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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飞刀」:邀请方和会诊方需注意的7 大问题

 super073 2016-01-24

基层医院医疗条件有限,病人不具备长途「迁移」的条件,去北上广手术来回路途费用太高...... 种种原因,导致了医生「飞刀」事实的存在。

 

在不久前的报道中,普通网友分成了黑医派和挺医派,黑医派感谢记者为百姓呐喊,挺医派认为能便利地享受名医服务。

 

医生们呢,则是一边倒:「难道靠自己的技术,牺牲休息时间,还承担那么大的风险,做个救命的手术还不如明星串场在台上嚎 5 分钟吗? 

 

本是发挥优势医疗资源,实现医生患者双赢的事情,为什么会经常扯出纠纷?其实,在异地诊疗中,有一些细节和问题还需邀请方和会诊方注意。

在建议之前,我们先从 3 个故事说起


第一件是我大学刚毕业时


那时我在一个中小城市的医院工作,科室收治了一例特殊患者,以前没有开展过相关手术,患者家庭又无力到外地就医,于是主任联系到了省城的医生。

 

和家属的谈话已经淡忘,但对「跑场」医生印象深刻:前一天坐了六七小时绿皮火车,一早就到科室,给我们讲了手术原理、解剖,以及详细步骤……;手术过程中每做一步都讲该注意些什么,这对一个充满好奇的年轻医生来说,是颇感震撼的。

 

第二件是「朋友说的事儿」

 

一个医院的科主任,获邀到另外一家从未去过的医院手术,抵达后才发现医院条件简陋,勉为其难上台,发现基本器械不全,术中患者血压飙升,麻醉处理也不给力,颇使主任狼狈,回来后半开玩笑说以后再也不去那地方了,不是患者有多危险,而是自己差点「心脏病发作」。

 

第三件事是我的母亲

 

她在家乡生活,患冠心病,可能需要做冠脉支架,大姐问我要不要去北京,我了解到身边的医院每积累一批患者,就会从北京请医生来操作。

 

我建议母亲留在家乡。家乡医院基本条件挺好,只是因为手术操作经验比较少,才从北京请专家。如果母亲到北京的话,舟车劳顿,需要联系医院,及陪护亲人住宿等,生活和精神负担成本过高。

 

后来操作过程非常顺利,母亲也很快恢复出院。当时,我内心没有太多紧张,更多的是愧疚,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回乡陪伴老人。

 

现在仍常有家乡亲友来电咨询病情,很多都提到是否需要到大城市,我的建议一律是:咱那儿基础医疗条件不错了,担心的话从省城、北京请个专家来,自己出点会诊费,综合下来比你们人去划算多了。

作为医生,如何处理好会诊需求?


多点执业政策的出台曾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医生飞刀合法化」的信号;但目前仍有许多省市尚未「落地」。

 

卫生部曾出台《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我认为最重要的三条是:

 

  • 外出会诊要有必要手续且经官方联系

  • 执业资质以及邀请医院的医疗条件

  • 协议报酬问题

 

邀请方和会诊方都需注意——

 

1. 提倡合规途径 事先预警风险

 

不是说医生利用休息时间外出会诊不对,而是尽量「利用」合规途径,规避风险。


我以前工作的医院就和下级医院签有帮扶协议,协议期间科室可以随时联系手术,无需每次申报审批,费用也是定期通过官方结算,也没有感到太多不便。

 

如果你觉得合规途径不「合理」,过于麻烦,自己解决也未尝不可,但事先应该清楚如果发生意外,会有什么后果,自己是否具备处理危机的能力。


毕竟,同行能给的只有同情和惋惜,不能替你挡住主管部门的「大刀」!

 

2.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母亲的诊疗过程很顺利,即使发生什么状况,如果没有重大医疗差错,我也不会觉得这部分不能报销的费用出得冤。

 

这是出于对这个行业的了解,但不能要求每个患者都做到理解、接受,毕竟他们不是专业人员,不了解疾病规律,不熟悉医疗工作的运转机制,人性宽容度也不一样。


如果你是会诊专家,需注意——

 

1. 遵守《规定》 规避风险

 

这不是循规蹈矩、胆小怕事,而是作为一个医生最起码的职业素养。比如,《规定》中关于不得邀请或派出会诊的情况:

 

  • 本单位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 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 ……

 

2. 会诊前了解信息:医院和患者

 

像同学医院的那位主任,事先没有了解邀请机构的状况,以至于自己在手术台上承担了巨大的压力;即使手术能顺利完成,术后治疗、护理期间也蕴含了极大风险。


我自己 N 年前也有过教训,本来手术很顺利,术后去更衣,患者由麻醉医生、护士送返病房。

 

觉得此类患者在自己医院非常常见,就没有特别交代,没想到当地刚刚开展这个手术,护士习惯性地像其它手术一样,转运过程中将本应保持通畅的管路暂时关闭,导致患者返回病房后出现状况。

 

我不得已在床边守了 1 小时。这点,应该向刚毕业时遇到的那位医生学习,事无巨细,都充分向邀请机构的医护讲解,这样不仅患者安全,自己放心,对方提高也快。

 

术前充分了解患者更为重要。


「飞刀」多数是外地,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最好提前到,预留时间与患者充分交流,详细了解患者的信息,并评估病情,甚至患者家庭、性格、经济等状况。


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术前难以充分沟通,实际情况只会更加复杂,也许患者病情手术并非最佳选择,甚至出现术前没有发现的禁忌证。(由此也可以看出《规定》中的合理性。)

 

3. 术后主动回访

 

不是手术完成了就可以一走了之,应该主动回访,避免当地医护忽略一些细节,或者认为是「正常」现象而没有主动联系你。


这点不仅是对病患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如果你是邀请方医生,请注意——

 

1. 重视交流沟通:与患者和专家

 

首先是替患者联系专家之前,应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说明病情,到外地治疗,或者让本地医生治疗,以及请专家的优缺点,拟请专家的情况等等。通过充分的交流,也能了解患者的真实想法。


记住,最终的选择和决定权在患者。

 

其次,与外地专家的沟通,除了约定时间之外,应该尽可能多地提供患者详细病情,以及自己医院的情况。

 

2. 分清责任

 

本单位该做什么,会诊医生该做什么?如果发生意外,处理预案是什么?是大包大揽,无论如何自己全部承担,还是全部推给会诊专家?这个就不只是情理、法规了,还有社会、人情……


总结:规避风险 保护自己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对于卫生部《规定》和医生「飞刀」现实之间的关系,医生需要做的就是点滴躬行,规避风险,保护好患者,同时保护好自身。 

 

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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