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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 卷二 檀弓

 天地一人302 2016-01-19

《礼记》 卷二 檀弓

2014-10-20 8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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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全译 卷二 檀弓


【题解】

孙希旦认为:本篇是孔门弟子所作,开篇记录了一个名叫檀弓的人的故事,故以“檀弓”为篇名。篇中较多记录了丧事的礼节,对天子诸侯的有关礼制也作了一些考证。但篇中也有些不切实的传闻和记述不尽不实之处。在注释中以“按”语形式加以标注。

【原文】

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①。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②,檀弓曰:“何居③?我未之前闻也。”趋而就子服伯子于门右④,曰:“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⑤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孙腯⑥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子游问诸孔子,孔子曰:“否!立孙。”

【注释】

  ①免:郑玄认为是免去吊丧之礼,因仲子立庶不立长之缘故;孙希旦认为“免”是一种头缠布匹的扮相(以布广一寸,从项中而前交于额上,又却向后而绕于髻)。此处从孙说。

②舍其孙而立其子:仲子适子去世,不让适子之子(嫡孙)而让庶子主持丧事。

③居:齐鲁方言中的语气助词,无实义。

④门右:门内东侧,是卿大夫吊祭时所站的方位。

⑤伯邑考:周文王长子,周未立国之前,为殷纣王所杀。

⑥腯:tú或dùn

【译文】

公仪仲子家办丧事时,檀弓带着免而去吊唁。(等到听说)仲子舍弃他的嫡孙而立庶子为丧事的主持人,檀弓说:“这是为什么呢?我从前还没听说过呢。”他快步走到门东边问子服伯子:“仲子舍弃他的嫡孙而立庶子作丧主,为什么?”伯子说:“仲子也是按照古时的规矩做的。从前周文王舍弃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弃他的嫡孙腯而立衍。那么仲子所行的恐怕也合乎古道。”子游向孔子请问这件事,孔子说:“错了!应该让嫡孙主丧。”

【原文】

事亲有隐而无犯①,左右就养无方②,服勤至死,致丧三年③。事君有犯而无隐,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④。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⑤。

【注释】

①隐:不指明过失;犯:犯颜直谏。

②就养:就近奉养;方:法则,方法;无方:无固定法则。

③致:极。致丧:极其哀伤。

④方:比照,比较。

⑤心丧:在心中守丧礼。

【译文】

侍奉父母,要委婉地规劝他们的过失,而不要生硬地指责。要守在身边周到服侍直至去世,极其哀痛地守丧三年。侍奉国君要无所顾忌甚至犯颜直谏而不隐瞒。在左右侍奉的要按照惯常法则,竭力服侍到去世,象父母去世一样守丧三年。侍奉老师,不要生硬地指责,不要有所隐瞒。要在身边周到服侍,直到去世,(虽不用身穿孝服,但)心中要哀痛地守丧三年。

【原文】

季武子成寝①,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许之。入宫②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③?”命之哭。

【注释】

按:季武子是鲁国公子季友的曾孙。从郑玄的注解来看,这里所记述的合葬之事,其起因当是季武子依仗权势,在修建陵寝的时候,侵占了杜氏陵墓的土地,杜氏的后人没办法,请求合葬。季武子理亏而答应,并且找出托词来掩饰。但孙希旦认为:古制葬在城北,而季武子之时葬应在城中,所以杜氏先人的陵墓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恐怕事情并不一定如郑氏所说。

①成寝:修建陵寝。

②宫:宅。指陵寝墓地。

③许其大:意思是答应了合葬这件大事;细:对应“大”,指哭泣这样的小事。居:语气助词。

【译文】

季武子建成陵寝,杜氏家的墓在西阶之下。杜氏的后人请求季武子允许合葬,季武子答应了。杜氏的后人进入墓地却不敢哭泣(凭吊)。季武子说:“合葬不是古制,自周公以来(就有合葬)而且没有改变过,我允许他们合葬而不允许他们哭泣,是何道理呢?”于是让他们哭泣。

【原文】

子上①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②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③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④,道隆⑤则从而隆,道污⑥则从而污,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

【注释】

  按:孙希旦认为,依照丧礼,是否为被休弃的出母服丧,取决于出母是否再嫁,如果出母未改嫁,则于子仍有母子之义,所以子应服丧,否则不必服丧。因此,认为“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这句话是胡说八道。

  ①子上:孔子的曾孙,名白。

②子思:孔子的孙子,孔鲤(伯鱼)的儿子,子上的父亲,名伋。

③先君子:指孔子。出母:被父休弃的生母。

④道:礼节,礼制。

⑤隆:提高。

⑥污:地位低下。

【译文】

孔白的母亲去世而孔白不服丧。门人向子思问这事说:“从前先生的父亲不是为出母服丧的吗?”子思说:“是的。”“先生不让孔白服丧,为什么呢?”子思说:“从前我父亲并没有违背礼。依礼,该提高规格的就提高,该降低规格的就降低,我还能怎么做!作我的妻子时,她就是孔白的母亲;不是我的妻子了,她也就不是孔白的母亲了。”所以孔氏不为出母戴孝服丧,是从子思开始的。

【原文】

孔子曰:“拜而后稽颡①,颓乎其顺也②;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也③。三年之丧,吾从其至者。”

【注释】

①拜:孔颖达:“拜者,主人拜宾。”稽颡(顙,s?ng,):叩头。屈膝下跪,以额触地,表示极度的虔诚。

②颓:恭顺,安详。

③颀:k?n,哀痛之至。

【译文】

孔子说:“(在丧拜之时)拜谢宾客,然后叩头行丧拜之记,恭顺安详合乎礼的顺序;先叩头行丧拜之祀然后拜谢宾客,极度哀痛表示情的极至。对于三年守丧之礼,我遵循情的极至(后者)。”

【原文】

孔子既得合葬于防①,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②。今丘也,东西南北人也③,不可以弗识也④。”于是封之,崇四尺⑤。孔子先反,门人后,雨甚,至,孔子问焉,曰:“尔来何迟也?”曰:“防墓崩⑥。”孔子不应。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

【注释】

①防:即防山,古地名,在今山东曲阜东。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和母亲颜氏均葬于此。《史记·孔子世家》说:“陬人輓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於防焉。”因孔子出生不久父亲就去世了,所以他一直不知道父亲葬在何处。本段文中所述,当是在孔子丧母之后,从輓父之母那里得到父亲葬地的信息、为父母合葬之后的事情。

②墓而不坟:墓与坟的区别:“凡葬而无坟谓之墓。”(《方言》卷十三),墓是墓地,即埋葬死人的处所;坟是在墓上筑起的土堆。据传,殷时墓地上是不筑坟堆的。到了周代,开始在墓上筑坟堆,但仅限于贵族阶层,而且要“以爵等为丘封之度”(《周礼·春官·冢人》)。丘是王公之坟,封是诸臣之坟,坟堆的大小取决于爵位的高低,同时坟上要种树,作为墓的标识。“天子坟高三仞(周代一仞为八尺;西汉为七尺;东汉为五尺六寸),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栾(一种落叶乔木,又叫灯笼树);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扬柳。”(《白虎通·崩薨》)。关于古代墓葬,还有“陵”、“丘”、“冢”等名称 。“陵”原意是高大的土山,后用作帝王墓葬的专用词。“冢”和“丘”也都指高起如山的土堆。《方言》说:“冢,秦晋之间谓之坟。”《尔雅·释山·注疏》说:“山顶曰冢。”用“丘”来作墓葬名称的,如春秋时吴君阖闾的虎丘,战国时赵武灵王的灵丘,楚昭王的昭丘。历史上最早将坟墓称“陵”的是赵国国君赵绁(xiè)(前349—前326年在位)。《史记·赵世家》记载:“肃侯(赵绁)十五年(公元前339年)起寿陵。”

③东西南北人:意即四处流浪、居无定所之人。

④识:通“志”,做标记。

⑤崇四尺:崇,高。四尺,《礼记正义》说:“引《周礼·冢人》云‘高四尺,盖周之士制’者,其父梁纥虽为大夫,《周礼》公侯伯之大夫再命,与天子中士同,云‘周之士制’者,谓天子之士也。”可见,孔子之父坟高四尺,有些逾越了规矩,这是孔子“泫然流涕”的起因。

⑥防墓崩:防山之墓因雨大而崩坏。《礼记正义》说:“庾蔚云:‘防守其墓,备拟其崩。’若如庾之言,墓实不崩,郑何以言‘修之而来’?孔子何以言‘古不修墓’?违经背注,妄说异同,非也。”

【译文】

孔子(在防山)为父母修治了合葬之墓以后,说道:“(虽然)我听说过,在古代只筑墓而不起坟,(但是像我)这样一个四处流浪的人,不可以不(为父母起坟)作为标记啊。”于是封土起坟,坟高四尺。(之后)孔子先回到家中,门人落在了后面。雨下得很大,(等了很久)门人回来了。孔子问他:“你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啊?”门人回答说:“防山的坟墓塌了,(我修好之后才回来)”孔子默不作声。门人说了三遍,孔子流泪哭泣着说:“我听说,古礼是不能修理坟墓的啊。”

按:这里我来分析一下孔子之所以哭泣的原因:一是为父母均已过世而难过,二是年幼丧父,不知父葬何处,是邻居老太太告诉自己的,对自己这样一个四处飘泊的人来说,没有很好地尽孝道;三是逾越礼制,为父母起坟;四是天不作美,刚刚修建的坟墓因大雨而崩塌;五是违背了“不修墓”的古训。凡此种种因缘情由,引起孔子诸般思索,最终忍不住痛哭流涕。

【原文】

孔子哭子路①于中庭②。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进使者而问故③。使者曰:“醢④之矣。”遂命覆醢。

【注释】

①子路:仲由(前542~前480)字子路,又字季路,鲁国卞(今山东泗水县泉林镇卞桥村)人,孔子得意门生,以政事见称。为人伉直鲁莽,好勇力,事亲至孝。除学诗、礼外,还为孔子赶车,做侍卫,跟随孔子周游列国,深得器重。孔子称赞说:“子路好勇,闻过则喜。”初仕鲁,后事卫。孔子任鲁国司寇时,他任季孙氏的宰,后任大夫孔悝(kuī)的宰。关于子路之死,《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是这样记录的:

“初,卫灵公有宠姬曰南子。灵公太子蕢(kuài,姓)聩得过南子,惧诛出奔。及灵公卒而夫人欲立公子郢。郢不肯,曰:‘亡人太子之子辄在。’於是卫立辄为君,是为出公。出公立十二年,其父蕢聩居外,不得入。子路为卫大夫孔悝之邑宰。蕢聩乃与孔悝作乱,谋入孔悝家,遂与其徒袭攻出公。出公奔鲁,而蕢聩入立,是为庄公。方孔悝作乱,子路在外,闻之而驰往。遇子羔出卫城门,谓子路曰:‘出公去矣,而门已闭,子可还矣,毋空受其祸。’子路曰:‘食其食者不避其难。’子羔卒去。有使者入城,城门开,子路随而入。造蕢聩,蕢聩与孔悝登台。子路曰:‘君焉用孔悝?请得而杀之。’蕢聩弗听。於是子路欲燔台,蕢聩惧,乃下石乞、壶黡(y?n,黑,黑痣,黑痕,此作人名)攻子路,击断子路之缨。子路曰:‘君子死而冠不免。’遂结缨而死。孔子闻卫乱,曰:‘嗟乎,由死矣!’已而果死。”

更具体的记述见《左传·哀公·十五年》。

②中庭:古代庙堂前阶下正中部分,为朝会或授爵行礼时臣下站立之处。陈澔(hào)说:“哭於中庭,於中庭南面而哭也。不於阼阶下者,别於兄弟之丧也。”阼阶:堂前东阶。

③故:死亡,此处是指子路死时的样子。

④醢:原指肉酱,此为名词动作,剁成肉酱。

【译文】

孔子站在中庭为子路哭丧。有来吊丧的人,孔子都依礼答拜。哭丧过后,孔子请(从卫国)来的人询问子路死时的样子。来人说:“剁得像肉酱一样了。”孔子于是命人把(祭奠用的)肉酱倒掉了。

【原文】

曾子①曰:“朋友之墓,有宿草②而不哭焉。”

【注释】

①曾子:(前505~前432)春秋末年鲁国人。名参,字子舆。孔子的高足。为人谨慎,待人谦恭,性情沉静,举止稳重,以孝著称。齐国欲聘之为卿,他因在家孝敬父母,辞而不就。曾提出“慎终(慎重地办理父母的丧事)追远(虐诚地追念祖先),民德归厚”的主张。又提出“吾日三省吾身”(均见《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即“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相传著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年)追封郕伯。宋大中宋大中符二年(1009年)加封郕侯(一作瑕丘候)。元至顺初年,加封为郕国宗圣公。明嘉靖九年改称宗圣。在山东嘉祥县南建有曾子庙。

②宿草:指墓地上隔年的草,用为悼念亡友之辞。

【译文】

曾子说:“(造访或经过)朋友的墓地,(如果)墓上有陈年的枯草就用不着哭拜了。”

【原文】

子思曰:“丧三日而殡①,凡附于身者②,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丧三年以为极,亡则弗之忘矣③。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

【注释】

①殡:殡和葬的区别:殡和葬是两个既有着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殡最初包含着现在殡葬的全部涵义:一是指停灵柩,即人们在守灵时对死者进行哀悼;二是指埋藏遗体,即对遗体的处理方法。如《梁书·徐勉传》:“梁武帝天监中,徐勉为待中。时有间丧事多不遵礼,朝终夕殡,相尚以速……自顷以来,不遵斯制,送终之礼,殡以期日”。殡的基本涵义是表示停灵枢之意,并由此而引申为人们在停灵枢期间,对死者的哀悼形式。葬的涵义就是指处理和掩埋死者的遗体,即对死者遗体处理方式。据《礼记》解释:“葬也者,葬也,葬也者欲人之弗得见”。司马光则在《葬论》中进一步解释道:“葬者藏也,孝子不忍其亲暴露,故敛而藏之”葬作为对死者遗体处理方式的涵义一直延续到现在。

②附于身:郑玄:“附于身,谓衣衾。附于棺,谓明器之属。”附于身,意思是为死者穿衣装殓;附于棺,意思是以棺材收敛遗体后埋葬。

【译文】

子思说:“(父亲或母亲)去世后三天要出殡,但凡为亡亲穿衣装殓,一定要怀着诚信之心尽心尽礼,不让自己在日后后悔。去世三个月后,为亡亲送丧下葬,但凡在入棺掩埋之时,一定要尽心尽礼,不让自己事后(因礼数不到)而悔恨。为父母服丧三年这是个期限,(就是提醒自己)父母虽亡但一时不能忘怀。因此,君子一生要怀念亡亲,而不是一时的怀念忧虑。所以,在父母的忌日(死日)不举乐(yuè)行乐(lè)(也是终生怀念父母的应有礼节)。

【原文】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殡于五父①之衢。人之见之者,皆以为葬也。其慎②也,盖殡也。问于郰曼父之母,然后得合葬于防。

按:《礼记正义》说:“此一节论孔子访父墓之事。云孔子既少孤失父,其母不告父墓之处。今母既死,欲将合葬,不知父墓所在,意欲问人,故若殡母於家,则礼之常事,他人无由怪己。故殡於五父之衢,欲使他人怪而致问於己。外人见柩行路,皆以为葬。但葬引柩之时,饰棺以柳翣(shà,古代棺饰,垂于棺的两旁),其殡引之礼,饰棺以輤(qiàn。古代载柩车上的覆盖,作装饰用)。当夫子饰其所引之棺以輤,故云其引也盖殡也。殡不应在外,故称“盖”,为不定之辞。於时郰曼父之母,素与孔子母相善,见孔子殡母於外,怪问孔子。孔子因其所怪,遂间郰曼父之母,始知父墓所在,然后得以父母尸柩合葬於防。”

【注释】

①五父:街名。郑玄:“衢名,盖郰(即‘陬’)曼父之邻。”

②慎:郑玄:“慎,当为‘引’,礼家读‘然’,声之误也。殡引,饰棺以輤;葬引,饰棺以柳翣。孔子是时以殡引,不以葬引。”

【译文】

孔子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所以不知道父亲葬在何处。(因此母亲去世后,只能暂时)停灵在五父大街上。人们看到这种情形,都认为是孔子把母亲葬在此处了。(其实)孔子用的是殡引之礼,只是简单的出殡而已。(等到)问过郰曼父的母亲(自己父亲的葬地)之后,这才把母亲与父亲合葬在防山。

