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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肃宁:“禁烧令”无效 企业烟尘直排

 时代纪实 2016-01-22


时代纪实讯 (李全德 摄影报道)201617日,中央环保督查组着重督查河北,这不仅表明中央对环保事业的重视,也说明河北省治理环境和雾霾防治形势。

针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河北省政府更是出重拳、发全力、严问责,全省相关部门多措并举齐上阵,对于违反规定禁烧不力的将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抓实大气污染环境治理的保障工作。

然而,在河北肃宁却出现“禁烧令”无效,村民随意焚烧荒草、秸杆的现象,更有企业将烟尘直排,完全无视国家环保法的存在。

在肃宁县官厅供电电所西侧路南一片蔬菜大棚中间几个村民正在焚烧着在蔬菜大棚清理出来的杂草,呛人的浓烟随着大风四处飘散。

时代纪实第一时间拨打了电话(5080108)和万里镇府联系,但无奈数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于是,时代纪实只好把情况反馈给肃宁县政府(5015191)。1个多小时后,万里镇政府副镇长刘辉(音)带领着几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制止并扑灭了起火点。但这个时候焚烧的荒草已经所剩无几,对于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问题副镇长刘辉没做任何解释。

在肃献路大张家庄村路口西侧,一个没有任何厂名和任何标志的企业烟筒呼呼的排放着黑色的浓烟。

时代纪实又电话和窝北乡政府(5066432)取得了联系,但一个值班的男工作人员叫时代纪实到乡政府说明情况,却不肯到现场。

在赶往窝北乡政府的肃献路上,时代纪实看到道路两侧大面积的田地桔杆被焚烧,一片片被烧过的土地漆黑一片。大风过后,焚烧后的灰尘四处飘荡。肃宁县万里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检查站西侧的壕沟里面更是大量的枯草被点燃,而窝北乡政府大门紧闭。

随后,时代纪实数次拨打肃宁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但均无人接听。

时代纪实通过沧州市环保局查询到肃宁环保局受理举报的另外一部电话5017770,也亦是同样的无人接听。

 最后,时代纪实通过肃宁肃宁县政府(5015191)联系到肃宁环保局(5017510),一位女工作人员记录了相关问题后叫时代纪实等候执法人员联系,但一直到510分却始终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和时代纪实联系,而肃宁环保局的电话(5017510)和(5017770)以及12369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针对于大气污染环境治理,沧州市市政府部门就秸秆禁烧工作做了统一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但是,时代纪实走访发现,肃宁县在治理秸秆焚烧和大气污染防治中,管理松散。在主要辖区路段、村头,时代纪实始终没有见到一条关于“禁烧”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标语、也没有见到一辆“禁烧”巡逻车辆、更未看到路边有“禁烧”指挥部。

而作为主管乡镇政府以及环保部门面对时代纪实反映的问题更是淡化处理默然视之。而举报和值班电话也是无人接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突破了现行法律法规中对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成员在这方面的责任的规定缺失。地方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仅政府主要领导成员要担责,党委和相关部门的领导都有可能被追究相应责任,即“党政同责”如果一个地方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既要追究政府官员责任,又追究党委领导责任,更可能因此升迁受阻。沧州市政府也出台《沧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明确和规范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市干部考核中,降低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环保工作考评档次。对于执行规定不力,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导致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要调查分析原因,划清相应责任,依法依纪进行问责。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8条所规定行为之一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对于各级政府制定禁烧的“禁烧令”以及大气污染的防治办法,肃宁县政府以及当地环保部门是如何执行和落实的呢?相关部门领导是否做到自己该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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