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商品房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一、签订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1、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2、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开发商往往写明,如买受人不能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买受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几日内付清余额。一旦购房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按照本条约定,购房人必须在几日内交清全部房款,否则,购房人就需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4、物业的约定,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如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小区规划、 面积问题 、水、电、煤气(天然气)开通时间等。 5、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6、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售楼之后,开发商必须先将银行的钱还清,银行才能解除抵押,购房合同才能去备案。因此,严格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尤其是“土地使用证”的正本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取得所售房产及相应土地面积未设定抵押的承诺,约定产权证取得的最后期限十分必要,并同时约定,如到期购房人仍然得不到产权证,购房人有权退房及退房处理办法的约定。 7、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8、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9.关于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 双方约定: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所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同时,也可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同时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开发商应支付给购房人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计算的方法。 购房者:千万不要与开发商签订任何放弃延迟办证赔偿协议,不要让缴费签署文件的日期与实际签署日期不符,如果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可委托律师代理,以免上当。 二、逾期交房交款处理纠纷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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