属于科学;凡是不能得到确切认识的知识都属于神学。但还有一片领域,既不属于科学也不属于神学的范畴,双方都不承认它,甚至攻击它,这片领域便是哲学。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70岁左右被判死刑,卒于公元前399年,他一生都在辩论,有时还教授青年知识。某种程度上来说,智者引人指责是出于嫉妒,他们太过聪明,大胆追求真理,甚至罔顾道德约束。但想要认识苏格拉底并不容易,他并未留下什么著作,我们只能够从他的学生的记录中了解。

在柏拉图的《申辩篇》之中,记录了苏格拉底被认为是最真实的一面,据说是苏格拉底行刑最后的对话,柏拉图当时在场。苏格拉底的罪名是:邪恶,怪异,颠倒是非,误人子弟。但真正原因是他与贵族走的太近,他有几个学生是权贵之人。由于大赦原因,人们只能引用另外的罪名对他进行审判,但最终他不肯做出让步,没有为了活命而承认有罪。


还有人说苏格拉底犯下的真正的罪是不敬奉国家的神明,而另立新神,因此教坏青年。在苏格拉底被处死之前,说了这样一句话:“时间到了,我们各走各的路,是活在这个世上好,还是死了去另一个世界更好,只有神知道答案”。


柏拉图,在《申辩篇》之中描绘了这样的一个苏格拉底:自信,洒脱,崇尚理智。以苏格拉底对死亡的看法,可以得知他崇尚灵魂不死。在柏拉图早期的对话之中,得知苏格拉底都是在谈论关于性格,友谊,勇敢等等的理论。他认为这些很重要,没人会明知故犯,所以犯罪的根源就是无知,因此人们品德离不开知识滋养。


这一观点与基督教对立,基督教认为品德和知识没有关系,无知的人内心也可以纯洁。这一观点一直延续至今,但我认为,无知的内心可以纯洁是无可厚非的,但无知的人并不知道什么是罪,所以无知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犯罪。


苏格拉底采用辩证法,以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推导真理和知识。他认为用辩证法引出的知识看上去都是对话,是对话者自身拥有的,只是以前没有被发却出来罢了。柏拉图解决大部分问题都使用辩证法,但后来很多哲学家被这种方法的局限性所束缚。但罗素提认为辩证法把事情推到了存在与不存在之间。他认为辩证法并不适合所有的问题,比如科学。几何学则不适合,不能把推导出的定理说成是对方已知,但没有被唤醒的知识。所以,辩证法则适合逻辑性的问题探讨,而不是对新事物的发现。



柏拉图


柏拉图生于公元前428年到427年之间,是一个影响力巨大的哲学家,他的理念影响了欧洲十几个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和哲学。他在哲学方面的学说,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部分:乌托邦,最早的乌托邦;理念论,用来解决问题;灵魂不死论;宇宙起源论;还有他的知识观。由于他的理论实在太多,所以挑选性介绍几个比较著名的学说,来认识一下这个人。


柏拉图出生的时候正逢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雅典战败后,他把战败原因归结于民主制。不光因为他是一个贵族,还因为他的老师死于民主法庭。于是他对斯巴达产生了兴趣,而在他的乌托邦之中,有很明显的沿袭斯巴达的元素。


他从毕达哥拉斯的学说中,吸取了俄耳甫斯的成分,在他的灵魂不死论中有体现。(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为见妻子舍身进入冥界,冥王答应他可以带走他妻子,但在领着妻子走出去的时候不能回头看,否则妻子就会灰飞烟灭。在领着妻子往外走的时候,妻子一直在身后哀嚎,但俄耳甫斯没有回头看。直到马上要离开地府的时候,妻子不满丈夫的冷遇开始埋怨他,俄耳甫斯听到埋怨忍不住转身抱住妻子,结果妻子被拉回冥府只留下了两串泪珠。


在巴门尼德学说中,柏拉图吸取了永恒和万物不变的思想。后来他又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学到了世间没有什么是不变的。他把这两种思想结合到了一起,得出了结论:知识来自理智,而非感官。苏格拉底对他最主要的影响是伦理方面,善是主导。


柏拉图从前人那里吸取的思想影响了他在政治上的观点,1,巴门尼德的万物不变与苏格拉底的善都是永恒的,因此统治者要理解永恒与善;2,苏格拉底继承了俄耳甫斯的神秘主义,他信仰中有一种无法与人沟通的核心,他认为必须学习知识才可以,认为领导人必须接受知识培训;3,柏拉图认为教育对于领导人至关重要,受到毕达哥拉斯的影响,他把数学看得十分重要;4,柏拉图认为掌握知识的先决条件是有闲暇时间,因此不能是劳动者。


