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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解决起效机制之社会建构

 mxmzmwmje 2016-01-24


在焦点解决大师级人物Peter de Jong 与创始人 Insoo合著的《Interviewing for Solutions》一书中第十五章“理论意义”中推论,知觉转移最终能够实现对问题解决方案的建构,社会建构主义是最能解释清楚其中缘由的理论依据。





在找来资料认真学习社会建构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总结一下自己的理解: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没有独立于理论的绝对事实,事实总是相对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事实是通过语言“建构”的,是社会互动的产物与协商的结果。这种观点可以说为焦点解决晤谈能够解决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没有恒定不变的普遍本质,特别是在人的心理研究方面。


所谓人的内在本质实际上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建构产物,并被历史和文化具体规定着。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人格、态度、情绪等心理现象并不存在人的内部,而是存在人与人之间,是文化历史的产物,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为此,人的行为更多是和情境联系的,是人际互动的结果,并不存在所谓的“内在人格”。这也决定了焦点解决缘何不深究原因,转而强调把“解决方案的探寻”放在我们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中。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所谓的真理并不是被发现的结果,而是被发明出来,被建构出来的。


 即:认识的过程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而不是被动的反映过程,所谓的心理事实是一个社会化建构的产物。这种观点让我们对何以问题能够找到解决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即:问题及问题的解决都是一个我们主动建构解决的过程,而其中知觉转移是一个重要手段,为此,如何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并通过知觉转移进而建构解决方案才是关键。


               社会建构主义特别认为建构的过程是通过“语言”来完成的,是语言为我        们认识世界和自己提供了工具,为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说话”的重要性。


尤其是,我们所谓的内在动机、态度和情绪实际上都是通过我们的行为推论出来的,而行为是话语操作引发的结果。这也提示建构的最终成果必须通过行为来呈现。这或许就是焦点解决看重“行为达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了行动,我们也就认可了自己对未来、对自我、甚至对过去的建构。甚至有学者这样描述:“我们是如此习惯地成为意义创造者,当我们无法理解和解释某事时,我们就会创造一个意义。”



认真咀嚼这些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似乎让我们更加可以理解什么叫做“相信才会看见,行动才会知晓”这两句焦点解决的至理格言。


内容摘自骆宏博士2015年8月3日科学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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