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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天气:晴阴雨

 昵称535749 2016-01-29

2016-01-28 11:32 | 豆瓣: 

一、晴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2003年,唱着这首歌的男人才24岁。而今年,我也24岁了。前几天,他在英国的约克郡举办了童话一般的婚礼,美好,梦幻,跟他命定的那个女子走入教堂,宛如神话中的仙侣,被精灵、鲜花、羽毛簇拥。我心想,那里的神父会祝福他们,也会馈赠他们《圣经·雅歌》中的句子吧:“地上百花开放。百鸟鸣叫的时候已经来到,斑鸠的声音在我们境内也听见了。无花果树的果子渐渐成熟,葡萄树开花放香。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有个朋友发微博说:“他娶了爱情,而我们用整个青春陪嫁。”好像一个人的婚礼,真的就能葬送一群人的青春似的。可事实是,他结婚了,我们依旧要在自己的世界里跟生活搏斗,远远地观望,心底愉悦就好,不可以独占。

我从来都是一个对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够投入的人,冷情,淡漠,即使有过热望,也不过三分钟,或许更短。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心里的感情稀薄,相反,我的感情可能比很多人都要黏稠,但静水深流,大言希声,我短暂的热爱在回忆的夜空里,留下的是永恒的灿烂。即使回想,也会擦出光亮。因而,我没有转发任何一条关于他婚礼的消息,并不代表我已经彻底抹去他在我青春里的烙印。这相较于遗忘,更像是一种顽固的对抗。在时光面前蚍蜉撼树的挣扎。我宁愿岁月永远不老,不需要用十年的鸿沟为代价,来证明成长的伟业。我依旧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孩,他也还是那个一脸桀骜不驯唱着《晴天》的少年人,听到他的歌声,就能让我从人生半途折返,回到童年时的晴天。

那时啊——不知从何时起,我也爱上了这种有点阅历之人叙述故事一般的口吻,娓娓,深沉,好像有那么一点资格能“忆往昔峥嵘岁月稠”了——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晴天,自然属夏季最为爽利热辣,那是个鸣金击鼓的时节。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区,夏天被盛行东南风掌控,大海与陆地的气团像两个乖戾的小孩子,互相角力,又互不妥协,发起脾气来,一会儿火伞高张一会儿烈风淫雨。

可我记忆里关于夏天的第一帧画面,却是曝光过度,闻得见阳光气味的。天空一碧如洗,蓝成了一弧宏伟的低矮,压迫着我们稚嫩的肩膀,逼使我们屈颈低头,不敢直视那赤裸又神秘的蓝。云痕淡淡的,向远方漫灭,如潮退时偃息的波光。蝉声有种低眠的魔力,在绿得蒸腾出缓慢光晕的树叶之间,平平仄仄平。

“诶,快点!把那只雀儿弹下来!”我们家乡一带的方言将“雀”念作“qio”,音短,急促,有种轻盈跳脱的俏皮感,像一声浮夸的口哨。

——儿时的伙伴在催促我。我们拿着弹弓,在绿荫匝地的泡桐树下逡巡。

是寂静得只剩蝉鸣的午后。暑假了,大人们都在睡觉,学校的操场在亮烈的阳光下,泛射出一片惨白,氤氲如同被扭曲。小孩却是不怕热的,光着脚丫,在操场上跑来跑去,有的还去踩跑道上铺着的细碎煤渣,显得自己英勇,足够炫耀,也不管一时兴头之后,脚板心会燎起多少泡泡来。

操场边,泡桐树上经常会垂落“猪儿虫”(学名菜青虫)下来。这些树春天会开伞状的紫白花朵,不胜东风力,扑簌簌掉落在地面,千朵万朵,尸身完好,像一场华美的葬礼。有时我们会捡起一朵放在鼻尖轻嗅,那香气浓郁得像一场恶疾。大人不许我们闻这些花,说是鼻子里面会长虫。到了夏天,花减香消,绿叶亭亭如盖,也很是美丽。可唯一讨人厌的就是那些埋伏在树叶间的猪儿虫。它们顺着长长的透明的丝线,从枝桠之间掉落在地,或者悬浮在半空,宛如一个行走钢丝的杂技演员。绿而肥大的躯体,短小粘连的虫足,以及几块或黄或黑的斑纹。它们蠕动着,挣扎着。如同一个怪异的噩梦。我们都觉得这虫子恶心,有些害怕,但终归觉得自己才是主宰一切的生物——我们可是万物之灵长,人类。这区区小虫子,呵!我们拿树枝戳它,拿火烧它,拿放大镜收集阳光灼烤它,拿鹅卵石把它砸得汁水四溅。它终于死掉。呀,我们胜利了!心里竟油然而生残酷的快慰。与它同等命运的还有蝉,从树上捕下来,扯碎翅翼,废了六足,用细针狠狠扎它的身体,扎到它再不能发出凄惨的嘶鸣,这才罢休。

终究是太过顽劣,尤其是男孩子,不懂得敬畏生命,尊重万物。孩童的纯真与残忍,现在想想,都觉悚然。他们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没什么善恶是非的认识,总是带着无辜与纯良去“行恶”,可不就是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吗?