在此篇文章中关于柏拉图的学说,我想主要从他的《理想国》开始。


《理想国》是柏拉图很重要的一篇对话,对话中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他提到了理想国,也就是最早的乌托邦。第二部分他在探讨哲学家的定义,因为他认为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第三部分他在探讨各种体制的利弊。在理想国之中,柏拉图描绘了乌托邦大致的轮廓,他认为在理想国中存在这三种人:普通公民,士兵和卫国者。


卫国者人数最少,但只有他们有政治权力。其他两种人的孩子若是优秀则可以提拔。在卫国者中非常糟糕的人会被降级。柏拉图主要讨论了这一阶级的人群。他从教育,经济,宗教各方面考虑了如何才能使这群人更好地为国家服务。


首先,他认为要对卫国者进行文化教育,把他们培养成绅士。所以绅士风度不过是为了获得更多权力的工具罢了;在教育方面,给孩子的故事书只能是讲官方规定的故事。柏拉图还建议戏剧中的正面角色一定要由好人扮演,负面形象则由罪犯扮演,而且好人不得演女人和奴隶;在音乐方面,严禁那些含有令人消极成分的乐曲,例如吕底亚和伊奥尼亚。


经济方面则实施共产主义,每一名卫国者不得有私人财产。人民没有贫富之分。甚至,柏拉图认为朋友间也要实施共产主义,包括妻子和孩子。但他又认为男女是平等的,女孩子也应接受同样的教育,成为优秀的卫国者和出色的战士。


被选定的卫国者男女需要住进同一间屋子,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在一个节日中,通过抽签决定配对。这个配对不是固定的,还会根据生育能力来调节。总之在理想国以繁殖为第一位。孩子一出生就被会被带走,由国家抚养。在理想国,婚姻是对国家的一场义务。理想国中,近亲是禁止通婚的,但没人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因为一出生就被抱走了,更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兄弟姐妹是谁。


神学方面,理想国中政府制造出来的神话是为了蒙骗群众。柏拉图说,撒谎是政府的特权。可能在刚开始他们有人并不接受这个神话,但通过继承,以及世世代代的灌输,直到被接受。


这些理论,是柏拉图以正义为目标的讨论,并且柏拉图认为,人人做好自己本份工作,便是正义。但这种正义是对于国家而言的,这个国家是柏拉图假设出来的。他认为各司其职就是正义,但如何给人们分配工作?在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认识的国家,不存在子承父业,只能通过国家分配。但有些工作会被统治者认为是有害的,所以国家就会带有政治色彩去分配,这就造成了片面。


每个人的想法是存在差异的,这势必会引发矛盾。解决这种矛盾,轻则由感情决定;重则发动战争。科学方面,可以根据事实说话,但伦理方面的事情则不可能,只能化身为争论。在《国家篇》之中,被特拉西马库斯提出。他认为苏格拉底很幼稚,并声称所谓的正义不过是强者的利益而已。


苏格拉底曾辩称说,伦理上有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的统一标准吗?我们可以说雪是白色的,但我们说快乐是好的,这句话对不对呢?有这样问题的统一答案吗?如果有,这个标准就可以作为个人行为和政治行为的理论基础;如果没有,只要存在利益分歧,就会有不同标准并引发冲突。


很显然,柏拉图对这个论点是有不同观点的。他认为伦理上的好坏是有标准的。比如他确信善,并且他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争议,并不是因为没有统一标准,而是有一方是错误的。在他看来伦理问题与科学一样,非对即错。然而,人们常用统一的标准代替真理,这是错误的。例如伽利略,在那个年代,很多东西都被统一所接受,但都被伽利略证明是错误的。这说明在大家认识之外还存在着另一个“标准”。不过这与科学不同,并不是非对即错。


关于理念论,柏拉图论述事物都存在正反两面,并分裂了形式与现象,这就是罗素所说的辩证法介于存在于不存在之间。这些可见的矛盾便是意见,表象背后那些永恒不变的东西则是知识。柏拉图这个学说之中,含有逻辑成分,也有形而上学成分。逻辑成分最重要的是关于文字背后的永恒,例如,每一只猫都是不同的,但是每一个不同的猫都可以用一个“猫”字指代。按照形而上学的部分来讲,猫是上帝所创造出来的唯一,只有上帝创造的那只猫是真的,世间每一只猫个体都有一部分它的特征,都是这只猫的现象。


