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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有期限 借条也有“保质期”

 昵称26632109 2016-01-22

本报记者王登

“借条”我们并不陌生,拿着借条去向债务人要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当“借条”也有了期限,我们又应该怎样办呢?

近期微信朋友圈传着“借条也有保质期,过了期限该怎么办?”的一则消息,消息中说,借条也有“保质期”!如果借条过了“保质期”,你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钱可能就要不回来了!并附属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些说法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在借条有效期内没要回钱,又该通过怎样的途径维护权利呢?1月19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来到了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听听张文娟律师怎么说。

对于网上流传的这则消息,张文娟律师表示确实如此。通过诉至法院寻求法律救济是有诉讼时效的,一旦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经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将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借条中如果注明了具体的还款日期,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归还欠款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借条未注明具体还款时间的,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归还欠款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起算。

“如果在两年内没要回自己的钱,诉讼时效就要到了,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张文娟律师说,《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当诉讼时效还未到两年的时候,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给债务人催账、通过律师发律师函给债务人、或找第三方证明等方式,从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的这一天开始重新起算两年。

过了2年的期限,并没有向债务人提出主张,也没有向法院起诉,张文娟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私下商议还款的事情,如果债务人自愿还款,或者两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都可以使债权人要回自己的钱。

张文娟律师还提醒大家,要在诉讼时效期内维护自己的权益。(f)(2)

来源: 咸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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