当然,作为未谙世事的种群,他们大部分时间还是纯善快乐的。在学校外边的水沟里蹚水,踢踏出晶莹水花攻击彼此,阳光下喷洒出一道道微型彩虹;在那一片荒草地上搭草房子,草房子的梁柱是用学校附近农田里的树木搭成的,我们没有砍树的工具,于是命一人爬上树,把树冠吊下来,剩下的一起坐在树干上,使力往下压,好几次都差点被弹飞,过了好久才把树干弄断;在堰塘里游泳,摸鱼,阳光太晒,折一扇荷叶罩在头上,累了往脸上一盖,在堰塘边妇女浣衣的青石板上睡着了。眼睑紧闭,视野都被阳光烘得红彤彤的,梦里铺天盖地的阳光,飞旋、弹跳,像一粒粒金黄的种子,抽华吐萼,缠绕编织,绞成一个美丽的茧,让如今的我可以在寒冷的时候,回到童年的洞穴,汲取微末暖意。

二、阴

“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谁都以为热情它永不会减。”

阴天就好像是专门用来多愁善感的时间。在这样的天气下,你有多伤感多悲伤,有多不可理喻的哀愁与无助,都值得原谅。天地万物都蒙着一层暧昧的灰,穹庐如一个久未清扫的昏黄玻璃罩,倒扣我们。诸神都有一双浑浊的眸子,却拒绝流泪,真是不讨人喜欢的傲慢物种。

阴天就像一个神秘的雕塑家,我能记得它的锋刃,划过我的身体,刻出流水般的线条。他以为他可以永远控制我,在我眼角凝固出眼泪,永远不落,永远悲伤,让我臣服于他灰色的震慑。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肆虐地以为可以占据我的日历的时候,我的心已经再生。觉得阴天美好的时候,或许我就能大致明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何种况味与境界了。

那也是一个阴天,大二的寒假。我们放假总是比其他学校晚个把星期左右。我跟高中时的好友藤儿菜同学约好一起坐车回家(我们在一个大学),她联系到了一辆野猪儿(私家车),因为觉得方便一点,可送到家门口,坐大巴车还要转很久的公交,这样省去周转。我们从上午十一点左右就开始去坐车,到司机指定的地点等他来载我们。好不容易等来司机,上车之后,司机却兜兜转转,使劲浑身解数想多载几个人回去,在成都各种迂回曲折,温江跑了跑金沙,金沙跑了跑茶店子,茶店子跑了跑石羊场……东南西北,辗转奔波如迷路。终于接到最后一个乘客的时候,小小的面包车人满为患,挤得我都伸不开腿。你要知道我有多瘦,才能理解那情形多惨烈。那简直是回忆中太糟糕的一次乘车经历。就这样在逼仄的空间里闷了七个多小时(按正常速度,到家最多四个小时)才到县城。刚下车,夜色就蛮横地涌上前来,扑杀我,傲慢地说,愚蠢的平民,没有民用暮光(日落后即太阳西沉到地平线以下后,仍有一段时间阳光可照射到高空大气,因空气分子散射使天空和地面仍维持微明,这段时间的光称暮光。而在黄昏,开始于日落,结束于太阳的中心点在地平线下6°的暮光称为民用暮光,与民用暮光相对,还有航海暮光、天文暮光)留给你啦。司机很可恨地说回我们镇上的路太黑了,很危险,把我丢下,不管不问。藤儿菜是女生,又不好去她家,只好暂时找个男同学家歇脚。

倘恍的路灯光看似昏黄如日暮,却毫无温暖,像一层冷凝在肉汤表面的牛油。冬夜不归人,我也真是够凄惨的。又冷又饿又困倦,还孤单。路灯下的影子长而瘦,像在埋怨我一样,随时可以丢下我跑掉似的。那时候,心里应该也有一种茫然的绝望瞬间闪过吧。可这终究是家乡,是我归属之地,条条道路如血脉,我在上面缓行都可以感觉其搏动。旧人旧物,都应长在。仿佛有人用细长手指挑开回忆的匣,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没多少犹疑,我就打了电话过去,本是病急乱投医,都没预先告知,不知道他在家否,方便否,愿意否,真是失礼。没成想,他却很爽快地答应了,然后出来接我。去他家放下行李,我们又出去找其他朋友玩了会儿,喝茶,吃烧烤……接近半夜才回去睡觉。