后来,柏拉图提出了最著名的洞穴比喻。他将不懂哲学的人比喻为被关在洞穴中的囚犯,因为这些囚犯被锁着,所以他们只能看到墙壁,不能转头。他们背后有一堆火,他们只能看到墙上的影子。他们无法回头,不知道有火,便以为影子是实物。有一天某个囚犯逃跑了,发现了真相。如果是哲学家,便会回到洞穴中告诉大家真相,但在别人眼里,这个人肯定是个傻子。若在理想国之中,想成为卫国者的哲学家肯定是会回去和其他的人在一起,世人就是等待启蒙的罪人。


但柏拉图在论述个体实在性的时候有很明显的错误,根据两面性,他认为凡是美的实物同时也是丑的,成倍的事物也是一半的。前一个还比较容易理解,但后一个则是有很大问题,例如,2是1的一倍,2是4的一半。如果A比B大,同时A比C小,柏拉图就会认为A即是大的又是小的。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生于公元前384年,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的老师。但是否真的是师徒关系一直存在争议。黑格尔认为亚历山大在事业中的哲学思想可能师承亚里士多德。


作为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是系统有条的。但前人犯错多半是因为年轻时狂傲自大,而他则是因为年老依然没有脱离世俗偏见。


对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的切入点,是他对理念说的批判和他自己共相说。他举例说,人是动物,理想的人就是理想的动物,那么有多少种动物就有多少种理想动物。他的意思,当个体共享一个谓语的时候,并不是因为这些个体之间有关系,而是因为这些个体都与某种理想中的事物有关系。


从某种角度,语言中有专名词和形容词之分。专名词有分两类,特指和泛指。共相论则是要讨论反之这一类,以及形容词的意义。所谓共相,就是可以用于描述多个主体的东西。不能被这样描述的就是“个体”。


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比较通俗,因为许多东西是红色的,我们才说有红;因为许多事情是美好的,所以我们才说有美好。这两者的关系并不是相互的,红色的脸颊也会变得苍白,再美丽的花也会枯萎。但是脸和花的本质并没有改变。所以形容词是依赖于专名词的存在。


但这理论细究下去存在矛盾,我们可以说红不能脱离主体独自存在,但是可以说它脱离在红色脸颊与红苹果上的存在,它还可以体现在太阳,花朵上面。主体与性质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非常虚幻。

亚里士多德还有一个观点,就是人的心灵是形式,身体是材料。比如心灵是让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人,眼睛是为了看东西,脱离身体便不能看。他还说,形式是一件事物的原始实质。同时,他认为形式是实质,与质料没有关系。他认为形式与共相不同,但有很多相通之处。这点上他的形式同柏拉图理念一样的形而上学。


在此,我想说说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观点。他的学说反映了当时一代人的集体偏见,影响力非同一般,影响了中世纪许多规范制度。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最高层的集体,国家存在的目的是至善。夫妻组成家庭,家庭结合为乡,乡结合为国家。所以,脱离了人的国家不能叫做国家,同样人脱离了国家也不能成事。并且,他认为人是最坏的动物,通过法律才可以纠正,所以国家是立法的根本。


亚里士多德认为柏拉图所说的集体主义,会导致人懒惰。相对来说,私有制会好很多。但如果私心太重也不行,势必号召人们有同情心,学会慷慨。


在亚里士多德学说中,他认为地位有高低之分是天经地义的。并且他反对地位不同的人平等参政。政府的好坏体现在他是为了谁的利益,若是为了全体的利益则是好政府,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则是坏政府。好政府有三种: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坏政府也有三种,僭主制,寡头制,民主制。而民主制和共和制的区别,在他看来,共和制有寡头制的成分。君主制与共和制的区别只存在伦理上的差别。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亚里士多德对民主制的批判呢?其实不难发现那个年代的民主制与现在的民主制有着天差地别。因为当时民主制选举是抽签的,法庭也是公民抽签出来的,所以会被误导做出错误决定。亚里士多德曾大篇幅讨论革命,当时的主要革命是寡头制与民主制的冲突,即富人与穷人的斗争。民主制代表人人平等的理想,寡头制代表有能力才享有权力的现实。