【原文】

邻有丧,舂不相①;里有殡,不巷歌。丧冠不緌②。

【注释】

①相:配合舂米的节奏而歌唱。

②緌:ruí。孙希旦认为是冠带系于颌下后,余下的悬垂物。不緌,意指服丧期间要去掉冠带的饰物。

【译文】

邻里有丧事,不能以歌助舂。同里有丧事,不能在巷中歌唱。服丧时不要在冠上戴饰物。

【原文】

有虞氏瓦棺①,夏后氏塈周②,殷人棺椁③,周人墙置翣④。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塈周葬中殇、下殇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

【注释】

①有虞氏:帝舜的姓。瓦棺:以瓦为棺。郑玄:“有虞氏尚陶,始不用薪也。”

②塈:xì,涂饰。周,周边。郑玄:“火熟曰堲,烧土冶以周於棺也。或谓之土周,由是也。”

③棺椁:棺即盛放死者的木制葬具;椁,套在棺外的外棺。古代表示死者身份和等级的棺葬制。木棺出现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时期,至龙山文化已出现木椁,用于氏族中之头领。殷墟商王陵墓室中,多用大木条叠压成方形或亚字形的椁室,其正中安放商王棺木。至周代,棺椁制度化,规定:天子棺椁四重,亲身的棺称椑(bì,内棺),其外蒙以兕(sì,雌犀)及水牛皮;第二重称地也,以椴木制成;第三重称属,第四重称大棺。帝后之外椁两重,多用梓木,因而其棺椁又称“梓宫”。上公、侯伯子男、大夫,以等差分别为三重(有兕牛皮)、二重、一重。士不重,但用大棺。又,天子大棺厚八寸,大夫士大棺厚六寸,庶人之棺只准厚四寸,无椁。后世帝王、贵族、士大夫,基本沿用此制,然时也有逾制者。《礼记·檀弓上》:“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也棺一;梓棺二。”详孔颖达疏。《通典·礼四五》:“周制……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错;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鐟(即“鐕”,zān,钉子);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鐟;士不绿。”又《大唐制》:诸彝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镂彩画,施户牖栏槛,棺内又不得有金宝珠玉。”

④墙置翣:郑玄:“墙,柳也。”孙希旦:“棺外之材,盖以柳木为之……为之棺椁而无使土亲肤,为之墙,翣而使人勿恶,凡以尽人子之心,而非徒为美观而已。”翣:shà,古代棺饰,垂于棺的两旁。

⑤长殇、中殇、下殇、无服之殇:《释名·释丧制》:“未二十而死曰‘殇’。殇,伤也,可哀伤也。”《礼记正义》:“十六至十九为长殇,十二至十五为中殇,八岁至十一为下殇,七岁已下为无服之殇,生未三月不为殇。”

【译文】

帝舜时代用陶土烧制成棺,夏代的棺以烧土为周边装饰,殷代有了棺与椁的内外分别,周代在内棺四周放置柳木为衬。周代人用殷代的内棺外椁安葬十六至十九岁以下早亡的人,用夏代的烧土棺安葬十二至十五岁夭折的人,用帝舜时代的陶土棺安葬出生三月至七岁的早亡之人。

【原文】

夏后氏尚①黑,大事敛用昏②,戎事乘骊③,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④,牲用白。周人尚赤,大事敛用日出,戎事乘騵⑤,牲用骍⑥。

【注释】

尚:崇尚,偏好。

敛:即“殓”,给死者穿衣入棺。

昏:黄昏。

戎:兵。戎事,即兵事,军事。骊,lí,黑色的马。

翰:《易》:“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贲如皤如,比喻由文饰返回质朴,即打扮素雅。白马翰如,比喻人的高洁出众,如同腾飞的骏马。匪寇婚媾,来的不是强盗而是婚嫁的娘子。翰,高飞,此处用指白马。

騵:yuán,赤毛白腹的马。

骍:xīng,赤色的马。

【译文】

夏代崇尚黑色,装殓这样的丧事在黄昏进行,军事行动中骑乘黑色的骊马,祭祀用玄色的牺牲;殷代崇尚白色,装殓在正午进行,战时驾乘白马,祭祀用白色的牺牲;周代崇尚赤色,殡葬在日出时分,战争中驾乘赤色的马,用赤色的牲口做牺牲。

按:孙希旦说:三代崇尚的颜色不同,其原因在于创建各不相同的制式,来表示相互间不因袭旧制。

【原文】

穆公①之母卒,使人问于曾子②曰:“如之何?”对曰:“申也闻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③,齊、斩之情④,饘粥之食⑤,自天子达⑥。布幕,卫也;縿幕,鲁也⑦。’”

【注释】

①穆公:鲁穆公(?-前376)即姬显,战国初鲁国国君。是鲁国第二十九任君主。鲁哀公之孙,元公之子,在位33年。注重礼贤下士,曾隆重礼拜孔伋(子思),咨以国事;容许墨翟在鲁授徒传道,组织学派,便鲁国一度出现安定局面。

②曾子:大贤曾参的儿子,名申。

③哭泣之哀:有泪有声谓之“哭”,有泪无声谓之“泣”,无泪有声谓之“嚎”。前两者都是真心哀伤,所以称为“哭泣之哀”。

④齊、斩:齊,本作“齎”(赍),音zī。将丧服下部的边折转缝起来。《仪礼·丧服》:“若齎,裳内衰外。”[注,此处的“衰”为“缞”(音cuī,粗布丧服,披于胸前)的假借字,下同。]郑玄注:“齎,缉也。凡五服之衰,一斩四辑,缉裳者内展之,缉衰者外展之。”胡培翬(huī)正义:“五服之衰与裳,有齎者,有不者,故云‘若齎’也。齎,谓缉其边也。不缉者,谓斩也……”。斩,本义是剪裁,特指丧服不缉下边。《释名·释丧制》:“三年之缞四斩,不缉其末,直翦斩而已。”《左传·襄公十七年》:“齐晏桓子卒,晏婴麤(cū,现简作“粗”,粗布)缞斩,苴絰、带、杖,菅屦,食鬻,居倚廬,寝苫、枕草……”。《礼记正义》孔颖达注:“齎斩之情者,齎是为母,斩是为父,父母情同,故答云之情也。”

⑤饘粥之食:饘,zhān,稠粥。《说文·食部》:“饘,糜也。周谓之饘,宋谓之餬。”孔颖达注:“厚曰饘,希(稀)曰粥。朝夕食米一溢,孝子以此为食,故曰‘食’也。”

⑥自天子达:孔颖达注:“父母之丧,贵贱不殊,‘哭泣’以下,自天子至庶人如一,故云‘自天子达’。”

⑦布幕卫也縿幕鲁也:幕,覆盖在棺上的织物;縿,xiāo,同“绡”,有花纹的丝织物。卫国用布,行诸侯之礼,鲁国用绡,行天子之礼。《史记·鲁周公世家》:“……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襃周公之德也。”

【译文】

鲁穆公的母亲去世了,派人去问曾申说:“丧礼应当怎么办呢?”曾申回答说:“我曾听到父亲说:‘(服丧的时候)痛哭、流涕真心哀伤,为父母穿著斩缞、齊缞真情哀悼,食用稠粥、稀粥作为服丧时的饭食,这是自天子到庶人都要一律遵行的礼节。(重要的一点是,在棺上覆盖的织物有所区别:)以粗布覆盖,这是(像)卫国(等诸侯)的礼制;以丝织物覆盖,这是鲁国(特有的天子)之礼。”

【原文】

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公子重耳①谓之曰:“子盖言子之志于公乎②?”世子曰:“不可。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曰:“然则盖行③乎?”世子曰:“不可。君谓我欲弑君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吾何行如之④!”

使人辞于狐突⑤曰:“申生有罪,不念伯氏之言也,以至于死。申生不敢爱其死。虽然,吾君老矣,子少,国家多难,伯氏不出而图⑥吾君,伯氏苟出而图吾君,申生受赐⑦而死。”再拜稽首乃卒。是以为“恭⑧世子”也。

【注释】

①申生重耳:春秋时期晋献公的两个儿子。献公有五子:长子申生为太子;次子重耳(后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三子夷吾(即献公位为惠公);四子奚齐与五子悼子,皆为骊戎姬妾所生。

献公杀申生事,《史记·晋世家》载:“太子於是祭其母齐姜於曲沃,上其荐胙於献公。献公时出猎,置胙於宫中。骊姬使人置毒药胙中。居二日,献公从猎来还,宰人上胙献公,献公欲飨之。骊姬从旁止之,曰:‘胙所从来远,宜试之。’祭地,地坟;与犬,犬死;与小臣,小臣死。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弑代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谓献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过以妾及奚齐之故。妾愿子母辟之他国,若早自杀,毋徒使母子为太子所鱼肉也。始君欲废之,妾犹恨之;至於今,妾殊自失於此。’太子闻之,奔新城。献公怒,乃诛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或谓太子曰:‘可奔他国。’太子曰:‘被此恶名以出,人谁内我?我自杀耳。’十二月戊申,申生自杀於新城。”

②盖:hé,同“盍”,何不。志:想法。这里指申生知道骊姬故意设毒一事。

③行:逃亡。

④之:这。借代“弑君”这样的行为。

⑤狐突:申生的师傅,字伯行,后为惠公太子怀公子圉所杀。下文“伯氏”即指此人。

⑥图:出谋划策。

⑦赐:恩惠。

⑧恭世子:申生死后受封的谥号。孔颖达:“谥法:敬顺事上曰恭敬。”

【译文】

晋献公想要杀掉他的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告诉申生说:“你为什么不把自己真实的想法说给父亲呢?”太子说:“不行。父亲有骊姬才能安逸快乐,我说出来会伤他的心。”重耳又说:“那么为什么不逃走呢?”太子说:“不行。父亲会说我想谋害他。天下哪里有没有国父的国家?我怎么能做出弑君这样的恶行呢!”

申生派人向狐突告别说:“我申生有罪,没有听从您的忠告,以至于只有去死。我不敢贪生怕死。虽然如此,但我们国君年纪老了,爱子年纪还小,国家多灾多难,您又不肯出来为国君出谋划策。如果您肯出来为国君出谋划策,我就得到了您的恩惠,甘愿去死。”申生再拜叩头行礼,接着自尽身亡。后来人们送他谥号称“恭世子”。

按:申生甘愿领死一事,体现了古代的忠顺孝义。但是这种所谓的孝行,按照今天的看法,显然是不可取的。《春秋》认为:申生的做法不能说是孝,因为这让其父献公背上了杀子的恶名。孙希旦更是认为此乃迂腐的行为。申生只知道顺从父亲的心意,却不知道自己生命的可爱,虽然难能,但并不可贵。“为人子者,以全君亲、安宗社为大,而不以阿意曲从为孝。”如果申生能面见献公,说明骊姬进谗的因由,万一献公开悟,那么不但可以保全骨肉之情,而且能使晋国避免纷争之祸,这才是把持大局的做法。像申生这样因为害怕违逆父意而不敢言明真相,因为顾念亲情而不能明辩大义,最终自杀身死,使父亲背负恶名,让晋国陷入争储之乱,实在不是明智之举。所以,孙希旦用八个来评价申生:“天资仁厚,见理不明”。

【原文】

鲁人有朝祥而莫歌①者,子路笑之。夫子曰:“由!尔责于人,终无已夫②!三年之丧,亦已久矣夫!”子路出,夫子曰:“又多乎哉!踰月③则其善也。”

【注释】

①朝祥莫歌:朝,早晨。祥:古丧祭名,有大小之分。周年祭称“小祥”,两周年祭(第二十五个月)称“大祥”。孙希旦注:“丧一期(年)而除要絰(),故其祭谓之小祥;再期而除衰杖,故其祭谓之大祥。祥之者,鼓琴瑟,未可歌者。故鲁人朝祥莫歌,而子路笑之。”莫:同“暮”,晚上。

②已夫:已,停止。夫,语气助词。

③踰月:踰,同“逾”,超过。

【译文】

有个鲁国人早上(为亲人)举行了大祥祭祀,晚上就做乐唱歌,子路讥笑他。孔子说:“仲由啊,你苛责别人(的习惯),什么时候才能停止呢!(这个鲁国人已经到了)第三年的服丧之期,这也算是很久远的了!”子路离开之后,孔子(对门人)说:“(鲁人做歌)又何不多迁延些时日呢!(不过)能超过一个月(还能祭祀),也算是善行了啊!”

按: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注说:“三年之丧,计其日月已过,亦已久矣。人皆废,此独能行,其人既美,何须笑之。时孔子抑子路,善彼人。既不当实礼,恐学者致惑,待子路出,后更以正礼言之。夫子曰:‘鲁人可歌之时节,岂有多经日月哉!但逾越后月,即其善。’”孙希旦也执此观点。

【原文】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①。县贲父御②,卜国为右③。马惊,败绩,公队④。佐车授绥⑤。公曰:同“末⑥之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圉人⑦浴马,有流矢在白肉⑧。公曰:“非其罪也。”遂诔⑨之。士之有诔,自此始也。

【注释】

①乘丘:春秋时鲁国地名,在今山东兖州东。乘丘之战,《左传·庄公十年》载:“(前684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师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公弗许。自雩(yù,虹)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从之。大败宋师于乘丘。”

②县贲父:人名,县(xuán)是姓,贲父(bēn f?)是名。御:驾车。

③卜国:人名。右:车右,坐在战车右边的人。商周时期的战车,每车载甲士三名,居中一人驾驭战车,称为“御”,只随身佩带短剑防身,不参加战斗。左方一人称“车左”, 又称“甲首”,带甲持弓,主射,是一车之首;右方一人称“车右”,又称“参乘”,执戈(或矛),主击刺,并有为战车排除障碍之责。

④马惊败绩公队:马惊,马受惊狂奔;败绩,失败,这里指翻车;队:同“坠”,坠落。

⑤佐车:古代天子诸侯用于征战﹑田猎的副车。绥:牵拉上车用的绳子。

⑥末:孔注:“微也……言微弱哉!此卜国也,以其微弱无勇,致使我马败绩。”

⑦圉人:养马的人。

⑧白肉:大腿内侧的肉。

⑨诔:lěi,追述死者功德的悼念文章。这里做动词,写文章追念。

【译文】

鲁庄公和宋国人在乘丘交战,县贲父为鲁庄公驾车,卜国做车右。马受惊狂奔,战车翻倒,庄公从车上摔下来。副车上的人递过绳子,拉庄公上了副车。庄公说:“你这个姓卜的啊,可真是软弱无力呀!”县贲父说:“以前没有翻过车,而今天却翻车摔了国君,这是我们没有勇气!”不久二人都战死了。后来马夫在刷马时,才发现马大腿内侧中了飞箭。庄公说:“翻车并不是他们的罪过啊。”于是庄公作诔文来悼念二人。为士作文悼念的风俗,就是从鲁庄公这里开始的。

【原文】

曾子寝疾,病①,乐正子春②坐于床下,曾元、曾申③坐于足,童子隅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睆④,大夫之箦⑤与?”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然⑥曰:“呼!”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曾元曰:“夫子之病革⑦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⑧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⑨。

【注释】

①病:病情严重。郑玄:“病,谓疾困也。”

②乐正(Yuè zhèng姓)子春:春秋时鲁国人,曾子弟子。曾下堂伤足,数月不出,独有忧色。人问之,曰:“君子顷步勿敢忘孝,今予忘孝之道,是以有忧色者也。”

③曾元曾申:均是曾子的儿子。

④华而睆:华,华丽,有彩饰的;睆:hu?n,明亮的样子。

⑤箦:zé,用竹子或木条编成的床垫,也叫“第”。

⑥瞿(jù)然:惊怕的样子。

⑦革:通“亟”,急。此处指危急。

⑧细人:小人。

⑨反:同“返”;没:同“殁”,死去。

【译文】

曾子卧病在床,病情严重。乐正子春坐在床下首,曾元、曾申坐在脚边,童子坐在墙角,手拿烛火。童子说:“床垫的花纹华丽光洁明亮,是大夫用的垫子吗?”乐正子春说:“住嘴!”曾子听到了,突然惊醒过来说:“哎呀!”童子又说了一遍:“床垫的花纹华丽光洁明亮,是大夫用的垫子吗?”曾子说:“是啊,这是季孙氏送给我的,我没有力气撤掉它啊。曾元,扶我起来把垫子换掉。”曾元说:“您老人家病情危急,不能再挪动了。希望能等到天亮,再让我来换掉吧。”曾子说:“你对我的爱还不如童子。君子爱人用的是德行,小人爱人则要姑息迁就。我现在还要求什么呢?我只求明于正礼再死掉,这样也就心安了。”于是大家扶起曾子,换了床垫,等到将他扶回到床上,还没有放安稳,曾子就去世了。

