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在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与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公司 刘贤宇 答: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与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所不同: 1.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相当于10%。 2.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在2015年9月8日以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解禁日起计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自2015年9月8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解禁日起计算,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大成方略 本微信所推送文章,除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如认为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刻处理,并表示歉意,谢谢!财务管理文章投稿及联系事宜,请发至邮箱:shuiyueqibing@fox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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