亚里士多德还讽刺了僭主制,即军事独裁政体。他认为这种思维的维持,就必须使出一切卑鄙手段来对付人民,或者让人民沉迷一种“宗教”,但历史证明这种手法没有奏效。亚里士多德还主张国家不对外扩张,那不是国家的目的,但征伐野蛮人是可以的。因为国家的目的是为了和平,而不是战争。

在苏格拉底的研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逻辑学,使得在逻辑学领域中,亚里士多德的权威一直得以保存。他提出了三段论学说,即一个论述三个组成部分: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例如,人都会死,苏格拉底是人,苏格拉底会死。

虽然三段学说是很伟大的学说,但还是存在本身的问题,罗素在书中总结出了三个主要问题:

1,三段论形式的问题。

举例来说,“所有人都会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在这段话之中,苏格拉底会死是正确的,因为有人亲眼见证了他的死。那所有人都会死,是否正确呢?很多人会认为是正确的,但在逻辑上是说不同的。有的人已经死了,有的人还活着,所以说所有人都会死是没有依据的。这就是三段论本身的缺陷。

2,推论还有其他形式,对于三段论给予太高评价。

三段论仅仅是推断形式的一种,数学中含有大量的推断,论证部分,几乎用不到三段论。如果强硬使用,会让人觉得没有说服力。例如,“马是动物,所以马头是动物的头”。这说明三段论并非唯一权威的论证形式。

3,对于演绎法这种论证形式,给予评价过高。

过高的估计了这种演绎法这种论证形式。演绎法是帮助人们获取知识的一种方法,但却被给予了过高的评价。例如,“所有人都会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说苏格拉底会死的原因是所有人都会死,这不严谨。我们不能说所有人都会死,只可以说“150年前出生的人都死了”。所以这种说法其实是归纳法。

在这之后,我想开始介绍近代哲学家,跳过中间漫长的部分。

马基雅维利

尼克罗 马基雅维利, 1469-1527年, 他的政治哲学是科学性的经验哲学,并不谈论目的是善意还是邪恶这一个问题,只说明了为达到目的应该采取的手段。马基雅维利是佛罗伦萨人,1498年在本地担任政府一个很不起眼的职务,但与美第奇家族为敌,被捕后准许他在佛罗伦萨的乡下隐居。从那时开始,马基雅维利开始了他的著作《君主论》。这是一部显然在讨好美第奇家族欢心的著作,但并没有成功,只得一直隐居死去。

在他的另一部著作《论李维》中,略带有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色彩,赢得十八世纪的自由主义者讚许。书中阐述了制约与制衡的学说,认为只有在宪法中体现了君主,贵族和平民三者的利益,那么他们才会彼此互相制约。

而在《君主论》之中,马基雅维利否认了公认的道德,他认为君主必须像狐狸一样狡猾,如果太善良是会灭亡的,有时候君主必须不守信用,只有在守信有好处的时候才能守信用。马基雅维利认为不论是和目的,在选取手段的时候,都不应该考虑它的善恶,就算目的是善意的,也可以用恶意手段实行。假如用坏人的成功去研究“成功学”,好人或坏人都将受益,因为参选政治的好人和坏人一样渴望成功。

说到底,无论是如何的政治目的,各种力量都是不可缺少的。但事实是被“邪不压正”这样的口号给掩盖了。众所周知,力量要依靠舆论,在宣传上比敌人显得更有道德里是表面上的优势,显得有道德方法是真的有道德。但有些时代混乱,赤裸裸的无赖行径屡屡得手,这种时代人受人性为己观,只要划得来,任何事都可以做,生活在这种时代,要时刻摆出一副很有道德的姿态。

伊拉斯谟与莫尔

伊拉斯谟,1466-1536年,出生于鹿特丹。最早,他在修道院做修士,后来开始东奔西走,自学了拉丁语。并与托马斯莫尔是好友。伊拉斯谟曾对教会有多次批判以及嘲讽,借“愚人”之口,批评了教会许多弊端。虽然看起来他对教皇与教会有众多不满,但实际上他也不支持宗教改革。他认为,真信仰是一种愚痴。

罗素在书中用“不知廉耻”来描述伊拉斯谟在写作方面的用词。在他的一本书中《基督教骑士手册》,他奉劝没受过教育的军人读读圣经,以及柏拉图,安布罗丝,杰罗姆,奥古斯丁等人的著作。他还编撰过一本叫做《对话》的书,教导人们用拉丁语谈论日常生活。那个时候,拉丁语是唯一的国际语言,所以伊拉斯谟普及拉丁语作用还是挺大的。