 

【原文】

始死,充充如有穷①;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②;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③。练而慨然④,祥而廓然⑤。

【注释】

按:这一节论孝子在丧事不同时期的心境表现。《礼记正义》:“此记人因前有死事,遂广说孝子形节也。事尽理屈为穷。言亲始死,孝子匍匐而哭之,心形充屈,如急行道极,无所复去,穷急之容也……殡敛后,心形稍缓也。貌恒瞿瞿,如有所失而求觅之不得然也。至葬后,亲归草土,孝子心形栖栖皇皇,无所依托,如有望彼人来而彼人不至也。至小祥,但叹慨日月若驰之速也。至大祥,而寥廓情意,不乐而已。”

①充充如有穷:充,满。穷,穷尽。孔颖达:“事尽理屈为穷。”

②瞿瞿如有求:瞿瞿,jíjí,目光四处搜寻的样子。求,寻觅。

③皇皇如有望:皇皇,如“惶惶”,心神不安的样子。

④练而慨然:练,小祥之祭。居丧十三个月而举行的祭奠仪式,按规定要穿练服(粗服),故称为“练”或“练祭”。慨,叹。

⑤祥而廓然:祥,大祥,二十五月祭奠。廓然,空虚,空寂。

【译文】

  亲人刚刚去世,觉得心里满满的,就象有好多未尽的事理;等到出殡之后,目光四处搜寻,似乎在寻找什么但却一无所获;亲人安葬以后,心神惶惶不安,仿佛企盼着什么却什么也没得到。到了练祭的时候,不由得慨叹时光的流逝;而到了大祥之祭,就会感到心情空落茫然无依了。

【原文】

邾娄复之以矢①,盖自战于升陉②始也。鲁妇人之髽而吊也③,自败于台鲐④始也。

【注释】

①邾娄:邾,zhū,古国名,曹姓。周代为鲁国附庸,亦称邾娄,后改为邹,战国时为楚所灭。故城在今山东邹县东南。复,招魂。

②战于升陉(xíng):《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礼也。……八月丁未,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

③髽而吊也:髽,zhuā,古代妇人的丧髻。郑玄:“去纚(x?,束发的布带)而紒(jì,束发为结,后作‘髻’)曰髽。”

④败于台鲐(tái):《左传·襄公四年》:“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国人逆丧者皆髽。鲁于是乎始髽,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莒:j?,周代诸侯国,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莒县。鄫:zēngcéng,周国名,姒姓,鲁襄公六年(前567年)灭于莒。台鲐,即狐骀,地名。

【译文】

邾娄国人用箭矢为亡灵招魂,大概是从当年与鲁国的升陉之战开始的。鲁国的妇女不束发而露髻来悼念死者,是从狐骀战败开始的。

按:这一节是叙述邾鲁二国变礼的来源。孙希旦解释说:大夫、士行军死在路上,按礼应当用车绥招魂。升陉一战,邾国死者甚多,不能都用车绥来行招魂之礼,而军中多箭矢,所以推衍车绥的涵义,就用箭矢来代替。鲁国妇人去发带而露髻吊丧,也是由于狐骀之战鲁人折损颇多、无法顾全应有礼数的缘故。

【原文】

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①,夫子诲之髽,曰:“尔毋從從尔②!尔毋扈扈尔③!盖榛以为笄④,长尺,而总八寸。”

【注释】

①南宫縚之妻:縚,tāo,同“韬”和“縧”,此处为人名。南宫縚,郑玄认为是孟僖子的儿子南宫阅,他的妻子是孔子哥哥的女儿(侄女)。孙希旦经推算,认为南宫阅可娶之年,孔子的侄女已经四十多岁了,故此说不对,但具体是谁,亦无定论。三个“之”,第二个为动词,去;其余两个为助词,的。姑,丈夫的母亲。

②從從尔:從,z?ng,高大的样子。

③扈扈尔:扈,hù,广大的样子。

④盖榛以为笄:盖,大约,不确定之说。笄:jī,同“筓”,发簪。孙希旦:“五服妇人皆髽;既成服,则唯齎斩妇人有之。”这里有必要详细介绍一下,什么叫作“五服”:

所谓“五服”,就是死者亲属在居丧期间穿的五种丧服,即斩縗、齎縗、大功、小功、缌麻。斩縗是用刀剁成的不缝边的很粗的生麻布做成的丧服,意思是最亲的人死了,无心讲究,也来不及讲究,仓促而就。儿子、未嫁女对父;曾、重孙对祖父;妻妾对夫都要服斩衰,一般是服三个年头。齎縗是用熟麻布做成的缝了边的丧服,期3个月,也有1年和3年的。儿子、未嫁女对母(含继母)三年;已嫁女为父一年;孙为祖父母一年;重孙为曾祖父母五月;玄孙为高祖父母3月,丈夫为妻子1年。大功是用稍细的熟麻布做成的丧服,大功期一般9个月。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妹;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要服大功。小功是用较强的熟麻布做成的丧服,小功期一般5个月。适用于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姐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缌麻是用细麻布做成的孝服,缌麻期一般为3个月。适用于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姐妹。外姓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

【译文】

南宫縚的妻子去参加婆母的丧礼,孔子告诫她(一定要)梳丧髻,嘱咐道:“你不要把丧髻梳得高高的,也不要梳得太大。大概要用榛木代替发簪,长度不超过一尺[因为是丈夫的母亲,故从齎縗之礼],束发下垂的长度为八寸。”

【原文】

孟献子禫①,县而不乐②,比御而不入③。夫子曰:“献子加于人一等④矣!”

【注释】

①孟献子禫:孟献子,鲁国大夫仲孙蔑。禫,dàn,祭名,除丧服的祭礼。郑玄《仪礼·士虞礼》注:“禫,祭名也。与大祥閒(间隔)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言,澹澹然平安意也。”

②县而不乐:县,同“悬”,悬编钟乐器却不演奏。

③比御而不入:《大记》云“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比,等到。御,与女子同居。《字汇·彳部》:“御,幸也。”《礼记·内则》:“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

④加于人一等:加,超过。

【译文】

孟献子做完禫祭之后,将乐器悬挂起来但不立即作乐,等到可以与妻子同房却不进入妻子的房间。孔子说:“孟献子超过常人一个档次啊!”

【原文】

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①。有子②盖既祥而丝屦组缨③。

【注释】

①孔颖达:“此一节论孔子除丧作乐之限。……此者解先弹琴,后笙歌之意。由弹以手,手是形之外,故曰‘除由外也’。祥是凶事,用远日,故十日得逾月。若其卜远不吉,则用近日,虽祥后十日,亦不成笙歌,以其未逾月也。”

②有子:孔子弟子有若。有若比孔子小四十三岁。对孔子关于礼的教导掌握较为深刻,如他认为“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信近於义,言可复也;恭近於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因为有若长相酷似孔子,其他弟子曾以侍奉孔子的礼节侍奉有子。

③丝屦组缨:孔颖达《礼记正义》:“丝屦,以丝为饰。絇,繶(yì,饰鞋的圆丝带)纯之属,故《士冠礼》云:白屦,缁(zī,黑色)絇、繶纯;纁(xūn,浅赤色)屦,黑絇、繶纯。郑注《屦人》云:‘絇,屦头饰。繶是缝中紃(xún,饰履的圆形绦带)。纯,缘也。’此有子盖亦白屦,以素丝为繶纯也。”组缨,华丽的帽带。孔注:“案《玉藻》文云‘玄冠綦(系)组缨’,知此非綦组缨者,若其綦组为缨,则当以玄色为冠,若既祥玄冠,则失礼之甚,不应直讥组缨也。”

【译文】

孔子完成了大祥之祭,过了五天才开始弹琴但不成曲调,过了十天才吹笙做歌。(但传说)有若在大祥之祭以后就马上穿起丝带做絇的鞋子、戴上了有华丽帽带的帽子了。

【原文】

死而不吊者三:畏①、厌②、溺③。

【注释】

孔颖达:“正义曰:此一节论非理横死不合吊哭之事。”

①畏:郑玄:“‘畏’谓有人以非罪攻己,己若不有以解说之而死者,则不吊。”孙希旦:“愚谓‘畏’,谓被迫协而恐惧自裁者。”汉代卢植的看法则是为兵器所伤后致死,清人王夫之从其说。前两者都认为是因惧怕谗言而自杀,从古人的节义观来看,名声重于性命,受诬而不能自辨清白,故选择自杀也是入情入理。因此本人认同前两者的观点。

②厌:yā,通“压”《礼记正义》:“‘厌’,谓行止危险之下,为崩坠所厌杀也。”

③溺:溺水而死。孙本:“溺,谓川游而死者。”当指嬉游于江河而溺毙者,并非失足落水而亡者。

【译文】

  人死但不能去吊丧的有三种情况:畏惧谗言而自杀的,高处坠物被压死的,游于江河被淹死的。

【原文】

子路有①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③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

【注释】

孔颖达:“庾蔚云:‘子路缘姊妹无主后,犹可得反服,推己寡兄弟,亦有申其本服之理,故於降制已远而犹不除,非在室之姊妹欲申服过期也。是子路已事仲尼,始服姊丧,明姊已出嫁,非在室也。”

注:本服:古代丧礼制度规定的本等丧服。《仪礼·丧服》唐贾公彦题解:“但正服合以小功以尊其祖,不服小功而服齎衰,非本服。”反服:有三种意思:1、旧指对已脱离隶属关系的臣下为旧君服丧。2、指尊长为卑幼亲属服丧。3、脱戎装而穿常服。

①有:助词。

②寡:无,没有。

③行道:遵行礼制。

【译文】

子路为姐姐服丧,到了可以去除丧服的时候,却还不脱去丧服。孔子问他说:“你为什么不脱去丧服呢?”子路回答说:“我没有兄弟,所以不舍得脱丧服。”孔子说:“(到期脱掉丧服,这是)先王制定的礼仪,遵行礼节的人都不忍心(也不行啊)。”子路听了这话,就把丧服脱掉了。

【原文】

大公封于营丘①,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②。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③。礼,不忘其本④。”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⑤。仁也。”

【注释】

孔颖达:“此一节论忠臣不欲离王室之事。‘太公封於营丘’者,周之大师大公封於营丘,及其死也,反葬於镐京,陪文武之墓。其大公子孙,比及五世,虽死於齐,以大公在周,其子孙皆反葬於周也。言‘反葬’者,既从周乡齐,今又从齐反往归周,君子善其反葬似礼乐之意,故云先王制礼乐者,乐其所自生,谓爱乐已之王业所由生,以制乐名。若舜爱乐其王业所由,能绍尧之德,即乐名《大韶》;禹爱乐其王业,所谓由治水广大中国,则乐名《大夏》。”

①大公封于营丘:大公,即太公,姜尚(子牙)。营丘,即今山东淄博市临淄北,以营丘山而得名。春秋战国时为齐国国都。

②五世反葬:姜尚封齐之后,仍在朝任太师职,故死后葬在周。《史记·齐太公世家》:“盖太公之卒百有馀年,子丁公吕伋立。丁公卒,子乙公得立。乙公卒,子癸公慈母立。癸公卒,子哀公不辰立……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哀公为周夷王所烹杀,故得葬于周。故太公至哀公,共五世,皆葬于周。清人顾炎武对“反葬之美”的说法颇不以为然。他认为:齐国距离周都二千多里,让那些死去之人跋山涉水,冒着严寒酷暑,从东向西葬到周地,这对死者并非仁义之举,其过程也是劳民伤财。何况,这些人的孝子贤孙到了周都,要不要朝见天子呢?不朝见显然不合法度。可要是见天子又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呢?穿丧服朝见天子是大不祥,不穿丧服又不合丧祭之礼。因此,“此数者无一而可”。孙希旦认为:太公为周太师,丁公为虎贲氏,大概是在朝为官,因此死后得葬在周;哀公被烹在周;乙公、癸公无从考证,如果葬在周,则必是死在周地,否则不会远涉数千里把棺材拉到周都。所以,五世反葬为不忘本的说法,实在是牵强附会。

③乐,乐其所自生:前“乐”,音yuè,乐制;后“乐”,音lè,以…为乐。

④礼不忘其本:孔颖达:“谓先王制礼,其王业根本,由质而兴,则制礼不忘其本,而尚质也;若王业根本由文而兴,制礼尚文也,是不忘其本也。礼之与乐皆是重本,今反葬於周,亦是重本,故引礼乐以美之。”

⑤正丘首:正,摆正,朝向;丘,狐狸的巢穴;首,头。孔颖达:“丘是狐窟穴根本之处,虽狼狈而死,意犹向此丘,是有仁恩之心也。”

【译文】

齐太公姜尚被封在营丘,(与)之后的五代齐国国君,全都返葬在周地。君子说:“乐,是由于王对自己的宏图大业感到愉悦而生成的;礼,是王没有忘记创业的根本而制订的。”古代的先人曾经说道:“狐狸死掉的时候也不忘把头朝向自己的巢穴,这是仁恩的表现啊!”

【原文】

伯鱼①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②之。

【注释】

①伯鱼:孔子的儿子孔鲤。

②除:停止(哭泣)。

【译文】

  伯鱼的母亲死了,过了丧期却又哭泣起来。孔子听到之后问:“这是谁在哭啊?”门人回答说:“是孔鲤呀。”孔子道:“唉,这样做过分了!”伯鱼听到了,就停止了哭泣。

 

【原文】

舜葬于苍梧之野①,盖三妃②未之从也。季武子③曰:“周公盖祔④。”

【注释】

  《礼记正义》:此一节论古者不合葬之事。

①苍梧之野:郑玄说:“舜征有苗而死,因留葬焉。苍梧,于周南越之地,今(指汉代)为郡。”《史记·五帝本纪》则说:“南巡狩,崩於苍梧之野。葬於江南九疑,是为零陵。”二说有出入。

②三妃:指舜帝的三个妃。《帝王世纪》:“长妃娥皇,无子;次妃女英,生商均;次妃癸比,生二女,霄明、烛光。”《史记·五帝本纪》:“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荐禹於天。”

③季武子:鲁国贵族。就是《檀弓》开篇所记侵占杜氏陵寝那位。

④祔:fù,合葬。郑玄:“祔,谓合葬。”孔疏:“祔即合也,言将后丧合前丧。”注意此字与“袝”不同。袝,亦音fù,衣着华美之意。

【译文】

帝舜(去世后)葬在了苍梧之野,很可能三个妃子(死后)没有被送到那里与之合葬。季武子说:“合葬这个制度大概是从周公开始的。”

【原文】

曾子之丧,浴于爨室①。

【注释】

①爨室:当指做饭的屋子,即厨房。爨,cuàn,炉灶。《玉篇·爨部》:“爨,灶也。”清段玉裁《说文解字·爨部》:“《特牲(礼)》、《少牢(礼)》注皆曰:‘爨,灶也。’”

【译文】

曾子的丧事,(家人)是在厨房为他洗尸的。

按:孙希旦认为这又是胡言乱语。他的理由是:一、大多数人都死在寝室(适室),都会就便在那里洗尸。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即使那些不懂礼仪的人,也没听说过谁改变过。二、曾子是明礼之人,他的儿子们也不会做出违背礼仪的事情。三、从前文“曾子易箦”一章来看,曾子死在寝室是确定无疑的。他的儿子们怎么会把父亲的尸体搬到厨房洗涤,然后再搬回寝室,再装殓再出殡呢?这既违背丧礼的规范,又使死者搬来搬去而灵魂不安,这绝非是为人子所能做出的恶行。四、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有宾客来吊祭,在厨房行拜礼,对宾客是不敬;如果在寝室行礼,但死者却又在厨房。因此,这显然是胡说八道。

从《檀弓》篇开始,已有多处出现“非孔”、“诬孔”之说,如防墓崩、曾子易箦、有子既祥而丝屦组缨等等,其言辞之间,对孔子及其门人多隐含批评讥讽、甚至是明目张胆的诬蔑。纵观《檀弓》一章,充满了这样的调调。故清人夏炘(xìn)著有《檀弓辨诬》三卷,专门针对此事进行论述。待《檀弓》篇译完之后,我将详细介绍这本书的内容。

 

【原文】

大功废业①。或②曰:大功,诵可也。

【注释】

①大功废业:大功,丧五服之一,服期九个月。业,孙希旦:“谓弦诵之业也。”即习乐诵诗。《礼记正义》曰:“此一节论遭丧废业之事。‘大功废业者’,业谓所学。习业,则身有外营,思虑他事,恐其忘哀,故废业也。诵则在身所为,其事稍静,不虑忘哀,故许其口习。

②或:有的人。《礼记正义》:“言‘或曰’者,以其事疑,故称‘或曰’。然录记之人,必当明礼,应事无疑,使后世作法。今检《礼记》,多有不定之辞。仲尼门徒亲承圣,旨子游犭军裘而吊,曾子袭裘而吊;又小敛之奠,或云东方,或云西方;同母异父昆弟,鲁人或云为之齐衰,或云大功。其作记之人,多云‘盖’,多云‘或曰’,皆无指的,并设疑辞者,以周公制礼,永世作法,时经幽厉之乱,又遇齐晋之强,国异家殊,乐崩礼坏,诸侯奢僣,典法讹舛,是以普天率土,不闲礼教,故子思圣人之胤,不丧出母,随武子晋之贤相,不识殽烝。作记之人,随后撰录,善恶兼载,得失备书。但初制礼之时,文已不具,略其细事,举其大纲。况乃时经离乱,日月县远,数百年后,何能晓达?记人所以不定,止为失礼者多,推此而论,未为怪也。亦兼有或人之言也。”

【译文】

服大功之丧就当废掉作乐诵诗。也有人说:服大功期间,可以诵诗。

【原文】

子张①病,召申祥②而语之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吾今日其庶几乎③!”

