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摄影的发明到现在,最多人拥有相机的年代,莫过于当今。人人手上的电话,都有摄影功能,大家都不停地拍、拍、拍、拍。 之前,电子相机已泛滥,买到一个最新型的,已经落后,又有其它更大光圈、更多像素的产品出现,科技是无止境的。 人们崇尚名牌,买什么高贵的德国货,有些玩家还嫌现有的相机镜头不够好,花重本去买一个拍电影用的,说对焦才够精细 sharp。笑死人了,拍回来的照片,最多放大到明信片尺寸,从来没有挂墙的那么大。这和儍瓜相机拍的,岂非一样?其实,你手上的电话,尤其是 iPhone,已经够好,但是,有多少人能拍出一张赏心悦目的照片来?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光与影,强烈的,我们叫为反差 contrast。什么是反差?早上起身,从窗口射入一道光线,摆个苹果在桌上,你就能看到阴和阳,这就是反差了。同个原理,要是你看到爱人或朋友,站在这情景之下,拍出来的照片一定好看。但是,你对着射进来的光,正面去拍苹果的话,那就叫为背光,拍的主体黑漆漆。但别以为背光就不好看,它有一个奇特的效果,如果你能在主体上补一些光,像用闪光灯,或放一张白纸来反光,那么拍人像时,她的头发发出一团光线,脸上的表情也会看得清楚。不过这要多训练,才能掌握。书店里有很多名家的摄影集让你参考,但是从看电影来学习摄影,是最好的课程。 在荷李活成名的中国电影摄影师黄宗沾曾经说过:「拍任何对向,首先要注意到的,是光源在哪里。」最简单的例子,太阳就是光源,只有一个,不能多。如果你在室内摄影,左一盏灯、右一盏灯,七八个光源乱糟糟,拍出来的人物,一定平平无奇。从黑白片的摄影学习吧,最佳典范,是一部叫《第三个男人 The Third Man》( 1949)的,主角在隧道中逃亡,光从上面射下,那些镜头看完毕生难忘。明白了光与影之后,就可以进入景深 depth of field了。光圈愈细,景深愈长,镜头前后的物体都能拍得清楚;奥逊·韦尔斯 Orson Welles是先驱,他在《大市民 Citizen Kane》( 1941)和《 The Magnificent Ambersons》( 1942)的两片中充份运用。但光圈愈大,景深就愈短。焦点放在镜头前的主体,背景就朦胧一片,这个缺点,反而能够利用,选望远镜头,放大光圈,把镜头前的花拍成迷离扑朔,后面也变成一片云海,这种效果,早在法国新浪潮年代已惯于运用,而最拿手的是女导演 Agnes Varda,她导演的《幸福 Le Bonheur》( 1965),就把这手法表露无遗。说到气势,那还是得看大卫·达 David Lean的电影了,不管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中的骆驼,或是高山野岭中经过的火车,都能显出别人拍不出的魄力来。这也和中国山水画的原理一样,高山,流下的瀑布,汇集成河流,一艘小舟,载着个诗人和他的书僮来到,人物和风景的大小有个强烈的对比,才显出自然的伟大。 友人是个名摄影师,地和男菊,去到普洱拍老茶树,他用了一个三脚架按了自动拍摄掣,老远地跑回树下,拍了一张,才能让人知道那老茶树有多高,也是一个例子。他拍「镛记」的皮蛋,把镜头推得愈前愈好,那个皮蛋在照片中看来像个两头鲍鱼那么大,流出溏心来,令人垂涎。说回你手中的 iPhone,当今已有连拍三张而合迭起来的功能,人物背光时拍出来的效果也不差于专业摄影师,电子科技让你一存上千张,不像菲林那么珍贵,不必吝啬,有多少拍多少,不要了取消掉就是。但见到什么拍什么,拍完放在脸书或微博上,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当然突发事件除外,但要是你拍一朵花或一碟菜,就那么示众,便自暴其短了。花最好在晨早或傍晚时拍,光线才会柔和;菜绝对不可以用闪光灯,不然不是过强就是太暗,若光线不足,还是放弃为妙。 以动物为对象,最好把镜头推前到头部,在广角镜效果之下,头会显得大。所有大头的猫或狗,头大是最可爱的。拍人物,还有一个窍门,那就是从高角度拍,这么一来,主体的下巴就尖,你的女朋友会变成一个美人。相反,要是从低角度拍上去,那么肥肉都给你露出来,再美也变丑,掴你一巴掌。拍人像时绝对要捕捉到美妙的光线,像夕阳刚照到半边的脸,这时你就得拿起你的手机,尽量拍好了,一连可以拍多少张,就是多少张。再从里面选出一幅表情最美的,冲印出来送给她。这时她抱着你,深深一吻,你平常练习所花的时间,也都完全赚回来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