莫尔,1478-1535年,是一个虚心且真诚的人文主义者。在牛津大学就读的时候,对希腊语很感兴趣,这被认为是对意大利的不信者表示好感,结果被学校开除了。后来结识伊拉斯谟。

由于莫尔的父亲是从事法律行业,所以莫尔也决定从事这个行业。但在1504年,身为国会下院医院的莫尔,带头反对亨利七世增加税案的决定,虽然莫尔取得了胜利,但他的父亲被关进了伦敦塔。1509年,亨利八世即位,莫尔得到了亨利八世的重用,被封为爵士。尽管亨利八世对莫尔宠信有加,但莫尔并不对这位国王有什么幻想。不久之后,由于莫尔反对亨利八世为了迎娶安布琳与凯萨琳离婚而失宠。而后,在1532年辞去公职。

莫尔也写过一本书叫做《乌托邦》,和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样的,所有东西归为公有,没有共产制度没有平等。但莫尔还是会反对说,共产制度让人变懒惰。在乌托邦之中的54个城市,除了首都外,其他城市的格局都一模一样。乌托邦所有居民衣着一成不变,但却区分男人,女人,已婚和未婚。在婚姻方面,不论男女,如果在结婚时不是纯洁之身,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如果夫妻任何一方犯有通奸,另一方则可提出离婚,有罪的一方不得再次结婚。破坏他人婚姻则会被贬为奴隶。乌托邦很多观点有惊人的进步,主要体现在战争的认识,宗教的自由,反对杀害动物和赞成宽大刑法。

培根

弗兰西斯 培根,1561-1626年,其在哲学归纳法与对科学程序进行逻辑组织有着重要的地位。培根在23岁的时候便成了国会下院议员,并为艾塞克斯伯爵做顾问。后来,艾塞克斯伯爵倒台了,他摇身一变成了起诉艾塞克斯伯爵的帮凶。这使他饱受非议。

他的哲学思想是强调实用特点,表现为利用科学技术,使人类发现或发明能够控制自然的力量。培根信仰传统宗教,主张哲学和神学应该分离,虽然认为从理性出发,也能证明确实存在神灵,但在他看来,除此之外的神学都是凭借启示认识的。

培根认为,没有启示性的教义就显得很荒唐,信仰的胜利才是伟大的;但这跟着学不同,哲学只依据理性。由此看来,培根支持“二重真理论”,即理性真理和启示真理。

在培根的哲学体系里,列举她所认为的幻想是最著名的内容。幻想是致使人陷入荒谬的不良心理习惯。培根列举了种族幻象,洞穴幻象,市场幻象和剧场幻象。其中,种族幻象是人性固有的幻象,洞穴幻想是少数研究人员的成见,市场幻象是关于语言和人心的幻象,剧场幻想是与思想体系有关系的幻象。

由于不重视假设,培根的归类法因此不够完美。提出假设是最难的科学工作,假设是收集事实必要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假设,事实会让人无从下手。当人们验证一个假设的时候,从假设到结论之间有很漫长的演绎过程。这是一个数学的推演过程。目前,单纯例举归纳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在涉及细节时,可以假设一种妥善的法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比较有利的方法。

霍布斯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年,是一位经验主义者。霍布斯很欣赏数学的方法在哲学中的运用。所以霍布斯的优势,在于对数学在哲学中的应用,没有欧洲大陆过分强调纯思维的缺点,也没有英国经验主义轻视科学的问题提。但霍布斯的缺陷在于没有耐心研究一些微妙的细节,他喜欢大删大减。他利用合乎情理的逻辑方法和删除爱是的事实取得成果。

1628年,英国国会起草权利请愿书,霍布斯发表了一部反映出民主政体种种弊端的书籍,1640年,长期国会召开,霍布斯感觉不妙出走法国。在法国,霍布斯受到的如笛卡尔等多名学家的欢迎。但是,在1651年,他发表了《利维坦》又招致灾难。因为利维坦宣扬了理性主义,惹恼了在法国的英国流亡者,而对旧教的抨击和尖锐的批判又得罪了法国政府,霍布斯只好又逃回英国。

霍布斯的主要名声是靠《利维坦》获得的。在这本书开篇就表示,他信仰彻底唯物论。他认为,生命是四肢的运动,机器人的生命是人造的。国家是人的技巧创造的,是一个模造的人,主权是它的灵魂。《利维坦》第一编,霍布斯运用牛顿第一定律运用在了心理学上,认为想象是衰退中的感觉,他们都是运动着的;梦境是由睡着时想象产生的。