【注释】

《礼记正义》:“此一节论子张将终,戒勖其子之事……若君子之死谓之为终,言但身终,功名尚在。若小人之死,但谓之为死,无功名可录,但形骸澌尽也。子张言此,欲令子执治其丧,每事从礼,使我得成君子。”

①子张:《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颛孙师,陈人,字子张。少孔子四十八岁。”

②申祥:郑玄:“申祥,子张子。子张,姓颛孙。今曰申祥,周秦之声,二者相近,未知孰是。”

③庶几乎:或许,大概可以。孔颖达:“庶,幸也。几,冀也。言吾若平生为恶,不可幸冀为君子之人,吾即平生以善自修,今日将死,其幸冀为君子乎。汝但执丧成礼,以助我意,则功名得存,但身终而已。”

【译文】

子张病重,把儿子申祥叫过来告诫说:“君子的死叫作‘终’,小人的死才叫作‘死’。我今天大概能算作君子之死了吧!”

【原文】

曾子曰:“始死之奠①,其余阁②也与!”

【注释】

①奠:将祭品置于神前祭神。《说文》:“奠,置祭也。从酋,酋,酒也。”《释名·释丧制》:“丧祭曰奠。奠,停也。言停久也。”朱熹:“自葬以前,皆谓之奠,其礼甚简。盖哀不能文,而于新死者亦未忍遽以鬼神之礼事之也。”

②余阁:即“阁余”,阁中所余之意。阁,食物架,放置食物的阁子。余,剩余的食物。孔颖达:“阁,架橙之属,人老及病,饮食不离寝,恐忽须无当,故并将近置室里阁上也。若死仍用阁之馀奠者,为时期切促,急令奠酹,不容方始改新也。”

【译文】

曾子说:“对刚刚去世之人的祭奠,用食物架上剩余的食物就可以了。”

【原文】

曾子曰:“小功不为位①也者,是委巷②之礼也。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妇人倡踊③。申祥之哭言思④也亦然。”

【注释】

《礼记正义》曰:“此一节论无服为位哭之礼……曾子以为哭小功之丧,当须为位。时有哭小功不为位者,故曾子非之,云:若哭小功不为位者,是委细屈曲街巷之礼。言礼之末略,非典仪正法。既言其失,乃引得礼之人子思之哭嫂为亲疏之位。於时子思妇与子思之嫂有小功之服,故子思之妇先踊,子思乃随之而哭。非直子思如此,其申祥哭妻之兄弟言思亦然,是亦如子思也。”

①小功不为位:小功,丧“五服”之一,为期一般5个月。适用于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姐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位,郑玄:“位,谓以亲疏叙列哭也。”当指位次,即哭丧时的站位和先后次序。

②委巷:委曲转折之巷,讥讽那些小巷深处不识礼仪之人。

③倡踊:倡,发起,带头。踊,上,登上。此处应指上前到位列之中。

④言思:子游(孔子弟子言偃)之子,申祥(子张之子)的妻兄(或弟)。

【译文】

曾子说:“服小功之丧而不讲究站位次序的,那是里弄小巷中不懂礼仪之人的行为。子思为嫂子哭丧是讲究位次的,(所以)让他妻子先上前。申祥为言思哭丧也是这样的。”

【原文】

古者冠缩缝①,今也衡缝②。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

【注释】

①古者冠缩缝:古者,孔颖达认为是指殷以前;冠,丧冠;缩,纵,直;缝,缝制。

②衡缝:横,横向。

这一节讲的是丧冠的缝制。王夫之《礼记章句》中,对“缩缝”与“横缝”由来推测说:“一幅之布,不周于首,古冠辟积少,以一幅布稍益之,直裁而缝合之足矣,杂记所谓‘条属’也。后世冠多为辟积,必取布幅横裁之,视首之大小为长短。盖虽一幅,而长几倍之矣。”可作参考。

【译文】

殷代以前的丧冠采用直缝的方式,现在用横缝。所以说丧冠与吉冠的缝制方法不同,并非自古而然的。

【原文】

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①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杖②而后能起。”

【注释】

①跂:q?,登。这里应是踮脚之意。

②杖:名词动用,拄杖(而起)。

【译文】

曾子对子思说:“孔伋啊,我(从前)为父母办丧事的时候,曾七天七夜不吃不喝。”子思说:“先王制定的礼仪(是有尺度的),超越的,就要弯下腰来靠近它;达不到高度的,就要踮起脚尖够到它。所以君子为父母办丧事,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也就足够了),(即使这样)也要拄着拐杖才能站起来啊!”

【原文】

曾子曰:“小功不税①,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而可乎?”

【注释】

    ①税:tuì。丧礼规定的追服。即不能在丧之始穿丧服,从闻讯之日起著丧服。郑玄:“日月已过,乃闻丧而服,曰税。”《丧服小记》:“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郑玄注:“税丧者,丧与服不相当也。”

    按:孙希旦认为,“愚谓兄弟,谓族亲也。丧服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从祖兄弟为三小功。先王之制服,以其实不以其文,故有其服必有其情,非虚加之而已。小功恩轻,若日月已过而服之,则哀微而不足以称其服矣。曾子笃于恩,故疑不税之非,然先王之于礼,则以人之可以通行者制之也。”

【译文】

曾子说:“小功之丧不用追穿丧服,要是这样的话,那些相隔很远的亲族兄弟(得不到音讯),始终不能追服吊丧,难道这样也可以吗?”

【原文】

伯高①之丧,孔氏之使者未至,冉子摄束帛②、乘马③而将之。孔子曰:“异哉!徒使我不诚于伯高。”

【注释】

①伯高:不知何国人。从文中来看,当是孔子的朋友。从下一节来看,这种交情应该不是很深厚。

②冉子摄束帛:冉子,孔子弟子冉有。摄,带。束帛,《续礼记集说》引陈澔语:“十箇为束,每束五两。以四十尺帛从两头各卷至中,每卷二丈,为一箇束帛。”

③乘马:四匹马。

【译文】

伯高过世办丧,没等孔子的门人来报信,冉有就带着束帛马匹去了。孔子说:“这可太奇怪了!这样白白让我对伯高失去诚信了!

按:礼讲求的是忠信。冉有不请而来,吊以重礼,违背了礼的本意,所以孔子责怪之。

【原文】

伯高死于卫,赴①于孔子。孔子曰:“吾恶乎哭诸②?兄弟,吾哭诸庙;父之友,吾哭诸庙门之外;师,吾哭诸寝;朋友,吾哭诸寝门之外;所知,吾哭诸野。于野则已疏,于寝则已重。夫由赐也见我,吾哭诸赐氏。”遂命子贡为之主③,曰:“为尔哭也来者,拜之;知伯高而来者,勿拜也。”

【注释】

按:这一节孔子以伯高的丧礼为实例,讲述了哭丧的一些规则。其主要依据是亲疏关系。具体如孙希旦所说:恩情源于祖父,故哭兄弟、父友在宗庙,根据亲疏,或在庙,或在庙门之外;恩情源于自己,故哭师友于寝室,根据轻重,或在室内,或在门外;对一些泛泛之交,在野外哭泣即可。对于伯高这样亲不亲疏不疏的关系,孔子也犯了难,所以发出“吾恶乎哭诸”的疑问,不能决断之下,正巧学生子贡求见。于是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在子贡家办丧,让子贡出面代为主持丧礼。

①赴:赶来(相告)

②吾恶乎哭诸:恶,wū。恶乎,相当于“呜乎”,表示感叹的语气词。诸,哪里。

③子贡为之主:这一句告诫子贡拜宾的尺度—与你子贡相识而来的要拜,因伯高而来的不拜。

【译文】

伯高死在卫国,派人报丧到孔子那里。孔子说:“我该在哪里哭丧呢?对于兄弟,我可以在宗庙哭泣;对父亲的朋友,我在宗庙门外哭泣;对于师长,我在寝室中哭;对于朋友,我在寝室门外哭;对于一般朋友,我在野外哭泣就可以了。(对伯高来说)在野外哭显得过于疏远,在寝室又显得过于看重。正好子贡要来见我,我干脆去他家哭丧吧。”于是就让子贡主持丧事,并且说:“因你的关系而来为伯高哭丧的,你要答拜;因与伯高相识而来吊丧的,不可以答拜。”

【原文】

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①焉。”姜桂之谓也。

【注释】

①草木之滋:指下文姜桂之类的调味料。

②以为:我认为。本书记者认为。

【译文】

曾子说:“居丧期间得了疾病,吃肉饮酒,一定要用草木类的东西调味。”我认为这是指生姜桂皮之类的东西。

【原文】

子夏①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②,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③,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注释】

①子夏:《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卜商字子夏。少孔子四十四岁。……子贡问:‘师与商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然则师愈与?’曰:‘过犹不及。’……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其子死,哭之失明。”

②疑女于夫子:孔颖达注及《续礼记集说》引姜兆锡言,均认为子夏索居西河,不称孔子之师,自为谈说辨慧,聪睿绝异于人,使西河之民疑其道德与孔子相似。另有人认为“疑”通“拟”,比较之意。亦通。

③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指子夏丧父母时为人不知,及其子丧,则为人所知。故姜兆锡称其“不隆于亲而隆于子”。

【译文】

子夏的儿子死了并因此失明。曾子去慰问他说:“我听说:朋友失明就要为他哭泣。”于是曾子哭了起来,子夏也跟着哭,说道:“天哪,我没有造什么罪孽啊!”曾子怒道:“卜商,你怎么能没有罪过呢?我和你一同侍奉老师在洙水、泗水之间,老师去世后你退居告老在西河之上,让西河的人们怀疑你的道德可比老师,这是你的第一条罪状;你的父母去世,没有让人们知道这件事(而来吊祭),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可你的儿子死了,你失明了,(却让大家都知道了),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难道你还说你没有罪过吗?”子夏扔下手杖拜谢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朋友独自居住的日子太久了!”

【原文】

夫昼居于内,问其疾可也;夜居于外,吊之可也①。是故君子非有大故②,不宿于外;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③。

【注释】

①内外:正寝室之内外。郑玄:“昼居于内,似有疾;夜居于外,似有丧。”

②大故:郑玄认为是指丧事。但孔颖达不完全认同,《礼记正义》:“……语意既宽,非独丧也。故《周礼》每云‘国有大故’,皆据寇戎灾祸,故此兼云忧也。身既有忧,而夜在於外者,既忧祸难,不暇入内;或与臣下外人,夜里在外图谋祸患。此谓中门外也,故礼:斩衰及期丧,皆中门外为庐垩室。是有丧,夜居中门外也。”从此说,大故,当是指丧事等重大变故。

③孙希旦:“君子昼必处外,夜必处内,所以顺阴阳动静之宜,以为兴居之节,故事业得其序,身体得其养。苟反其常,则虽不必果有丧疾,而固可以问其疾、吊其丧矣,可不谨哉!”

【译文】

若有人白天居于正寝室不出来,可以慰问他的病症;晚上居于正寝室之外,可以向他吊丧。所以君子若非遭遇重大变故,不要在正寝室之外住宿;若非遭遇齎斩大丧,若非罹患大病,不要昼夜都待在内室不出来。

【原文】

高子皋①之执亲之丧也,泣血②三年,未尝见齿③,君子以为难。

【注释】

①高子皋:孔子弟子,姓高名柴,字子皋(羔)。《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高柴字子羔。少孔子三十岁。子羔长不盈五尺,受业孔子,孔子以为愚。子路使子羔为费郈宰,孔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孔子曰:“是故恶夫佞者。”

②泣血:无声而哭,即饮泣。并非哭出血来。郑玄:“泣血,言泣无声,如血出。”孔颖达:“涕泪必因悲声而出,若血出,则不由声。今子皋悲无声,其涕亦出,故云‘泣血’。”

③见齿:微笑。孔颖达:“凡人大笑则露齿本,中笑则齿露,微笑则不见齿。”

【译文】

高子皋守父母之丧,三年中一直哀伤哭泣,一直不曾展颜微笑。就连君子都认为这样很难做到啊。

【原文】

衰①,与其不当物②也,宁无衰③。齐衰不以边坐④,大功不以服勤⑤。

【注释】

①衰:同“縗”,丧服的样式。

②当物:合乎礼制。郑玄:“不当物,谓粗粗广狭不应法制。”

③宁无衰:“宁无”与前句“与其”连用,构成“与其…不如…”的句式。孙希旦:“衰之物不同,所以别恩谊之亲疏,不可得而乱也。无衰而礼自若,不当物,则乱于丧纪而礼亡矣。”

④边坐:不居中而坐。郑玄:“边,偏倚也。”孙希旦:“边坐,谓坐不中席也。”

⑤服勤:勤,勤劳。孔颖达《礼记正义》言:“大功虽轻,亦不可著衰服以为勤劳事也。”杭世骏《续礼记集说》引姜兆锡言:“边,犹偏也。丧服宜敬,坐偏倚则不正;服勤劳则不宁也。言齐言大功,举轻以见重也,此言丧礼也。”从上下文看,当为献殷勤之意。

【译文】

(服齎斩这样的)丧服,与其令它不合礼制的要求,还不如不穿这样的丧服。著齎縗不可以不居正席而坐,服大功之丧不可以着縗服以献殷勤。

【原文】

孔子之卫,遇旧馆人①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说骖而赙之②。子贡曰:“于门人之丧,未有所说骖,说骖于旧馆,无乃已重乎?”夫子曰:“予乡者入而哭之,遇于一哀而出涕③。予恶夫涕之无从也④。小子行之。”

【注释】

按:《礼记正义》:“此一节论孔子欲示人行礼副忠信之事。”后世学者儒家将孔子赠马于门下舍人,但于颜回之死不赠之事相比较,颇有微辞。孔颖达为此解释说:“《论语》云:‘颜回之丧,子哭之恸。’恸比出涕,恸则为甚矣。又旧馆之恩,不得比颜回之极。而说骖於旧馆,惜车於颜回者,但旧馆情疏,厚恩待我,须有赗(fèng,与赙同义,见注释②)赙,故说骖赙之。颜回则师徒之恩亲,乃是常事,则颜回之死,必当以物与之。颜路无厌,更请卖车为椁,以其不知止足,故夫子抑之。”颜路索车之事,《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颜无繇字路。路者,颜回父,父子尝各异时事孔子。颜回死,颜路贫,请孔子车以葬。孔子曰:‘材不材,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以徒行。’”

①馆人:郑玄:“馆人,前日君所使舍己。”当指看门人。孙希旦:“馆人犹舍人,旧时馆舍之人也。”当是孔子先前的门客。从下文来看,此说较为妥当。

②说骖而赙之:说,通“脱”,脱开,解下。骖,驾在车前两侧的马。孔颖达引《王度记》、《毛诗》等经籍,言天子驾六马(一说四马),诸侯四,大夫三,士二。”以四马为例,居中的两匹马叫作“服”,外侧的两匹叫作“騑”(fēi),騑即骖。赙,fù,作动词时指以财物助人办丧事,作名词时指送给丧家的布帛财物。

③④一哀而出涕予恶夫涕之无从也:关于孔子哀而解骖的原由,比较《礼记集解》等著作,认为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的解释更为合理:“以子贡不欲说骖,故夫子语其说骖之意,云我所说骖者,我乡者入而哭之,遇值主人,尽於一哀,是厚恩待我,我为之出涕。既为出涕,当有厚施惠。‘予恶夫涕之无从者’,谓我感旧馆人恩深,涕泪交下,岂得虚?然客行更无他物易换此马,女小子但将骖马以行之,副此涕泪。”

【译文】

孔子到卫国去,恰遇以前门下舍人的丧事。孔子走进去哭得很是哀伤。出来之后,让子贡把车上的骖马解下来作为丧礼。子贡说:“对于一个门下舍人的丧事来说,从来没有过解下骖马作丧礼的。解骖马赠给一个先时门下舍人,是不是太过重视了?”孔子说:“我刚才进去哭丧,有感于主人的哀痛所以流下了眼泪。我哪能流泪之后却无礼物相送呢?你小子赶紧去办吧!”