他去洗漱的空档,我在他的床头柜上,看见高中毕业时写给他的一封长信。大概二十多页吧,当时写了好几个星期,16开的笔记本,每天晚上都写一点,完全不连贯,还用了不同颜色的笔芯,拉拉杂杂,罗里吧嗦,不知道要表达什么,不知道哪来那么多废话。像以后都不能见,要把一辈子的话说尽一样。他给我的同学录却简单,只一句话:“永恒的回忆中有一个永远的你。”写得潦草马虎,让我哭笑不得。看到那封信,我心中也是五味杂陈。不过难堪居多。像一个丑陋的伤疤,永远在背地里揭露你有多傻,多中二。

于是第二天我离开他家的时候,趁他不注意,就把那封信给偷走了。好像很不道德,不过也没太平洋警察来将我绳之以法。感情的世界,本来也无金科玉律的对错吧,但这个世界却存在平等这回事儿。我觉得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回到从前了,那封信却无时不刻不在提醒我们那遥远的从前,多无瑕,多纯粹,熠熠生辉,短暂如花开。这是封无效信。这不平等。它不能存留于现在,存留于已经不复当年的我们之间。就让它永远尘封在我们青涩的年华里吧,那才是最安全最宽慰的邮筒,即使没有收件人与寄件人。

他送别我的时候,天也是灰的,我却能微笑着向他告别。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他是真没发现,还是满不在乎,抑或也觉得尴尬难堪,他没有提及这封失窃的长信。我自然不会主动坦承。或许也不需要坦承,他是一直知道的吧。旧时一点灵犀,虽然磨灭耗损,却也不好点破。彼此留白一点,重逢时也好有话寒暄。

突然想到《岁月的童话》这部电影里的一些细节。

男生想跟女生告白,却不好意思问出那句话。太直白的话,会吓到女孩子吧。

“晴天阴天和下雨天,你喜欢哪一个呢?”

“阴天。”

“我也一样耶!”

夕阳里,真是一个浪漫到不行的场景呢。

好多人问,然后呢?呐,我要告诉你哦,所谓浪漫,就是没有然后啊。动物的皮毛,只有在它活着的时候剥下来,才能润泽如生,血气与温度得以保存。我觉得情感也一样。让一切青涩的情愫在最美好的那一刻戛然而止,引刀成一快,它的滋味,它的光泽,它的气息,才会凝成一颗晶亮的琥珀,永远存留在心脏的树洞里啊。它是多么娇贵的一种物品,拒绝狗尾续貂,拒绝滥竽充数,拒绝鱼烂土崩。那就由我们狠心地成全。

在消逝之前,遗忘之前,瓦解之前,谢谢你记得我年轻时的模样,也谢谢你对年轻时的我付出过喜欢。一路走来,到了尽头,如所有诗歌写就的结局,临暮的黄昏已在我们之间划下鸿沟。不要遗憾,不要怨怼,更不要愧疚。我们没有亏欠彼此一个好天气,自然也不曾让坏天气侵蚀人生的全部。所以,让我们挥手,互道晚安,作别曾一起走过的阴天。

三、雨

“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张爱玲真是个造境的高手。寥寥几笔,声音,场景,情味……看似信手拈来,内里却幽深迂回,还带有诗歌的韵味跟律感。

曾几何时,我也有过“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的幽愤与哀怨。初中的时候,情窦初开,又堪堪爱上阅读,心里多得是为赋新词而生出的哀愁。那时候对许多关于下雨的古诗词烂熟于心,诸如“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等等,或纤秾,或清绝,或苍凉,或悲烈。尤其喜欢蒋捷的《虞美人·听雨》,这个南宋最后的进士,见证了王朝垂死的繁华与摧枯拉朽的衰败,他这样写: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瞬息浮生。从温软旖旎的花烛红帐,到流离江湖的凄清雁唳,再到青丝成雪的怅惘通达,其中况味,纤毫毕现。人的一生何其须臾,被三场雨,说了个尽。

十四五岁的年纪,也喜欢过一个人。感觉那样好的年华,总是注定要喜欢上一个人的。不然,那一腔水也似火也似的深情以何依托?它们会烧灼我的心,浸渍我的灵魂,让我备受煎熬。说起来,我好像是带着一个不知名的使命去爱,这使命来自于智识,来自于灵魂,来自于魔鬼的挑唆与引诱,被基因驱使,如同某种神秘的献祭。因而,现在我总是一遍遍确认,当时的自己,爱上的怕是爱情本身,而不是那个人吧。包括至今为止爱过的人,说句绝情的话,他们都只是一种容器,我将无以宣泄的爱情倾注在他们身上,以他们为绚烂青春或苦涩或甘甜的注释与针脚。我爱上了自己为爱朝生暮死的感觉,而不是爱上那个实实在在的人,不是爱上他们特有的质地、花纹与温度。我并不在乎那些被爱之丝线操控的棚头傀儡,千万张面孔之下,我只钟情于那具以爱为名的躯体。说到底,我爱的,还是自己最私密最真切的灵魂吧。也算得上一种无可救药的自怜与自恋。