在政治方面,与大多数专政拥护者不太一样,霍布斯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在没有诞生任何制度之时,人们都希望自由,同时又希望能控制他人。这两种期望都源自保持资自身自由的冲动,而一切人类之间的战争也都是因此而发生的。

在《利维坦》第二编,探讨人类是如何形成服从若干个集权政府的小团体的。这被理解为借助社会契约形成的。罗素则认为,是可用来说明人类为什么获得个人自由而愿意接受某种权力的制约的。霍布斯也说,人类约束自己,是为了在希望自身自由和控制别人而引起的战争中保护自己。

霍布斯断言人类是契约的产物。为了保证合作正常进行,人类要把权力集中交给一个人或一个组织。这种契约是人们服从与大多数人选择的那个权力集中者或组织而互相签订的。从这点出发可以看出,国民和国家之间不存在任何道德义务,只是契约责任。

在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霍布斯的主义就过于狭义,除了《利维坦》中提到国家质检除了间歇性战争之外没有其他关系。按照霍布斯观点,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国际政府,因此各国关系是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国家效率提高未必有利于全体人类。

笛卡尔

勒内 笛卡尔,15961650年,出身拥有大量地产的富裕家庭。在1612年之前,他有八年的时间在一所耶稣会学校读书。之后,他隐居到巴黎郊区,潜心研究几何学。在三十年战争爆发的时候,他参加了巴伐利亚军。1625年,笛卡尔定居巴黎。在1628年,他再一次参军,之后在荷兰住了20年。

笛卡尔是个只想清静的研究学问的人,并不喜欢招惹麻烦。作为天主教徒,他希望促使教会不要想对待伽利略时表现的那样对待近代科学。据此,有人猜测他的信仰只是权宜之计。在荷兰,新教中的顽固派经常会认为笛卡尔的意见会导致无神论,所以猛烈的抨击他。不过后来法国大使和奥伦治公主救了他。后来,笛卡尔结识了瑞典的克里斯蒂娜女王,并被邀请去王宫里居住,并在清晨抽空听笛卡尔讲哲学。最终由于身体原因与其他因素,笛卡尔一病不起于1650年逝世。

在科学方面,笛卡尔把人和动物的肉体视为机器,但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人有蕴藏在松果腺里的灵魂,它在松果腺里与生命精气发生接触,并和肉体互相作用。笛卡尔发展了与柏拉图以前某些哲学家相似的宇宙演化论,他提出了漩涡说。说太阳周围有巨大的漩涡,行星都在这个漩涡里运行。但这个理论并不能解释行星运行轨道是椭圆的。

在哲学方面,笛卡尔分别出版了《方法论》与《沉思录》。这是笛卡尔最重要的著作。为了使自己的哲学思想获得牢固的基础,笛卡尔决心怀疑他一切能够怀疑的事物。他先从怀疑各种感觉开始,他说,我把所有事物都想象成虚幻时,这是的“我”一定是存在的某种东西,我明白“我思故我在”是可靠和准确的真理。

笛卡尔的哲学带有主观倾向,喜欢视物质只有从对于精神的所知出发,并通过推理才能够获得认识的东西。笛卡尔接着说,已经证明的“我”是在“我思”推知的,因此,在“我思”时我才存在。如果停止了“我思”,我便没有了存在的根据。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灵魂与肉体完全不同,不过比肉体更容易认识,即使不存在肉体,灵魂也会保持原状。所以笛卡尔得出这样的准则:能想象得清楚明白的事物都是真的。但困难的事区分哪个才是真的。

笛卡尔哲学的另外连个点也很重要,一是他几乎完成了由柏拉图开创的经基督教发展而来的哲学精神和物质二元论。笛卡尔提出精神和物质两个彼此平行且独立的世界,研究其中一个,能不影响另一个。按这个形式而言,“精神不推动肉体”这一想法则是源自笛卡尔的。

斯宾诺莎

斯宾诺莎,1632-1677年,早些年受到异端审判所迫害,迁居到荷兰。他的《神学政治论》是一部融汇了圣经批判和政治治理论的著作。斯宾诺莎接受了源自笛卡尔时代的一套唯物主义,试图给虔诚的心念和献身于“善”的生活寻找一块栖息之所。