 

【原文】

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①,其反也如疑②。”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③?”子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

【注释】

按:《礼记正义》言:“此一节论丧礼以哀戚为本之事。”

①其往也如慕:慕,思慕,追思。郑玄:“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孙希旦:“孝子以亲往葬于墓,欲从之而不能,如婴儿之思慕其亲而啼泣也。”

②其反也如疑:疑,怀疑,迟疑。郑玄“疑者,哀亲之在彼,如不欲还然。”孙希旦:“既葬,迎精而返,不知神之来否,故迟疑而不欲遽还也。”

③速反而虞:虞,祭名,送葬之后在当日中午进行。子贡的意思,是送葬已经结束,当令神灵安定,应该速速返回设虞祭来安神。但孔子认为哀亲在墓,这才是是痛切之本情,反而安神,是祭祀之末礼,故下文夫子不许。

【译文】

孔子在卫国,赶上有一家人送葬。孔子看过之后,说:“这个送葬办得好啊!足可以被别人效法了,你小子要记住啊!”子贡问道:“老师为什么赞扬他们呢?”孔子说:“他们送葬的时候如婴儿思慕父母,返回的时候迟疑若失。”子贡说:“难道他们不应该快些回来设虞祭吗?”孔子说:“你小子记着,(哀戚是丧礼的根本,祭祀是末流的形式),连我也做不到这一点啊!”

【原文】

颜渊①之丧,馈祥肉②,孔子出受之,入,弹琴③而后食之。

【注释】

①颜渊:《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颜回者,鲁人也,字子渊。少孔子三十岁。……孔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回年二十九,发尽白,蚤死。孔子哭之恸,曰:‘自吾有回,门人益亲。’鲁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颜回乃孔子第一高足,孔子对其之死,伤心最甚。

②祥肉:亲丧满十三月祭祀时所供之肉。

③弹琴:郑玄:“弹琴,以散哀也。”

【译文】

颜渊去世,(家人)赠送祥祭之肉,孔子出门接受,回到屋内,操琴鼓瑟然后吃掉了祥肉。

【原文】

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①,二三子②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注释】

①拱而尚右:《礼记正义》言,此节论拱手之礼。对男子来说,丧事的时候崇尚站在右首,平时都在左首,古人认为左为阳右为阴的缘故。对女子来说正好相反。

②二三子:少数几个人。如用于第一人称,则相当于“诸位”的意思。这里指孔子的几个门人。

【译文】

孔子和几个门徒站在门旁,行拱手礼的时候,孔子都站在右首,几个门徒都跟着他站在右首行礼。孔子说:“你们几个真是好学啊。(不过)我是因为姐姐的丧事的缘故才站在这里的啊。”于是几个门徒都跑到左首边去了。

【原文】

孔子蚤作①,负手曳杖②,消摇于门③,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当户而坐④。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则吾将安仗?]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⑤?夫子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⑥;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

【注释】

①蚤作:早起。比平日起得早。

②负手曳杖:负手,倒背着手。曳杖,拖着手杖。

③消摇于门:消摇,即“逍遥”,本意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意思,这里是散漫游荡、百无聊赖的意思。

④既歌而入,当户而坐:早早就坐下来,郑玄注:“蚤坐,急见人也。”

⑤泰山……吾将安放:颓,倒塌。仰,仰望。梁木,房屋的大梁,所有木头架设其上。《礼记集解》引谢枋得言:“刘尚书美家藏《礼记》,‘梁木其坏’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今按《家语》及高丽本,皆有此五字,应从之。”孙希旦则认为《礼记正义》等书并没有这一句,怀疑是后人所增。萎,委顿。

⑥夏后氏……宾主夹之也:孙希旦在《礼记集解》中解释得很详尽明晰:“愚谓东阶,主人之阶也。夏人以新死未异于生,故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主人之位也。西阶,宾客之阶也。周人以死者与生不同,而鬼神之位在西,故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在宾客之处也。两楹之间,谓户牖之间,南面之位,其东西直两楹之间也。堂上之位,以此为最尊。殷人以鬼神应居尊位,故殡于两楹之间,而宾主之位夹其两旁也。奠,定也。坐奠,犹言安坐也。人君每日视朝于治朝,退适路寝听政,刚其正坐在两楹之间。大夫虽有私朝,其听政不敢南面,避人君也。夫子自言梦坐安于两楹之间,而明王不兴,天下无尊我以为君者,则非南面听治之象,而必为殷家丧殡之兆也。《续礼记集说》引陈澔言:“孔子其先宋人,成汤之后,故自谓殷人。”

按:本节叙述孔子行止异常,预知将死,后果然辞世一事。后人对孔子失常的行为多有辩论。此处引《续礼记集说》吴澄所言:“圣人德容,至死不变。今负手曳杖,逍遥于门,周旋中礼者似不如是。圣人乐天知命,视死生如昼夜,岂自为歌辞以悲其死?且以‘哲人’为称,‘泰山’、‘梁木’为比,自称若是?圣人清明在躬,志气如神,生死固所自知,又岂待占梦而知将死?盖是周末七十子以后之人将以尊圣人,而不知适以卑之也。”可作为后世为孔子辨诬的代表。

【译文】

孔子一大早就起来了,倒背着手拖着手杖,大摇大摆地在门口游荡,唱着歌道:“泰山将要崩塌啦!梁木将要损坏呀!哲人将要委顿啊!”唱完以后走回屋内,在窗前坐了下来。子贡听了以后说道:“泰山崩塌,那我还仰望什么呢?梁木损坏,那我还仰仗什么呢?哲人委顿,那我还效仿谁呢?老师该不会是病危了吧!”于是赶紧跑进屋内。孔子说:“赐啊,你怎么来得这么晚啊!夏后氏出殡都在东阶之上,那还是在阼阶上。殷人出殡在两楹之间,那是把宾主夹杂在两旁。周人出殡在西阶之上,那还是当宾客相待。而我孔丘是殷人。我前晚上做梦,梦到安坐在两楹之间。可是现在明王不兴,可天下人又有谁会推举我作明王呢?我大概是要死了啊!”孔子卧病在床,大概七天后就去世了。

【原文】

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①。子贡曰:“昔者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

【注释】

①疑所服:《礼记正义》:“此一节论弟子为师丧制之礼……依礼,丧师无服,其事分明。今夫子之丧,门人疑者,以夫子圣人,与凡师不等,当应特加丧礼,故疑所服。”后子贡比照父丧,提出不穿五服类的正服,而单以吊服加麻。并非不着丧服。

【译文】

孔子的丧事,门徒对是否穿正服犹疑不决。子贡说:“从前老师为颜渊办丧事,如同丧子一样而不穿正服;子路办丧事的时候也是这样。那么我们可以把老师比照父亲,不用穿正服了。”

【原文】

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①:饰棺墙,置翣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旐,夏也②。

【注释】

①公西赤为志焉:公西赤,孔子弟子。《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公西赤字子华。少孔子四十二岁。……孔子曰:‘赤之適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君子周急不继富。’”看来孔子对公西赤的财富观念并不赏识。但是孔子办丧,由公西赤为志,孙希旦认为“其习于礼乐事也”。志,标记,标志。郑玄:“志,谓章识。”孙希旦:“葬之有饰,所以表识人之爵行,故谓之志。”

②饰棺墙……夏也:墙,柩车饰件,即棺罩四周的帷幔。《释名·释丧制》:“(棺之车)其盖曰柳……其旁曰墙,似屋墙也。”翣,shà,棺饰。垂于棺的两旁。《说文·羽部》:“翣,棺饰也。天子八,诸侯六,大夫四,士二。下垂。”披,丧具。即用在柩车两旁牵挽的帛,以防倾倚。《说文·手部》:“披,从旁持曰披。”《释名·释丧制》:“两旁引之曰披。披,摆也。各于一旁引摆之,备倾倚也。”崇,崇牙的简称。郑玄注:“崇牙,旌旗饰也。”孔颖达疏:“其送葬乘车所建旌旗刻缯为崇牙之饰,此则殷法。”旐,zhào,招魂幡。出丧时为棺柩引路的旗。孔颖达疏:“韜盛旌旗之竿,以素锦于杠首,设长寻之旐,此则夏礼也……夏虽八尺旐,更无余饰。”

按:公西赤为孔子丧事所做的这一切,可谓尊崇至极。郑玄说:“夫子虽殷人,兼用三王之礼,尊之。”孔颖达说:“孔子之丧,公西赤以饰棺荣夫子,故为盛礼,备三王之法,以章明志识焉。”

【译文】

孔子的丧事,由公西赤负责棺饰:他在棺的四周布上帷幔,在棺的两旁安放了垂饰,在柩车上装备了牵引的帛披,这用的是周礼;置备了崇牙旌旗,这用的是殷礼;用绸练做招魂幡,这用的是夏礼。

【原文】

子张①之丧,公明仪②为志焉。褚幕丹质③,蚁结于四隅④,殷士也。

【注释】

①子张:孔子弟子颛孙师,字子张,陈国人,小孔子四十八岁。

②公明仪:孔颖达注:“公明仪,是子张弟子。”

③褚幕丹质:《礼记正义》:“褚谓覆棺之物,若大夫以上,其形似幄,士则无褚。今公明仪尊敬其师,故特为褚,不得为幄,但似幕形,故云‘褚幕’,以丹质之布而为之也。”孙希旦认为,殷代自大夫以上,都用锦帛覆盖棺的四周。公明仪的做法,当是崇尚简洁朴素之意。丹,同“单”。单层。

④蚁结于四隅:蚁,郑玄:“蚍蜉也。殷之蚁结,似今蛇文画。”四隅,棺的四角。

【译文】

子张的丧事,公明仪负责饰棺。只用单层粗面覆盖作帷幕,在棺的四角画上了蛇形纹,这用的是殷代士人的礼仪。

【原文】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①?”夫子曰:“寝苫枕干②,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③。”曰:“请问居昆弟④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曰:“请问居从父昆弟⑤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⑥,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注释】

①居父母之仇:居,处在,处于。仇,仇敌,此处指杀父母之仇。

②寝苫枕干:苫,草席。寝苫,以丧礼相处。干,盾。枕干,以兵器自防。

③不反兵而斗:反兵,返回去搬援兵。斗,打斗,战斗。孔颖达疏:“言执杀之备,身常带兵,虽在市朝,不待反还取兵即当斗也。然朝在公门之内,兵器不入公门,身得持兵入朝者,案《阍人》‘掌中门之禁’,但兵器不得入中门耳。其大询众庶,在皋门之内,则得入也。且朝文既广,设朝或在野外,或在县、鄙、乡、遂,但有公事之处,皆谓之朝。兵者,亦谓佩刀已上,不必要是矛戟。”

④昆弟:即同父母的兄和弟。

⑤从父昆弟:从(zòng)父,父亲的兄弟,即伯父或叔父。故从父兄弟是指同祖父的兄弟。

⑥不为魁:魁,首。郑玄:“天文北斗,魁为首,杓为末。”

按:这一节孔子讲述对父母、兄弟、族兄弟的报仇之法。这里面虽然处理的方式有所区别,但大抵要以君命、公事为先,报仇为次。《续礼记集说》引姚际恒言:“此等大抵皆战国游侠之风,故认为正事、著为常言而不知觉也。此以作圣贤答问,犹可恨。”任启运言:“欲辨报之轻重,须审仇之是非。谓之仇者,亲无致死之道,彼有故杀之心也。若亲有罪,不仇;彼过误,不仇;彼有君命,不仇。岂曰不痛于心?然义有不得而仇者也,不然妄行以千国,宪是以亲之枝再戮也,讵曰孝乎?”此间是非,读者请自辨。

【译文】

  子夏问孔子道:“处于为父母报仇的境地,该怎么办?”孔子说:“睡干草枕盾牌,不做官,与仇人不共戴天。在集市朝堂遇见仇人,不等回去搬援兵就和他斗。”子夏问:“那么为亲兄弟报仇呢?”孔子说:“不与仇人同朝为官,奉君命行事,即使遇到仇人也不与其争斗。”子夏又问:“那么族亲兄弟之仇呢?”孔子说:“不出头露面,如果(族兄弟的)主人要报仇,就拿着兵器跟在后面。”

【原文】

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①而出。群居则绖,出则否②。

【注释】

①二三子皆绖:二三子,指孔子七十弟子。下文的“群”与此义同。絰,dié,服丧期间结在头上或腰部的葛麻布带。

②群居则绖,出则否:居,《礼记章句》:“孔子没,弟子皆庐于殡宫也。出,各以己事而有所往也。出不绖者,不疑于有丧。”按照当时之礼,弟子为老师服丧,居出都应服绖。对此,《礼记集解》这样解释说:“今七十子相为,出乃不服者,盖以孔子之丧既绖而出,故于朋友之服微杀之,以示其不敢同于师之意,盖酌乎礼之宜而变之也。”我想或者七十弟子确有出则不绖者,恐怕是因为偶然之失,或者后世记者讹传。

【译文】

孔子治丧期间,众弟子都穿着吊服外出。(在殡宫守丧期间)众人都著丧服,外出却都不穿服丧了。

【原文】

易墓①,非古也。

【注释】

①易墓:修治墓地的草木。郑玄:“易,谓芟治草木。不易,丘陵也。”孔颖达:“墓,谓冢旁之地。不易者,使有草木如丘陵然。”

【译文】

修治墓地上的草木,这不是古礼。

【原文】

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①

【注释】

①郑玄:“丧主哀,祭主敬。”孔颖达:“丧礼有余,谓明器衣衾之属多也。祭礼有余,谓俎豆牲牢之属多也。”孙希旦:“丧祭之礼,固有一定,然第务于礼而哀敬不足以称之则见为有余矣。此于礼之末虽举,而其本则有所未尽也。若哀敬有余而于仪物或有所未尽,此虽未足以言备礼,而其本则已得矣。行礼固以本末兼尽为至,若就其偏者而较其得失,则又以得其本者为贵也。”

【译文】

子路说:“我听老师讲过:对于办丧事,与其哀伤不足而器物有余,不如器物不足而哀伤有余;对于祭祀之礼,与其敬意不足而祭品有余,不如祭品不足而敬意有余。”

【原文】

曾子吊于负夏①,主人既祖填池②,推柩而反之③,降妇人而后行礼④。从者曰:“礼与?”曾子曰:“夫祖者且也⑤。且胡为其不可以反宿⑥也?”从者又问诸子游曰:“礼与?”子游曰:“饭⑦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⑧,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即远也。故丧事有进而无退。”曾子闻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⑨。”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⑩。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于礼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主人既小敛,袒、括发,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绖而入⑾。曾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注释】

①负夏:郑玄:“负夏,卫地。”远古时代帝舜的都城。据今人考证,应在山西垣曲县境内。一说在河南濮南。

②主人既祖填池:祖,祖奠。祖为于神主前之祭奠,出行时祭路神,引申为送行。此处当指出殡前一天晩上的祭奠。郑玄:“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也。”填池,郑玄:“填池,当为‘奠徹’,谓徹(撤)遣奠,设祖奠。”遣奠,将下葬时的祭奠。祖奠于遣奠前一天进行。王夫之《礼记章句》认为:“‘填’,‘窴’古字通用,设也。‘池’,以竹为之衣,以青布象宫室之承霤设于荒下,为棺饰。饰棺者,先设帷,次设荒,而后加池。即窴池,则棺饰备矣。”《续礼记集说》引姚际恒、陆奎勋、方苞等言,均执此说,认为“奠撤”之说不确。综合数家之言,此句当译为“主人已经完成祖奠、殡礼即将结束了”。

