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2周,新生儿无存活希望,不处理。 妊娠22~22 6周,被认为是人类存活的边界,不推荐积极处理,除非是安慰性护理。 妊娠25~25 6周,分娩前使用糖皮质激素促进胎肺成熟,必要时行剖宫产分娩胎儿,对所有新生儿进行积极抢救,除非是有致命的畸形。 其中23~24周是所谓的“灰色区域”,处理建议是根据“个体情况”和“父母的愿望”决定是否进行积极抢救。 在一般三级医院,只有孕周达到30~32周,出生体重达到1000~1500g时,新生儿的存活才能比较有保证。 “灰色区域”一般在28~30周之间,低于28周时多数医务人员和患儿父母基本上会选择放弃抢救。 在中国广大欠发达地区,“灰色区域”会延伸至30~32周,即使孕周达到30~32周、出生体重达到1000~1500g,也不一定都会选择积极抢救。 对于处于“灰色区域”的早产儿,究竟是积极抢救还是放弃治疗,需要患儿父母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性的选择。 但是,这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医务人员充分告知自己医疗机构的相应早产儿的存活率、伤残率以及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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