斯宾诺莎继承了巴门尼德创造的形而上学体系,这个体系认为任何有限事物都不能独立存在;对神的全能关系之外,分别有思维和延伸性限定的精神和物质也可以独立存在。但在他看来,神处处是无限的,思维和延伸性也是神的属性。

由斯宾诺莎的观点可知,支配一切事物的是绝对的逻辑必然性,精神领域中不存在自由意志,物质领域也不存在偶然性,但凡发生的事都是神不可思议的本质导致的;因此,从逻辑上看,各种事物不会与现实状况产生差异。但罪恶问题上,斯宾诺沙的这种说法就遇到了困难。

斯宾诺莎视时间为非实在存在的东西,他认为,关联到过去或未来的事件的情感都违反理性。任何一件已经发生的事情,都是永恒的超时间世界的一部分与日期毫无关系。对此斯宾诺莎解释说,正因为我们无知,所以我们才以为我们可以改变未来。

斯宾诺莎主张的形而上学是逻辑一元论最好的实例。逻辑一元论认为宇宙的整体是单一实体。任何命题都有一个单独的主语和谓语,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关系和复杂是不实在的。逻辑辑来说,任何部分都不能独立存在。任何事都是逻辑必然性的结果,因此对待它们要像对待22=4这样,时刻准备接受和默认。但这套形而上学的理论是不可相信的,不仅和现代逻辑相抵触,与科学方法也不兼容。如果能放下这个基础,那么斯宾诺莎的观点有些可以接受。

莱布尼茨

莱布尼茨,16461716年,是一个朴实的智者。他的两个代表性哲学体系一个是他公开宣扬的,这个体系乐观,正统,浅薄;另一个则是从他的手稿中总结出的,这个体系深奥而富有逻辑性。

莱布尼茨的哲学也是建立在实体的基础之上,他认为是替补具有拓展性,因为拓展性含有繁复之意,只能体现在由若干个实体组成的事物上。如他的著作《单子论》,他相信有无数个能称之为“单子”的实体。抽象来看,这些单子各自都具有若干个物理性质,实际上一个单子就是一个灵魂。这个结论是否实体的拓展属性后必然要得到的,此外只有思维者的一个本质属性了。莱布尼茨用无数个灵魂代替了物质的实在性。

莱布尼茨继承了笛卡尔学派主张“个实体不能互作用”的观点,他认为两个单子之间不能存在因果关系。然而,在动力学之中,在物体碰撞现象中物体之间似乎有影响;在知觉方面,知觉是外界对知觉者产生的作用。

莱布尼茨在逻辑上有四种论证,本体论,宇宙论,永恒真理论和前定和谐说,并论证了神的存在。

本体论的根据是存在与本质的区别。任何人或事物既是存在的,同时又具有某些构成本质的性质。比方说,即使把一个人描述的很细致,但我们还是搞不懂他是否真的存在。

宇宙论证是“初因”论证的一种。初因论证认为,有限的事都是有原因的,原因也有原因,直到第一件事情是没有原因的,这就是神。

关于永恒真理,莱布尼茨认为必然命题与偶然命题的区别,在于只有必然命题才能被逻辑规律推倒得出,除了存在神的断言之外,其他所有关于“存在”的断言都是偶然命题。大体来说,永恒真理就是再说这个论证有时是真的,有时是假的,但有一个标准:但凡和本质相关的命题,要么永远是真的,要么永远是假的。比如2+2=4,永远是真的。反之,就是偶然命题。

前定和谐说的论证,是基于经验型前提和经验性推理的一般规则得出来的,在形式逻辑上没有毛病,是否认可这个结论要经过细节上的考虑才可以。根据这点,他推断出即便存在神,那个神可能未必全知全能。

对人类而言,经验和逻辑认识道德两种真理有两方面区别。1,是如果存在亚当,我们可以由概念推知亚当的遭遇,也可以由经验发现他的存在;2,所有单个实体的概念都是极尽复杂的,只有神能分析,因为对神而言,这些区别都不存在。

洛克

约翰洛克,16321704年,英国人。其代表著作由《人类理解论》,《论宽容》,《政府论》等。他的影响重大深远,不仅仅是认识论中的经验主义奠基者,还是哲学自由主义的鼻祖。

一般来说,洛克蔑视形而上学。在当时的形而上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实体概念。而洛克却认为实体没有任何用处。众所周知,洛克堪称经验主义哲学的鼻祖,经验主义认为除了逻辑学和数学之外,其他科学都是通过经验取得。

