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石嘴山出租车打表计费是按照石嘴山市发改委《关于调整石嘴山市出租车汽车运价的通知》执行的(2012年8月20日起执行),打表计费需要综合出租车行驶里程、排气量、拉载乘客是否产生等候时间和空驶行为等因素进行核算。具体计费方式为:
1、出租车行驶3公里内(含3公里),卡表计费方式为:基价里程费+等候费(如产生该费用)。
基价里程费:出租车在3公里基价里程内(含3公里),白天(6:00—22:00)起步价为5元,夜间 (22:00—次日6:00) 起步价为6元。
等候费:出租车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行驶途中由于交通拥堵、红灯等原因造成车辆在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的停止及行驶状态下的累加等候时间产生的费用。出租车计费表对等候费实行自动计时,每等候3分钟按1公里租价费收费。
租价费(也叫车公里租价费)标准为:排气量小于1.3升的出租车白天1.2元/公里,夜间为1.4元/公里;排气量1.3升至2.0升的出租车白天1.4元/公里,夜间为1.6元/公里;排气量大于2.0升的出租车白天1.60元/公里,夜间为1.8元/公里。
2、出租车行驶超出3公里且不超出6公里,卡表计费方式为:基价里程费+等候费(如产生该费用)+车公里租价费。
3、出租车行驶超出6公里,卡表计费方式为:基价里程费+等候费(如产生该费用)+车公里租价费+单程空驶费。
单程空驶费标准为:6公里之内不收费(含6公里),超过6公里加收50%的空驶费。
以石嘴山市绝大多数排气量在1.3升至2.0升的出租车为例,如乘客白天打车里程在10公里(出租车拉载乘客期间产生4分钟等候费),出租车行驶至乘客打表目的地时,卡表计算费用为基价里程费(起步3公里:5元)+等候费(等候4分钟:1.4元)+车公里租价费(第4到6公里:1.4元/公里×3公里=4.2元)+单程空驶费(第7公里到10公里:1.4元/公里×150%×4公里=8.4元),乘客打车应付费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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