③推柩而反之:《仪礼·既夕礼》上说,设祖奠的时候,棺材向北,指向祖庙;临出殡前,即遣奠之后,将棺材移向西,意思是即将上路了。负夏这家人重设祖奠,因此将棺材重新调了个方向,指向北首,然后开始祖奠。

④降妇人而后行礼:按照《仪礼》的说法,在进行祖奠的时候,妇女是要走到阶上行礼的。而此时负夏这家人已经完成祖奠,妇人们都在阶下,重又开始设祖奠,可能忽略了这个情况,因此形成了妇人在阶下(即“降妇人”)就开始行祖奠之礼的局面。

⑤祖者且也:且,郑玄注:“且,未定之辞。”此处按曾子语意,当为“姑且”,“暂且”之义。

⑥反宿:即“反柩”,将棺材掉转方向。

⑦子游:孔子弟子言偃,吴人。孔子认为他适合学习文学。饭:郑玄注:“饭,以米、贝实尸口中也。”

⑧小敛大敛:郑玄注:“小敛大敛,皆以衣敛尸,衣少曰小敛,衣多曰大敛。”

⑨多矣乎,予出祖者:多,意思是“胜过”、“超过”,乃曾子称赞子游的话。王夫之认为“‘多’犹‘赘也’、‘过也’。“出祖”,即完成祖奠之意。

⑩袭裘裼裘:《礼记正义》说:“凡吊丧之礼,主人未变之前,吊者吉服而吊。吉服谓羔裘、玄冠、缁衣、素裳。又袒去上服,以露裼衣,则此‘裼裘而吊’是也。”这一节讲的是吊服的穿著,吊者应当随主人是否变服而定。

⑾主人……而入:袒,《正义》:“袒衣而露其臂也。”一说即袒开外衣,露出裼衣(裼,。内衣)。括发,《正义》:“去纚(x?,冠织,束发用的布帛)而约其发以麻也。”《正义》说:“始死,主人筓、纚、深衣,至小敛,乃袒、括发,始变服也。”

按:《礼记正义》说,“此一节论负夏氏葬礼所失之事。”大概讲的是负夏之地的一家人办丧事,看见曾子光临拜祭,为了表示对曾子的荣宠,于是停止正在进行的遣奠,重新从祖 奠开始。曾子的随从对负夏这家人的做法产生了怀疑,认为不合礼制。求教孔门另一高徒子游,子游认为这是失礼。曾子认为子游的看法是错误的,而子游坚持以自己的观点参加拜祭。后曾子醒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孙希旦认为此节的意义难以晓喻。就在于负夏这家人中断了正在进行的仪式而从头开始。按照郑玄的说法,乃是“荣曾子吊,欲更始也。”孔颖达说:“曾子之吊,在祖之日撤祖奠、设遣奠之时,主人荣曾子之来,乃撤遣奠,更设祖奠。”后代学者对郑孔之说没有评判。因此,主人因何违背常礼,似乎成了悬案。

另外,有学者认为(如王夫之)认为此篇所记之事,扬子游,抑曾子,因此推断其大概是子游的门徒所记。

【译文】

曾子到负夏去吊丧,主人已经完成祖奠、殡礼已接近尾声,(见曾子到来,就)将棺材掉转了方位,在妇女们都还在阶下的情况下重行祖奠之礼。和曾子同行的人问道:“这合乎礼制吗?”曾子说:“祖奠本来就是丧葬之中一个暂时的步骤嘛,那为什么就不能把棺材掉头呢?”(后来)这个随从又去讨教子游说:“这合乎礼制吗?”子游说:“(殡葬之礼)要在门户间为逝者填食物于口,在寝室当门之处为其加小敛之衣,加大敛的衣裳要在阼阶之上,行殡礼要朝向客人的方位,在庭院中设置祖奠的仪式,在要墓地加以安葬。用这些步骤来由近及远(象征对逝者的不舍),所以丧葬之事只能按步骤前进而不能倒退。”曾子听到后说:“子游的讲话累赘了,我只是讲祖奠之后的事情啊。”

曾子穿着羔裘去吊丧,子游露着内衣吊丧。曾子指着子游对别人说:“看那个人,也是个习礼之人,为什么还要袒露内衣去吊丧呢?”等到主人完成小敛,袒露内衣,用麻带束发,这时子游快步跑到外面,穿着吊丧的裘、带和绖进来了。曾子见了说:“是我错了,是我错了!子游这个人做得对啊!”

 

 

 

【原文】

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不和①,弹之而不成声。作②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

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

【注释】

《礼记正义》:此一节论子夏、子张居丧顺礼之事。此言子夏、子张者,案《家语》及《诗传》皆言子夏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弦,衎衎(kàn,和乐,愉快)而乐;闵子骞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弦,切切而哀,与此不同者,当以《家语》及《诗传》为正。知者,以子夏丧亲无异闻,焉能弹琴而不成声?而闵子骞至孝之人,故孔子善之云:“孝哉,闵子骞!”然《家语》、《诗传》云:“援琴而弦,切切。”以为正也。熊氏以为子夏居父母之丧异,故不同也。孙希旦认为:子张务外,而子夏诚笃,因此他们居亲人之丧,其哀伤之情是否表达得充分,本来就会有所不同。曾子说过,子夏丧亲未曾听说过,不能根据文中所说而怀疑他丧亲不能尽哀。郑玄对此提出一个不偏不倚的看法:“子夏哀未尽而能自节,子张哀已尽而能自勉,所谓‘俯而就之,跂而及之’也。”

本人大抵认同郑玄的看法。二子的做法之所以有区别,除上述先人的推测之外,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二子对“礼”和“乐”各有侧重。子夏除亲之丧而不能忘哀,他执的是“丧礼”;而子张除丧之后,心情渐和而弹琴成曲,他执的是“乐”礼。礼乐均是先王所制,二子根据个人的修为与理解,各有取舍,因而表现迥异,但均合于礼而顺于心,后人又何必纠缠不清呢?

①和之而不和:前“和”,hè。郑玄:“和,调弦也。”后“和”,hé,和谐,音韵调和。

②作而曰:起身。王夫之《礼记章句》:“‘作而曰’者,夫子诏之之辞。”

【译文】

子夏除丧之后拜见孔子,孔子递给他一把琴。子夏调弦之后却不能使乐声和谐,因此弹出的声调不合韵律。子夏起身对孔子说:“这是因为我还不敢忘掉丧亲之哀的缘故,先王制定的礼节,我不敢超越啊。”

子张服丧后拜见孔子,孔子递给他琴。子张调了弦使声调和谐,弹琴而音调悠然,然后起身对孔子说:“(乐)是先王制定的礼仪,我不敢不专心致志啊。”

【原文】

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①。文子辞曰:“子辱②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敢辞。”子游曰:“礼也。”文子退,反哭。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③。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子游曰:“固以请。”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子游趋而就客位。

【注释】

司寇惠子,是卫国将军文子(文木,字弥牟)的弟弟惠叔兰(文兰),文兰的适子叫文虎。惠子废适立庶,子游在其丧礼上以重服相吊来讽刺他。因为子游以习礼闻名,因此,当他说这符合礼节时,文子并未觉察到他的讽刺。子游看到文子还不省腔,于是在行礼的时候又跑到家臣的位置上去了。这回文子醒悟,拉上适子文虎一同面南而立行礼,子游这才回到宾客的位置。

①麻衰,牡麻绖:麻衰,用吉布十五升作的吊服;牡麻,大麻的雄株。又称枲(x&301;)麻。大麻雌雄异株,雄株不结子,故称。麻衰,轻于吊服,牡麻绖,为重吊服,子游故意用这种不合礼仪的穿著来讥讽文子。

②辱:谦辞,承蒙。

③臣之位:家臣的位置,在宾客的后面。

【译文】

  司寇惠子的丧事上,子游穿着麻衰、系着牡麻绖为其吊丧。文子拒绝说:“承蒙您和我文弥牟的弟弟一道游学,又承蒙您为之著服吊丧,我冒昧地请求您免去这些礼节。”子游说:“这是礼数应当的嘛。”文子退后,返回到哭位。子游快步跑到诸位家臣的位置上。文子又谢绝说:“承蒙您和我文弥牟的弟弟一道游学,又承蒙您为之著服吊丧,还让您屈尊光临丧礼。请您免去这些礼节。”子游说:“我请求坚持自己的做法。”文子退后,扶着惠子的适子文虎面朝南站在主持的位置,对子游说:“承蒙您和我文弥牟的弟弟一道游学,又承蒙您为之著服吊丧,还让您屈尊光临丧礼,不得不让文虎回归适子之位啊!”子游这才快步跑到宾客的位置站好。

【原文】

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①深衣、练冠,待于庙②,垂涕洟③。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④。”

【注释】

《礼记正义》言:此一节论居丧得中礼之变。文子之子遇到一个难题:其父丧期已过,有越国人不远千里来吊丧,那么该执丧祭之礼呢,还是按照除丧之礼呢?主人采取的办法是:身著深衣,是既祥之麻衣;头戴练冠,是未祥之练冠;待宾于庙,受吊而不迎宾;不以哭为祭,但以泣涕示哀。这一做法得到了子游的首肯。

①主人:文子之子简子瑕。

②深衣练冠待于庙:深衣,即麻衣,边缘用布叫麻衣,用素叫长衣,用采叫深衣。练冠,祭前之冠,若在祥祭之日则戴缟冠。因为越国人此前不曾来吊祭,所以用练冠。待于庙,受吊,但不迎宾。因为此时死者已经迁入宗庙,所以等在宗庙接受吊祭。

③垂涕洟:涕,眼泪。洟,tì,鼻涕。孙希旦:“祥而外无哭者,禫而内无哭者,故但垂涕洟以致其哀而已。”

④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亡,通“无”。这句是子游夸奖简子瑕,大概意思是说他能够在礼制没有规定的细节上成全了礼数,其行动很符合礼节。中,zhòng,合乎要求。

【译文】

卫将军文子的丧事,已经除丧之后有越国人来吊祭。其子简子瑕身著深衣、头戴练冠,于宗庙接受吊祭,流涕而示哀。子游看了说:“将军文子的儿子,也算识礼之人啊!在无礼制规范的地方尽了礼仪,他的举动也算是中规中矩了。”

【原文】

幼名①,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

【注释】

       ①幼名:名,起名,作动词用。下文的“字”、“伯仲”、“谥”均为名词动用,分别指“取字”、“以伯仲相称区分”、“追封谥号”之意。人若无名,不可区分,所以出生三个月起名;二十岁戴冠成人,将要娶妻生子做父亲,再直呼其名不合适,所以开始取字;到了五十岁,已经是耆艾之尊,字也不再用,而是以“伯仲叔季”加以敬重并区分,如伯牙、仲尼、康叔封、冉季等等。

【译文】

人刚生下来的时候起名,成人以后取字,五十岁年长时以伯仲叔季相称,死后追封谥号,这是周代的做法。

【原文】

绖也者,实也①。

【注释】

①绖也者实也:郑玄注:“所以表哀戚。”《礼记集解》引陈澔言:“麻在首在要(腰)皆曰绖。绖之言实,明孝子有忠实之心也。”王夫之《礼记章句》称:“此章上下盖有阙文。”《礼记集说》引姜兆锡言称:“此句错简,应在下篇‘弁绖葛而葬’之上,以其下文亦论周殷冔(x&365;,殷冠名)之异而误也,若移定此句,则彼此各以类从矣。”

【译文】

绖这种丧服用品,是为了表达忠实之心的。

【原文】

掘中霤而浴①,毁灶以缀足②;及葬,毁宗躐行③,出于大门,殷道也。学者行之。

【注释】

①掘中霤而浴:霤,liù,泛指流下屋檐的雨水,中霤,此处代指寝室中央。孔颖达:“中霤,室中也,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小坑)。所以然者,一则言此室于死者无用,二则以床架坎上,尸于床上浴,令浴汁入坎,故云‘掘中霤而浴’也。”

②毁灶以缀足:缀,chuò,拘系。《仪礼·既夕礼》:“缀足用燕几(用以靠着休息的小桌子)。”孔颖达:“一则死而毁灶,示死无复饮食之事,故毁灶也。二则恐死人冷强(僵),足辟戾(倾斜,倒向一边)不可著屦,故用毁灶之甓(pì,砖)连缀死人足,令直可著屦也。”

③毁宗躐行:毁宗,破坏宗庙。躐,liè,践,踏。躐行,殷代贵族的一种葬礼,谓灵柩经过行(路神)坛如生时,祈求途中安稳。孔颖达:“毁宗,毁庙也。殷人殡於庙,至葬,柩出,毁庙门西边墙而出于大门。所以然者,一则明此庙于死者无事,故毁之也。二则行神之位在庙门西边,当所毁宗之外,若生时出行,则为坛币告行神,告竟,车躐行坛上而出,使道中安稳如在坛。今向毁宗处出,仍得躐此行坛,如生时之出也。”

【译文】

(人去世以后)要掘开室中之地为坑来为逝者洗尸,拆毁灶台以砖块坠系死者的双足(以便穿上鞋子)。下葬前,要拆毁宗庙西墙而出灵柩,并让灵柩走过神坛,然后再出大门,这是殷代的做法,学礼之人要遵行它。

【原文】

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①。子柳曰:“何以哉②?”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③。”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既葬,子硕欲以赙布④之余具祭器。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⑤。请班诸兄弟⑥之贫者。”

【注释】

①子柳之母死:子柳,郑玄认为是鲁叔仲皮之子,孙希旦认为是孔子弟子颜幸,字子柳,即下文**现的颜柳。子硕,子柳之弟。具,丧葬所用的器物。

②何以哉:拿什么来置办呢。意思是家贫无财。

③粥庶弟之母:粥,通“鬻”,卖,这里是嫁的意思。庶弟之母,指子柳子硕父亲的贱妾。娶妾称“买”。

④赙布:赙,拿钱财帮助别人办理丧事。布,古代钱币。

⑤不家于丧:不因丧取利以为家计。家于丧则非义也。

⑥班诸兄弟:班,通“颁”,发放。

【译文】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弟弟子硕商量如何置办丧具。子柳说:“(咱们家贫穷,)拿什么来置办呢?”子硕说:“能不能把我们异母弟弟的母亲嫁了(筹些钱)?”子柳说:“怎么能靠嫁出别人的母亲(敛财)来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行。”母亲下葬之后,子硕打算把别人资助的剩余钱物拿去置办祭器。子柳说:“这样不行。我听说‘君子不因丧获利。拿去分给那些家境贫寒的弟兄们吧。”

【原文】

君子曰:“谋人之军师①,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②,危则亡之。”

【注释】

①军师:古制12500人为军,2500人为师。

②邦邑:邦,国;邑,都城。

【译文】

君子说:“为一国的军队出谋划策,如果军队战败就要请死;为一个国家出谋划策,如果该国危亡就要领死。”

【原文】

公叔文子升于瑕丘①,蘧伯玉②从。文子曰:“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蘧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③。”

【注释】

①公叔文子升于瑕丘:公叔文子,春秋时卫国大夫,即公叔发,卫献公之孙,名拔,谥号“文”,故称公叔文子。升,登上。瑕丘,春秋鲁地,即负瑕,汉置瑕丘县,晋省,隋割邹县、汶阳、平原三县界,复置瑕丘县,故城在今山东滋阳县西二十五里,宋改为瑕县,不久又改为滋阳。

②蘧伯玉:蘧,qú,姓。《通志·氏族略五》:“蘧氏,卫大夫蘧瑗字伯玉之后,汉有在行令蘧正。”蘧伯玉,名瑗,春秋时卫国大夫。今长坦县伯玉村人(一说今濮阳县老渠村人)生卒不详,事卫三公(献公、襄公、灵公),因贤德闻名诸侯。春秋末卫国大夫。为人品德高尚,光明磊落。孔子至交之一(另有齐国晏婴,郑国子产)。孔子几次适卫,多居蘧伯玉家,可见孔子与伯玉相交之厚。