在《人类里结论》中论述了没有天生的观念的原则。洛克认为,人类所有观念来自于感觉作用和对自身心灵活动的知觉。我们并不会先于经验获得任何知识,因为不仅我们的思考要借助观念,而且我们也是通过经验获得所有观念的。认识要依赖于知觉作用,这种彻底经验主义的观点是带有革命性的。因为在柏拉图时代到莱布尼茨,漫长的时间里几乎没有哲学家认为,许多人类最宝贵的知识不是通过经验得来的。

但对于经验主义,或是唯心主义,都面临同样的一个问题:对自身以外的事物和对自己的心灵活动,我们如何才能有认识。然而,如果按照严格的经验主义原则的话,我们怎么可能知道这一点呢?我们的经验察觉到了感觉,但没有察觉到产生感觉的原因。因此,就算是自发产生了感觉,那么我们的经验就是完全一样的。

在政治方面,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到了他认为的统治权的根源。他先假设,在社会上出现政治权利之前,有一个自然状态。在这个状态里有一种自然法。这个自然法并不是人类创立的,而是由神的命令组成的。

而自然,就是这么一种状态:里面有人对人的战争,人的一生是险恶的,卑贱的和短暂的。大多数人处于自然的时候,仍然会有几个人不愿意依照自然法生活。于是,根据洛克说法,在自然的状态下,人们都有权保卫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当小偷偷东西的时候,可以把他杀死,但若小偷逃跑了就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惩罚他。其实这种自然法有很大的问题,即人只有依靠自己才能保障权利,人人都是自己的法官。政治可以弥补这个问题,但政治并不是自然法的手段。

道德规范是独立在法规之外的,因此也可以把自然法视为道德规范之类的东西。如果说好的法律与坏的法律的区别,那就是道德区别了。

洛克还认为,民主政治是契约的结果,是现实事物不是神权确立的。某种意义上,政治有着强迫别人服从的权力,既然那不是神的命令,那只能是契约规定。或许,契约可以成为一种为专制政治辩解的工具,但在当时还不存在这样的风险,因为政府是契约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就很可能被人民推翻。洛克认为,政府的经费必须由人民负担,但要经过半数人同意。

民主主义者可能会认为,如果政府代表了半数以上的人,那么他就有权强制少数人服从多数人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这么说没有问题,因为强制是政治不可缺少的因素。但如果过分强调多数派利益,它就会变成“王权神授”的说法。

洛克认为,为了防止滥用职权,主张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必须分离。立法机构指的是国会,行政机构指的是国王。在这里,除了能被社会罢免以外,立法机构的地位凌驾于行政机构之上。但若这两个机构真的分离了,他们之间的冲突又该如何调节呢?

洛克回答说,如果行政机构构成违规着急立法机构的官员,就代表着它向全体人民宣战,人民有权罢免行政机构。洛克的主张透露出来这样的一种信息:正直的人都知道什么是公正合法,一旦出现纠纷,每个人都会按照公共利益的要求依法解决。但事实上,如果这种纠纷太严重,往往是靠真正掌握实力(或者武力,军事力量)解决的,正义和法律反倒没有用处了。

贝克莱

乔治贝克莱,1685-1753年,由于持物质并不存在主张,在哲学界获得重要地位。其主要著作为《视觉新论》,《人类认识原理》,《斐海拉斯与洛诺斯的对话》。

在《斐海拉斯与洛诺斯的对话》中他发表了声名远扬的观点,否定物质存在。他以为他是证明一切实在都是属心的,其实他所证明的也就是我们感知的是种种性质。

贝克莱的观点主要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说我们只是感觉到了颜色,声音等性质,并没有感知到物质实体;第二个方面说所有感知到的都属于心。第一个说法比较容易接受和理解,但第二个说法,贝克莱说所有感知到的性质都是属于心的,这种与前一种并非一类说法,而且确切性也降低了。

在《斐海拉斯与洛诺斯的对话》里,他涉及到一个谬论。举个例子,众所周知,没有舅舅就没有外甥。假如A是外甥,那么按照“没有舅舅就没有外甥”的逻辑关系,A必然有舅舅。如果已知A是外甥,那么他有舅舅就是逻辑必然的。但分析A可能知道的任何事情都推不出这种逻辑必然性。这样,某物如果是感觉的对象,那么必然有一个心和它产生关系,但并不能由此推断出,这个物品如果不是感觉的对象就不存在。所以,如果“必”是逻辑必然性,那么A“必”是可感对象,这个观点才成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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