但当时的自己,对这些不够了解。他却是觉得,没了那个人,世界便倾圮了似的。不愿点灯,抱膝在夏天的雨夜静坐很久,也哭,却更像一种仪式,一种表演——这样的情景,不应该以眼泪作点缀吗?要是有柔光给眼泪特写,就更完美了。

但,那真的是很深很深的夜了,听不到一丝人声,耳中只有绵绵不绝的雨的哭泣,宛如千万只手指,弹击琴键一般敲在窗棂上,敲在窗外的树叶上,谱出一曲天地同悲的乐章。我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床上,感觉与睡梦中的人们隔着一条烟水茫茫的忘川,冷,却拒绝温暖伸出的援手,没有客舟,我渡不过去那深渊。又如同我踽踽行走在幽深的地底,看不见触不到的黑暗中,有一只巨蚕正一点一点吞食我周围的世界,缓慢又不容置疑,朝我蠕动追来。它令人惊惧的低吼,还有世界被吃掉那单调又剧烈的声响,就是这绝望的雨声。我当时就想,地狱里,肯定也充斥着雨声吧,无边,绵延,像海绵吸饱了水,凝定又滞重,对着灵魂的针尖滴落下去,清晰得令人崩溃。下雨的深夜,没有人来解救我,包括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他不再是风华盖世的大英雄,我也不再是俯首帖耳的好孩子。没有人歌颂他,也没有人馈赠我以爱情。我被自己围剿,被自己追杀。因此,也只能靠自己,战胜恐惧,战胜心魔,泅渡到对岸。

可到底,我没有战胜心魔,却败给了疲倦。连矫情也抵挡不住的睡意,迫使我昏昏沉沉地进入安眠。

醒来发现阳光大好,清亮透明。身上盖着一床薄薄的毛毯。我疑惑了瞬间——因为昨天天气炎热,阳光炽烈,于是妈妈就趁此好天气,把毯子洗了,昨晚还好好地挂在阳台上呢。转念一想,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啦,在你为了象牙塔中瑰丽又脆弱的爱情折腾自己时,为了一朵转瞬即逝的昙花耗尽自己灵魂的养分时,总会有另外一种坚实沉稳的情感,总会有那么一口涌动清泉的水井,总会有那么一张薄薄的毛毯,在雨夜的尽头等待着你,等待温暖你,荡涤你,裹紧你。在每一个你错觉自己被世界抛弃的瞬间,他们都在。他们小心翼翼地藏匿在每一条路阴差阳错的拐角,只为不让你觉得尴尬。当你饥寒交迫、孤苦伶仃的时候,他们适时出现,自带佛祖圣光,自带混声音响,口中念着“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把你硬生生拉拽回来,从你用自己的绝望与哀伤垒砌而成的悬崖之上。

所以你怕什么呢?尽管去爱你的无尽世界你的漫长旅程吧,去投身你所有的幻想所有的海市蜃楼吧,去酣畅淋漓地受伤然后若无其事地痊愈吧。你要相信,一定要相信,必须领略这世界的疼,才能体悟它同等的美啊。

等你终于见识过足够多的风景,也跋涉过足够多的泥泞,你终究会回到起点,回到那神秘纽带维系之地,回到那地母一般恒常博大的情感面前,返照自身,一窥生命玄奥。它会让你知晓,让你颖悟。万象纷纭的世界,你爱过剑,爱过宝石,爱过精美的食物,爱过华丽的衣裙,最终你才发现,你最爱的,不过是一张充斥阳光陈旧香味的、刚刚洗过的,薄而温暖的毛毯。

亲爱的你,是不是也一样痛哭了、失去了、凋亡了?在漫长又黑暗的路上走了好久好久,行囊里的勇气与温暖渐渐消耗殆尽,快要无以为继。可当你真正地咬紧牙关,冬寒抱冰夏热握火,勉力走过了那一程艰难的旅途,你回首才发现,一切黑暗的时辰,也没什么大不了啦。在亲人的庇佑、挚友的护持下,你学会爱那些深色的事物,爱那些你拒绝过的艰难,爱那个为了摆脱艰难殚精竭虑铁面枪牙的自己。你终于能够稍微松一口气,也能够拿出足够坦然的姿态与他们对视。

还好还好,你看,“冬天已往,雨水止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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