③则瑗请前:孙希旦说,伯玉以文子欲夺人之地以为葬地,故言吾子若乐此,则瑗请前行以去,示不欲闻其谋也。

【译文】

公叔文子登上瑕丘城,蘧伯玉一道同行。文子说:“登临瑕丘真是赏心乐事啊!我死后要葬在这里。”蘧伯玉说:“您如果以此为乐,那我蘧伯玉还是趁早离开吧。”

【原文】

弁①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继也②。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③。”

【注释】

①弁:同“卞”,地名,鲁邑。在山东省泗水县东,洙水北岸。《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武子取卞。”唐陆德明释文:“取卞,本又作弁。”

②难为继也:《正义》说:此一节论孔子讥弁人哀过之事。“难为继也”者,此哀之深,后人无能继学之者也。

③哭踊有节:哭踊,丧礼仪节。边哭边顿足。《汉书·礼乐志》:“哀有哭踊之节,乐有歌舞之容。”颜师古注:“踊,跳也。哀甚则踊。”元谢应芳《辨惑论·治丧》:“广集浮屠大作佛事,甚者经旬踰月以极斋修布施之盛,顾其身之哀麻、哭踊,反茗虚文也。”

【译文】

弁地有个人死了母亲,小儿子哭嚎不休,孔子说:“哀伤也就哀伤吧,像这样的哭法恐怕后人不能有继学的了。礼这个东西,是要代代相传的,是要前后相继承的,所以哭嚎顿足都要有所节制。”

【原文】

叔孙武叔①之母死,既小敛,举者出户,出户袒,且投其冠,括发②。子游曰:“知礼。”③

【注释】

①叔孙武叔:郑玄:“武叔,公子牙之六世孙,名州仇,毁孔子者。”孔颖达正义云:“案《世本》:‘桓公生僖叔牙,牙生戴伯兹,兹生庄叔得臣,臣生穆叔豹,豹生昭子婼,婼生戌子不敢,敢生武叔州仇。’仇是公子牙六世孙,故云‘公子牙六世孙’也。云‘毁孔子者’,《论语》云‘叔孙武叔毁仲尼’是也。”

②括发:束发服丧。与前面的“袒”、“投其冠”均为服丧之礼。参见前注。

③知礼:这是子游讥讽武叔失礼的反语。

按:孙希旦引《士丧礼》“小敛卒敛,冯尸(注:丧殓中的遗体告别仪式)之后,主人至东房(指堂屋中央正室东边的房间),袒,括发,乃反于室,而男女奉(捧)尸以侇(注:音yí,陈列尸体)于堂…”认为武叔失礼有三:一是其袒与括发在出尸之后;二是尸出而袒,说明主人未参与奉尸;三是袒与括发晚了,故不能入东房而只能在户外进行。

【译文】

  叔孙武叔的母亲死了,小敛之后,捧尸的人来到户外,武叔也来到户外,袒露中衣,去掉素冠,以絰束发。子游说:“武叔可真像是知礼之人啊!”

【原文】

扶君,卜人师①扶右,射人师②扶左;君薨以是举③。

【注释】

①卜人师:周代协助大卜﹑卜师行事的官员。郑玄认为“卜”即“仆”,仆人;“师”,长也,即大仆。一说卜人是指擅长占卜的人。

②射人师:射人,古官名,掌射法以习射仪。射人师,射人之长,即射师。《周礼·射人》载:“大丧,与仆人迁尸。”

③君薨以是举:举,抬起(尸体),似亦可解作“推荐,选拔”之意。此句的意思是说君主死后,不能马上改变原有的一些做法,仍然用仆人和射人来扶抬君主。

【译文】

搀扶(病重的)国君时,卜人师扶在右侧,射人师扶在左侧。国君病逝之后仍沿用这一做法。

【原文】

从母之夫,舅之妻①,二夫人相为服②,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缌③。

【注释】

按:《礼记正义》说,这一节论失礼之事。郑玄认为,“从母”和“舅”都是外甥用的称呼,因此推断说“时有此二人同居,死相为服者,甥居外家而非之”。《续礼记集说》引吴澄言称,“礼为从母服小功五月,而从母之夫则无服;为舅服缌麻三月,而舅之妻则无服。时有妻之姊妹之子,依从母家同居者;又有夫之甥依舅家同居者,念其鞠育之恩,故一为从母之夫服,一为舅之妻服…此二人者相为服,礼之所无同,故曰‘君子未之言也’”。

①从母:母亲的姊妹。

②二夫人:吴澄:“谓妻之姊妹之子与从母之夫也,夫之甥与舅之妻也。

③同爨:同灶炊食。谓同居,不分家。爨,cuàn,做名词,灶;做动词,烧火做饭。

【译文】

母亲姐妹的丈夫,舅舅的妻子,这二人去世后外甥为其著丧服,君子未曾说过(有这样的做法)。也有人说,大概是因为外甥与其共住受恩,因此才为其著丧服。

【原文】

丧事欲其纵纵①尔,吉事欲其折折②尔。故丧事虽遽不陵节③,吉事虽止不怠④。故骚骚⑤尔则野,鼎鼎⑥尔则小人,君子盖犹犹⑦尔。

【注释】

①纵纵:急促匆忙的样子。郑玄:“纵纵,急遽貌。”

②折折:安闲舒缓的样子。郑玄:“折折,安舒貌。”折,tí。

③陵节:超越制度规定之范围。

④虽止不怠:止,停止。怠,怠惰宽慢。

⑤骚骚:急迫的样子。郑玄:“骚骚,谓大疾。”

⑥鼎鼎:原指盛大、显赫的样子,这里引申为极度舒缓。郑玄:“鼎鼎,谓大舒。”

⑦犹犹:快慢适宜。郑玄:“犹犹,舒疾之中。”

【译文】

在办丧事的时候人们都想匆促快捷,办喜事都想舒缓安闲。因此办丧事即使求快也不能逾越礼节,办喜事即便有终止之时也不能故意怠慢。太过急迫就近乎粗野,极其缓慢就等同小人,君子对此讲究快慢适中。

【原文】

丧具①,君子耻具②,一日二日而可为③也者,君子弗为也④。

【注释】

①丧具:郑玄:“丧具,棺、衣之属。”此处的“具”作名词,器具。

②耻具:以具为耻。郑玄:“辟(避)不怀也。”怀,思,考虑。此处的“具”作动词,准备。

③一日二日而可为:郑玄:“谓绞、紟、衾、冒。”绞,xiáo,束死者所用的饰带。紟,jìn,单被。衾,qīn,覆盖死者的大被。冒,即“帽”。这些用具一两天就可备齐,故称。《王制》:“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

④君子弗为:孔颖达:“今送死百物皆具,是速弃其亲。”

【译文】

对于制丧用的器具,君子耻于准备像衣被鞋帽这些一两天就可备好的东西,君子不做速弃其亲的事。

【原文】

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①也;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②也;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③。

【注释】

①引而进之:引,援引,吸纳;进,似同“近”,亲近。孙希旦:“引而进之,所以笃亲亲之恩也。”

②推而远之:推,排斥;远,疏远。郑玄:“或引或推,重亲远别。”

③有受我而厚之:姑、姐妹在家时,受家族恩惠,故称“受我”;出嫁后“情笃于夫家,则恩杀于本宗”(孙希旦语),因夫家“厚之”而与本宗情薄。

【译文】

兄弟之子情同亲子,因此在其丧事中要服丧,大概是因为情同手足亲情笃厚的关系;叔嫂之间互不服丧,大概是要区别亲疏(和男女)之情;姑姑、姐妹出嫁后,不再受恩于本家而与夫家情深,所以服丧的程度也就浅淡了。

【原文】

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注释】

按:郑玄语:“助哀戚也。”宋卫湜《礼记集说》引严陵方氏(悫)语:“饿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虑其至于废事,故虽丧者之侧必食;又虑其忘哀,故未尝饱焉,是礼也。”朱子(熹):“哀有丧,不能饱也。”

【译文】

在服丧者的身边吃饭,从来就不能吃饱。

【原文】

曾子与客立于门侧,其徒①趋而出。曾子曰:“尔将何之?”曰:“吾父死,将出哭于巷。”曰:“反,哭于尔次②。”曾子北面而吊焉③。

【注释】

①徒:郑玄:“谓客之旅(伴)。”孙希旦认为是曾子的门徒。从孙说。

②次:旅馆之客房。郑玄:“舍也。”

③北面而吊:孔颖达:“依礼,丧主西面,曾子所以北面吊者,案《士丧礼》主人西面,其宾亦在东门北面,谓同国之宾,曾子既许其哭於次,故以同国宾礼北面吊焉。”《奔丧礼》:“闻丧不得奔丧”,“乃为位”。若闻丧即奔,则不为位。哭而不为位,则哭者南面,吊者北面。

【译文】

曾子和客人在门旁站立,他的门徒快步跑了出去。曾子说:“你要去哪里?”门徒说:“我的父亲去世了,我要到巷子外面去哭。”曾子说:“你回来,就在你的客房里哭吧。”然后曾子而朝北为其父致吊礼。

 

 

【原文】

孔子曰:“之①死而致死之②,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③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④,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⑤。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注释】

①之:去。郑玄:“之,往也。”即生者去吊唁死者。

②致死之:致,给予。即孔颖达在《正义》中所言“以物往送葬於死者,而致死之意,谓之无复有知,是不仁之事也,而不可为也。”下文的“生致之”与此类同。

③不知:知,同“智”。

④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正义》言,“‘成’犹善也,竹不可善用,谓边无縢(téng,绳索)。‘味’当作‘沫’。‘沫’,靧(huì,洗脸)也。”这句话的意思是:送给死者以竹器、陶器和木器,以表示“生”的意义,但这些东西又不精致,竹器无提绳,陶器无亮光,木器不雕饰,故何胤说:“……有器不成,是不死不生也。”

⑤琴瑟……簨虡:“张而不平”,张弦而不调平;“备而不和”,亦备而无宫商之调和;簨虡:zhuàn jù,古代悬挂钟磬鼓的木架。横杆叫簨﹐直柱叫虡。送给钟磬但无处悬挂。

【译文】

孔子说:“去吊唁死者而以对待死者的方式送给礼物,这是不仁,因此不能这样做;要是以对待生者的方式送礼,这是不智,也不能这样做。应当送给无提绳的竹器,无光泽的陶器,无雕饰的木器,有弦但不调好的琴和瑟,声调不和的竽和笙,以及没有挂框的钟和磬。这些都叫做‘明器’,是按照神明的意旨准备的。”

【评语】

《正义》说,“此一节论生人于死者不可致死致生之事。”面对死去的人,吊者不能以纯死人的方式去送礼,也不能以纯活人的方式对待,否则就是不仁不智。要以神明定制的器具(即明器)相吊,这才是合乎礼节的行为,体现了古礼中对死者的尊重。国学大家钱穆先生在《论古代对于鬼魂及葬祭之观念》一文中,详细地归纳了古人对魂与葬的看法和对待方法,他说:“孔子之论葬器,一犹孟子之论葬,皆所以尽人事,非所以奉鬼道。”可参见此文。

 

【原文】

有子问于曾子曰:“问丧①于夫子乎?”曰:“闻之矣:丧欲速贫,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闻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有子曰:“然。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②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③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言之也。南宫敬叔④反,必载宝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丧之欲速贫,为敬叔言之也。”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有子曰:“然。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曾子曰:“子何以知之?”有子曰:“夫子制于中都⑤,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昔者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⑥,盖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

【注释】

①问丧:丧,sàng,丢掉,失去。郑玄:“丧,谓仕失位也。”孙希旦:“问丧,问失位而所以处之之道也。”

②桓司马:桓司马,宋向戌之孙,名魋(chuí或tuí,zhuī)。孔颖达:“案《世本》:‘向戌生东邻叔子超,超生左师眇,眇即向巢也’。魋是巢之弟,故云向戌孙也。”

③若是其靡:郑玄:“靡,侈也。”王夫之《礼记章句》:“三年未成,礱(lóng,磨,磨砺)琢极工巧也。”

④南宫敬叔:孔颖达:“敬叔,鲁孟僖子之子仲孙阅。盖尝失位去鲁,得反,载其宝来朝於君。”

⑤中都:《礼记章句》:“鲁下邑,今汶上县。孔子为其邑宰,制立法以示民也。”后由此升为鲁司空,由司空为司寇。

⑥荆:楚国的代称。

【译文】

有子问曾子说:“你听老师讲过丢官之后如何相处吗?”曾子说:“听说过:丢官之后就想要立刻变得贫贱,死了之后就想马上腐朽。”有子说:“这恐怕不是老师这样有为君子说的话啊。”曾子说:“这可是我亲口听老师说过的。”有子又说了一遍:“这不是君子所说的话。”曾子说:“我也和子游说过这样的话。”有子说:“是这样啊。那么老师有对子游说过吗?”曾子把有子的话告诉给子游。子游说:“有子的说话太像老师啦!从前老师居留在宋国,看见桓司马自造石椁,雕凿了三年还没有完成,老师就说:‘像这样也太奢侈了!人死不如快快朽烂会更好。’人死就要快快腐朽,这是说给桓司马的话。南宫敬叔返回鲁国谋官,一定要车载宝物朝见天子。老师就说:‘这样做太过贪于财贿了!丢官也不比立刻变得贫贱更好。’丢官就要立即变得贫贱,这是说给南宫敬叔说的。”曾子把子游的话告诉了有子。有子说:“真是这样,我就说这不是老师的原话嘛。”曾子说:“那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有子说:“老师在中都担任邑宰的时候,(订立了)棺四寸厚、椁五寸厚的礼制,由此可知他也不想死后立刻朽烂。以前老师丢掉了鲁司寇的官职,将要去楚国应聘,也是先派子夏、后派冉有(探听情况),由此可知他也不想丢官后立刻就想变得贫贱啊。”

【评语】

对此节,后世儒家多斥为诬妄之言,即诬蔑孔子及宗圣曾子的一派胡言,因此给予批驳和澄清。以杭世骏《续礼记集说》的各家之方言为代表,很是热闹。现一一整理如下。个中真味,请有兴趣的读者自行揣摩。

方孝儒:“仕非欲富,为行道也;棺椁非欲不朽,为广孝也。”

何孟春:“孔子欲仕为行道,若谓欲富而瞰且趋焉,以求利于蛮夷之国,非孔子所为。《檀弓》所载,亦传闻之缪(谬)。”

林云铭:“有若(即有子)知(即智),足以知圣人,故见之最确。曾子只是笃信,然此笃信,便不可及,故曰‘参竟以鲁得之”。

姚际恒:“此亦誉子游而毁曾子。曾子既与子游同闻之夫子,何以子游知之而己不知?告于有子,何以有子又知之也?且既闻子游之解释矣。何以犹不知而又问于有子曰‘子何以知之?’记者一则曰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再则曰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总说得曾子如木偶人一般。嗟呼!以诏吾道而师唯之人乃于此,何等事而茫昧若此!宗圣何辜遭此诬罔?可恨也!观其亦欲以有子为先知,愈于曾子。于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而有子即曰‘然则夫子有为言之’,正不知参与子游共闻之言,何以便知夫子有为言之也?此等处,情理舛伪杜撰之迹尤著,此不惟其事之诬,其理尤悖。棺椁之制,孟子言‘无使土亲肤’盖于人心而已,亦非欲不朽也,使存此心,势必将仍为向魋之石椁,而后可矣。说圣人之仕为不欲速贫,其妄尤不待辨。又《史记》孔子失鲁司寇,在定(鲁定公)十四年,之楚,在哀六年,相隔甚远(据史料记载,定公十四年,为公元前496年;哀公四年为公元前491年,相隔五年),焉得有失鲁司寇之荆之事?其子夏、冉有之荆尤莫须有。盖《家语》有此二事,作者借之衍成一篇文字,经行其毁誉之私耳。”

 

【原文】

陈庄子①死,赴于鲁,鲁人欲勿哭②,缪公召县子③而问焉。县子曰:“古之大夫,束脩之问不出竟④,虽欲哭之,安得而哭之?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⑤,虽欲勿哭,焉得而勿哭?且臣闻之,哭有二道:有爱而哭之,有畏而哭之⑥。”公曰:“然。然则如之何而可?”县子曰:“请哭诸异姓之庙。”于是与哭诸县氏。

【注释】

①陈庄子:《正义》:“齐大夫陈恒之孙,名伯。”

②赴于鲁鲁人欲勿哭:赴,可有二解,一是同“讣”,即讣告;二是赶赴,即齐国送信到鲁国。欲勿哭,《正义》说:“君无哭邻国大夫之礼。”《礼记章句》:“君无哭邻国大夫之礼,大夫死亦不敢赴于邻国。陈氏擅齐僭行赴告,鲁秉周礼,故不欲受其胁。”

