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在今天是艺术圈,是很流行的词。好像会写几笔毛笔字,就可以称为书法家了。但是,在民国时候,鲁迅不是书法家,但他的字不丑。
那一代的文化人,真像有文化的人,不像今天,表面上做的那么足,在里子当中,距离文化却差了很远的距离。
这是他的著名对联,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书法水平如何了。
为什么那一代人,不是书法家协会会员,也能写出一笔好字。
那是源于自我修炼。
艺术嘛,其实,更多的不是为了显摆。为了名利如何如何。
那样做的艺术家,不纯粹。
当然,艺术家也要谈钱。谈之有道即可。但不会急于把自己的字拿出去换钱。简言之,总觉得那是丢人的事。
书法是一种修养。
我见识过好些位书法家,低调。不是水平不够高,而是觉得书法嘛,就是一个人的业余喜好。刚好有人喜欢,所以顺便卖卖,如此而已,不强求。
鲁迅的书法,当年也不是主要拿来换钱的。
虽然很多人研究鲁迅、学习鲁迅,但却很少有人学得鲁迅那样,有风骨。
“大先生”的大,就在于有自己的格调和风骨。
我们当然不可能在今天做一回鲁迅。
重要的是不丢失那一份风骨。对人对事,都有态度,至于是不是一纸风行,他并不在乎。
我们纪念鲁迅,从作品里看,才可以读懂鲁迅。,
至于把他神化了,那是另外一回事。
说来说去,都是为人处事的事。
把自己的事情尽力做好,至于是不是能够成为书法家,哪有什么要紧的呢。
鲁迅如此。
他对待自己的作品,比革命更看得要紧。尽管,在他的文字里,我们常常看到一个愤怒的青年形象。但他不是方舟子,也不是郭敬明。
他只是属于自己的鲁迅。标签化,并不适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