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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发现“求护泉源碑记”

 老刘tdrhg 2016-01-19

新绛发现“求护泉源碑记”

  • 大清乾隆年间保护生态环境碑
      
      前不久,新绛县席村在对荀子故里文化遗存进行挖掘整理中,发现大清乾隆二十五年立的一座保护生态环境的“求护泉源碑记”。这座碑是由古水两岸“东八西七”15个村庄的村民所立。据有关专家考证,这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而且赏罚严明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碑记之一。
        新绛县域内有一座九原山,山下有长流不断的泉水,浇灌“东八西七”两岸15个村庄的良田,清乾隆年间有村民为了一己私利破坏水源。为制止这种事件继续发生,“东八西七”的村民对一些炸山取石和破坏水源的村民进行处罚。这座碑上端写着:“求护泉源碑记”,碑文上有这样的内容:“九原一出实为泉源发脉盖山,泽通气乃天地自然之理,志载以有限之,供无限之取则泉之涸也。可立而待也有者,不无杞人之忧,焉讵遭古堆庄屡屡偷凿石块货卖银钱,侵占山基。”
        这尊石碑碑文洋洋800多字,有对九原泉水浇灌东八西七村良田的赞叹,也有对凿石毁坏泉源和水利设施行为的痛恨。碑文对雍正年间处理一桩破坏泉源的案件记载之后,接着对乾隆二十一年江汝林、程世通等27人“不畏法仍蹈前辙,在东八西七村的沿河私采乱建”,并把27人名字一一名列碑上,如同现今公开点名不法人员一样,公之于众,表明了祖辈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视。这座碑的碑文还提出“官山不应私卖”,告诉人们山是国家的财产,私人不能占山为王,更不能私开乱采。
        这尊“求护泉源碑记”的发现,将激励人们把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地球家园作为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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