③缪公召县子:缪公,即穆公(先秦时代文献中,“缪”均同“穆”),参见前文注释。县子,名琐。县,音xuán,姓。《礼记章句》:“鲁大夫,时以为知礼,故缪公使质正之。”《续礼记集说》引陈澔言:“……齐强鲁弱,不容略其讣。县子名知礼,故召问之。”

④束脩之问不出竟:《续礼记集说》:“脩,脯也。十脠(shān,生肉酱,鱼酱)为束;问,遗也。”《礼记章句》:“古谓鲁成、宣以前,束束帛、脩脯、脩问使也,政盟会征伐之事。”意思是说在鲁成公、宣公之前,以束帛、干肉、修书派遣使者,多是为了会盟和研讨征战之事。竟,通“境”,边境。孙希旦:“束脩微礼,尚不出境,言其无外交也。”

⑤交政于中国:孙希旦解释说,齐国被大夫专政,专门负责盟会征伐之事,因为这样才与诸侯建立了联系。

⑥有爱而哭之,有畏而哭之:孙希旦:“爱而哭之者,出于情;畏而哭之者,迫于势”,此说最切。

【译文】

齐国大夫陈庄子死了,讣告发到了鲁国,鲁国人想不为其哭丧,鲁缪公把县子琐召来问怎么办。县子说:“古时的大夫,束帛干肉这些东西是不能拿出国境的(不能私自结交诸侯),即使想为其哭丧,又怎么能哭呢?如今(齐国)大夫专政,以此结交中原诸侯,即使想不为其哭丧,又怎么能不哭呢?而且我听说,哭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为情而哭,一种是为势而哭。”鲁缪公说:“是这样啊。那么我们怎么办才好呢?”县子说:“臣请主公去异姓之宗庙为其哭丧吧。”于是鲁公就到县氏的宗庙里哭丧。

【评语】

对于此节,王夫之的总评很到位,他在《礼记章句》中说:“鲁人之欲勿哭,正也。缪公怵于势而有疑县子,倡邪说以取必其君,而典礼遂乱。古者因其人而交,则哭于其家。观缪公之哭于县氏,则县子为陈氏之私交,而下比于君,市恩固党之情具可见矣。”市恩,买好,讨好(《新唐书·裴耀卿传》:今朕有事岱宗,而怀州刺史王立饩牵外无它献,我知其不市恩也)。县子因为与陈庄子结交,不惜背礼辱国,怂恿鲁公为其哭丧;鲁公省察其私,顺水推舟,在县氏宗庙里哭了一回,即给足了齐国面子,也为县子敲响了警钟,可谓智矣!

 

【原文】

仲宪①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②;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③;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④。”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⑤?”

【注释】

①仲宪:孔子弟子原宪。

②夏后氏……无知也:孔颖达:“夏后氏所以别作明器送亡人者,言亡人无知,故以不堪用之器送之,表示其无知也。”

③殷人……有知也:《正义》:“殷家不别作明器,而即用祭祀之器送亡人者,祭器堪为人用,以言亡者有知,与人同,故以有用之器送之,表示其有知也。”

④周人……示民疑也:孔注:“周世并用夏、殷二代之器送亡者,不知定无知如夏,为当定有知如殷,周人为之致惑,不可定者,故并用送之,是示於民疑惑不定也。”

⑤曾子曰:《正义》:“言二代用此器送亡者,非是为有知与无知也,正是质文异耳。夏代文,言鬼与人异,故纯用鬼器送之,非言为无知也。殷世质,言虽复鬼与人有异,亦应恭敬是同,故用恭敬之器,仍贮食送之,非言为有知也。说二代既了,则周兼用之,非为疑可知,故不重说。寻周家极文,言亡者亦宜鬼事,亦宜敬事,故并用鬼敬二器,非为示民言疑惑也。然周唯大夫以上兼用耳,士唯用鬼器,不用人器。崔灵恩云:‘此王者质文相变耳。’曾子说义既竟,又更鄙於仲宪所言也。‘古’谓夏时也,言古人虽质,何容死其亲乎?若是无知,则是死之义也。然宪子言三事皆非,而曾子此独讥‘无知’者,以夏后氏尤古故也。讥一,则馀从可知也。”

【译文】

原宪对曾子说:“夏代(人死了)用明器相送,以表示死去之人没有了知觉;殷代送祭器,表示死者灵魂有知;周代把这两种东西都奉上,表示对死者是否有知的疑惑。”曾子说:“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啊!明器,是鬼器(亡人之事当用);祭器,是人器(体现对死者的尊重)。像夏代的质朴之人,又有哪个愿意把死去的亲人看成是骨尽魂消毫无知觉的人呢?

【评语】

《正义》说:此一节论不可致意於死人为死为生之事。是古人对生死灵魂观念的看法。《续礼记集说》引任启运言:“死者有知,将有舍生以殉死者,而民之情又易薄;谓死者无知,又将有亡而不祀者。”孝道又不能尽。古代的殡葬祭祀之所以是件大事,就是因为对灵与肉的探讨和认识的进化,并充分考虑到了生者的感情,对死者的尊重追思,以及由社会阶层不同而衍生出来的种种方式的区别。按照现在的看法,人死,形体逐渐消亡,灵魂也随之消亡。但无论如何,亲人去世,后代当尽哀思,而不管以何种方式表达。

 

【原文】

公叔木①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②!”狄仪③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注释】

①公叔木:郑玄注:“木当为朱,《春秋》作戌,卫公叔文子之子,定公十四年奔鲁。”《左传·定公十四年》:“十四年春,卫侯逐公叔戌与其党,故赵阳奔宋,戌来奔。”

②其大功乎:孔颖达注:“同母异父昆弟之服,《丧服》无文,故子游疑之。”“乎”,是疑问词。

③狄仪:为人不可考。唯可确定为鲁人。

【译文】

公叔木有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死了,去请教子游(该服何种丧)。子游说:“应该是服大功吧。”狄仪也有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死了,去请教子夏,子夏说:“我以前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例子。鲁国人都是服齐衰的。”于是狄仪服齐衰之丧。如今这样情形均服齐衰,是和狄仪这一问有关系的。

【评语】

关于子游、子夏二人的见解,后世颇多微辞。批评的焦点集中在不是服何丧、而是应不应当服丧之上。《续礼记集说》引任启运言道:“按《家语》:邾人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因颜克问于孔子。孔子曰:‘同居继父则从为之服。’不同居继父且无服,况其子乎?是圣人固有定论矣,何游、夏之不闻也?魏高堂崇曰:‘圣人制礼,外亲不过缌麻,殊异内外之明理也。外祖父母以尊加,从母以名加,皆小功;舅缌而已。同母异父兄弟,异族无属,殊于外家远矣,于礼不当有服,即同居,亦当从同爨缌(同爨:同灶炊食。谓同居,不分家。爨,cuàn,做名词,灶;做动词,烧火做饭)而已……”孙希旦经过类似的分析之后,最后感慨道:“鲁为秉礼之国,二子学于圣人,而其缪于礼乃如此,殊不可解也。”

由此看来,这是《檀弓》中贬损孔门的又一例证。

 

【原文】

子思之母死于卫,柳若谓子思①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观礼,子盖慎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②

【注释】

①柳若谓子思:郑玄注:“柳若,卫人也。见子思欲为嫁母服,恐其失礼,戒之。”“子思,孔子孙,伯鱼之子。伯鱼卒,其妻嫁於卫。”王夫之:“伯鱼卒,妻嫁于卫,至是死,子思往赴(讣)之。”

②子思曰…吾何慎哉:《续礼记集说》引吴澄评论:“礼,父在,为嫁母齐衰期;父没,为父后者则不服。其时子思父伯鱼久没,祖仲尼亦没,而其已嫁之母死于卫,子思将为之服。柳若戒以慎礼,毋或厚于情而踰于礼。时母嫁之家盖贫,子思欲备礼而不可踰丧主,故其心歉然,谓‘吾方恨其不及于礼,何事须慎防其过于礼乎?’”

【译文】

子思改嫁的母亲在卫国去世了,(子思前往奔丧,)柳若对子思说:“先生是圣人的后代,各方来的人都要观礼,先生一定要慎重啊!”子思说:“我为什么要慎重呢?我听说:虽然要备办礼物,但无资财来备办,有德之人也不会去做;能够备办礼物,而且有足够的资财,但不应该以此凌驾于丧主之上,有德之人也不会去做的。我又有什么可慎重的呢?”

【评语】

《正义》注:“此一节论为出嫁母之丧行礼之事。”子思的母亲改嫁,去世时子思去卫国吊丧。柳若这个人好言相诫,子思不以为然,因为他坚持一个观点,那就是:礼是用来表情达意的,既要表达自己的情意,也要照顾丧主的感受,该表达的表达,过分的事就不去做。这样才不会逾越礼制,也就不用谨小慎微而招致耻笑了。《续礼记集说》与《礼记章句》中,后世诸儒花费了很多言词,大多议论子思应当服何丧期,似嫌离题,因此此处不予更多引用,只有吴澄的评论切中主题。

 

【原文】

县子琐曰:“吾闻之: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①。滕伯文为孟虎齐衰,其叔父也;为孟皮齐衰,其叔父也②。”

【注释】

①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郑玄注:“古谓殷时也。上不降远,下不降卑。”降,jiàng,降服。丧服降低一等为'降服'。如子为父母应服三年之丧﹐其已出继者﹐则为本生父母降三年之服为一年之服。孔颖达注:“周礼以贵降贱,以适降庶,惟不降正耳。殷世以上,虽贵,不降贱也。上,谓旁亲族,曾祖从祖及伯叔之班。下,谓从子从孙之流。彼虽贱,不以己尊降之,各随本属之轻重而服之。”

②滕伯文…其叔父也:滕伯文,殷代诸侯滕国的君主,伯爵,名文。孟虎是滕伯文的叔父,孟皮是滕伯文的侄子。

【译文】

县子琐说:“我听说:在殷之前的古代是没有降服这一说法的,旁族长辈与后辈子侄都一视同仁。滕伯文为孟虎服齐衰,因为孟虎是他的叔叔;为孟皮也服齐衰,因为他是孟皮的叔叔。”

【评语】

《正义》:“此一节论古者著服上不降远,下不降卑之事。”

 

【原文】

后木①曰:“丧,吾闻诸县子曰:‘夫丧,不可不深长思也。买棺外内易②。’我死则亦然。”

【注释】

①后木:郑注:“鲁孝公子惠伯巩之后。”

②夫丧…买棺外内易:孔颖达解:“县子言孝子居丧,不可不深思长虑,故买棺之时,当令精好,斫削内外,使之平易。”

【译文】

后木说:“我听县子说起居丧之事时说:‘对于丧事,不能不深思长虑。因此置办棺材的时候,要将内外精修平整。’我死后也要这样啊。”

【评语】

为父母置办上好的棺材,这是后辈要考虑的事情,不需要父母操心。后木说到自己的身后事,不知是讥讽儿子不孝,还是嘲笑县子无知?

 

【原文】

曾子曰:“尸未设饰①,故帷堂②,小敛而彻帷③。”仲梁子曰:“夫妇方乱④,故帷堂,小敛而彻帷。”

【注释】

  ①设饰:谓入殓前为死者穿衣化妆。

②帷堂:丧礼小殓前设帷幕于堂上。

③小敛:亦作“小殮”。丧礼之一,给死者沐浴,穿衣、覆衾等。《仪礼·既夕礼》:“小敛辟奠(pì diàn,一指古代举行丧礼小敛时搬移祭品,二泛指撤去酒食。)不出室。”《礼记·丧大记》:“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一称死者入棺而未加盖为小殓。

  ④夫妇方乱:孙希旦:“谓男**在尸侧,未分堂上堂下之位也。”

【译文】

  曾子说:“尚未给死者穿衣化妆之时,要在堂上设置帷幕,小敛后才撤去帷幕。”仲梁子说:“男女均在堂上位次不分时,才要设置帷幕,小敛后撤帷。”

 

【原文】

小敛之奠,子游曰:“于东方。”曾子曰:“于西方,敛斯席矣①。”小敛之奠在西方,鲁礼之末失也②。

【注释】

①敛斯席矣:小敛之时,在这张席上设奠。斯,此。

②鲁礼之末失也:孔注:“…是鲁人行礼,末世失其法也。”意即到了鲁国末代,礼法已失。

【译文】

  小敛时设奠,子游说:“应设于东方。”曾子说:“要设于西方,小敛时就在这张席子上设奠。”小敛设奠于西方,这是鲁国末期礼法丧失的表现。

【评语】

按照孔颖达的注解,起先小敛之奠要设于东方,设奠时不用席。到了鲁国后期,礼乐崩坏,改在西方设奠,而又有席,曾子所见的已经是这样的了,因此把这当作了正礼。这一节记录了曾子的失礼。后世列儒评论不一,有言曾子之失者,也有举例说明曾子无误者,因而又归入“誉子游而非曾子”之类。此处不做评论。但鲁末之礼失,乃为不争之事实。

 

【原文】

县子曰:“绤衰、繐裳①,非古也。”

【注释】

①绤:xì,粗葛布。繐:suì,细而疏的麻布。

【译文】

县子说:“粗葛丧服、细麻为裳,这不是古礼。”

【评语】

孙希旦评:“周末丧服不依五服升数,但以轻细为贵,故以绤为衰,以繐为裳,非礼也。”

 

【原文】

子蒲卒,哭者呼灭①。子皋曰:“若是野哉②。”哭者改之。

【注释】

  ①子蒲句:子蒲,不可考。“灭”大概为其名。

  ②若是野哉:粗野无礼。

【译文】

子蒲去世了,有哭丧的人直呼其名“灭”而哭。子皋说:“像那样就太粗野无礼了。”于是哭者改了。

 

【原文】

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①,以为沽也②。

【注释】

①宫中无相:宫,室。相,帮忙张罗丧事之人。

②以为沽也:王夫之:“沽,与‘楛’(kǔ)同,粗略也。”

【译文】

杜桥母亲的丧事,没有在室中设立辅助办丧之人,有的人就认为这丧事办得太过粗略了。

 

【原文】

夫子曰:“始死,羔裘①、玄冠②者,易之而已。”羔裘、玄冠,夫子不以吊。

【注释】

①羔裘:用紫羔制的皮衣。为诸侯﹑卿﹑大夫的朝服。

②玄冠:朝服冠名,黑色。《论语·乡党》:“羔裘、玄冠不以弔。”杨伯峻注:“羔裘、玄冠都是黑色的,古代都用作吉服。”

【译文】

孔子说:“(显贵之人)去世的时候,羔裘、玄官这些朝服,都要换掉才行。”孔子是不穿这些吉服吊唁死者的。

【评论】

《正义》:“此一节论始死易服,小敛后不得吉服吊之事。但养疾者朝服,羔裘、玄冠,即朝服也。始死则易去朝服,著深衣,故云‘易之而已’。记时有不易者,又有小敛后羔裘吊者,记人引《论语·乡党》孔子身自行事之礼,以讥当时之事,故曰‘羔裘、玄冠,夫子不以吊’。时多失礼,唯孔子独能行之,故言之也。”

 

【原文】

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恶乎齐①?”夫子曰:“有,毋过礼;茍亡矣,敛首足形②,还葬,县棺而封③,人岂有非之者哉?”

【注释】

①有亡恶乎齐:亡,同“无”与前句同。恶乎,亦作“恶呼”。疑问代词,犹言“何所”。齐,家计有无的比较。

②敛首足形:意思是衣裳足够遮盖身体就可以了。

③还葬,县棺而封:还,同“旋”,不久。县,同“悬”。悬棺,以手拉绳,曳棺而下。孔注:“不设碑繂(lǜ,粗绳索),不备礼。封当为窆(biǎn),窆,下棺也。”正常情况下,士以上的丧礼,要用繂下棺。

【译文】

子游请教丧葬用具之事,孔子说:“要和家境有无相称。”子游说:“家境不同的人家要备办到什么程度呢?”孔子说:“家中有钱也不可越礼厚葬;如果没有钱,只要衣裳可以蔽体,殓毕即葬,用绳子拉着棺木下葬,又哪会有人责备他呢?”

【评论】

置办丧事,要视家境状况来决定,有钱不能逾越礼制,无钱也不要怕寒酸。孔子所见,不愧为圣人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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