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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顶戴花翎”到底是什么玩意?

 憨痴呆 2016-01-29
清朝的“顶戴花翎”到底是什么玩意?

作者:我方团队成员覃仕勇

清末民初的大学问家齐如山晚年写有一本《齐如山回忆录》,该书根据自己的亲身所历记录了许多属于那个独特年代的见闻,今天读来,让人大长见识。

书的开头,林如山先生追忆了自己少年时参加科举县内小考的往事。齐如山先生是直隶省人,他谈到,在直隶流传着一首吟咏科考的民歌,云:

三年一考久曾经,永远缨冠借不成。

到时仍将毡帽替,糊层红纸替红缨。

这首诗是啥意思呢?

原来,清朝有规定,凡是科考,考生必须穿官衣、戴官帽。由于参加科考的人太多了,根本没那么多官衣官帽。怎么办呢?朝廷就放宽了要求,免了官衣,但一定要戴官帽。官帽容易做,大家都用旧式宽边毡帽,顶上糊一层红纸,作为帽缨子,将就着就这么蒙混过去了。

“到时仍将毡帽替,糊层红纸替红缨”,用红纸糊制官帽的做法着实让人啼笑皆非。

清朝入关定鼎中原,特别看重“华夷之辨”,统治者强令汉族士遮剃头易服,于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颁行《服色肩舆条例》,废除了浓厚汉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刀剑推行满族服饰,统一要求男子全部辫垂脑后,穿瘦削的马蹄袖箭衣、紧袜、深统靴。

尽管清朝对服饰的要求和考究号称中国历史上最繁琐、最丰富,但从审美的角度上说,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比如上面提到的官帽,就很难看。

清朝的官帽分两种,一种是夏天戴的凉帽,圆锥型,呈斗笠状,俗称喇叭式,材料多为藤、篾席制成;一种是冬天戴的暖帽,元宝型,蒸笼状,宛如骚鼠,材料为缎布及动物皮毛。

这两种帽,无论哪一种,戴在头上都让人看上去觉得不伦不类,显得滑稽古怪。

为了加强其美感,清朝统治者也曾经在做工和用料上猛下心思,并层层增加各种各样的装饰品。比如说,用藤和篾席制成的凉帽,就精心地在帽表裹以罗绢,外罩白布,帽身覆上织网,红纱绸里,黑地织金包缘,缘上装上黑带圆边,上缀朱纬,朱纬以红丝织成,以红线缝在帽冠上,帽前缘缝饰配上东珠一颗,帽顶缀红缨顶珠。顶珠按照官员品级高低配用红宝石、珊瑚、蓝宝石、青金石、水晶、砗磲、素金等物;而暖帽则取材于貂鼠、海獭、狐狼等等,中间装上以红丝织成朱纬,外罩黑布及围上青绒,帽胎两侧缝上系带,帽前缘同样缝饰配上东珠一颗,帽顶同样装上红、蓝、白、金等色宝石顶珠。

特别值得说明的是,这两种帽子,都在顶珠下面吊上一根由白玉或翡翠制作成的空心翎管。这根空心翎用来干嘛的呢?

安插翎枝。

翎枝又分花翎、蓝翎两种。顶珠加花翎,就称“顶戴花翎”。

花翎为孔雀羽所做,分一眼,二眼,三眼。这“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花纹,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官员所戴花翎上翎眼的多寡标志着官员的等级高低,其中三眼等级最高。

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的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臣无赐花翎者。

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标志。

而且,即使在宗藩内部,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也不是一生下来就可以享戴的,他们要在十岁时参加必须的骑、射两项考试,合格后才能顶戴(不过,后来随着花翎赏赐渐多,这项制度就渐渐取消了)

花翎赏赐于外臣,始于康熙朝。

康熙朝的福建提督施琅平定了台湾,被康熙诏封靖海侯,子孙世袭,赏御袍得珍贵之物。

施琅却上疏辞侯。他说,皇上,我不要封侯,也不要赏赐,就只要一支花翎。

用侯爵来换取一枝花翎,可知这枝花翎的珍贵程度。

施琅此请,招致大臣议论纷纷。

大臣都说施琅胆大妄为、有违祖制,不应特开此恩。

可是康熙为了笼络人心,犹豫再三,终于同意赐施琅戴花翎。

清朝的“顶戴花翎”到底是什么玩意?

到了乾隆朝,乾隆帝将祖父的收买政策发扬光大,明确下诏,不但上述亲贵大臣可以戴用,如有显赫军功者也可以戴用。

话说回来,乾隆皇帝是放宽了条件,但赐给臣下的花翎还是非常审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得赏者,都称得上得到了至尊至荣的恩宠。

清朝爵位中最为显贵的亲王、郡王、贝勒在清初是不戴花翎的,到了乾隆年间,因为其中许多人兼任了内大臣,于是,亲王、郡王、贝勒也开始佩戴三眼花翎。

内廷王、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直省将军、内大臣等以及领侍卫府官、满员(满族官员)五品以上也冠戴孔雀花翎。

清朝的“顶戴花翎”到底是什么玩意?

六品以下者只能戴褐羽蓝翎。

蓝翎为鹖羽所做,染成蓝色,无眼,俗称 “野鸡翎子”。蓝翎除了赐予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六品以下侍卫官员外,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

道光朝的花翎赏赐范围逐渐扩大,各方面对国家有功之人均可赏戴花翎。

比如说,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因修皇族的族谱“玉牒”造成,提调官增庆就得此奏赏花翎,由此先开军功之外的“别项劳绩保翎”例。

该例一开,其他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运事宜、劝捐、抽厘之类,都相率保荐花翎。

甚至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因国库空虚,又出现了捐翎的例制,广东行商伍荣耀、潘仕成就因各捐十数万金得赏戴花翎,光宗耀祖,荣幸一时。

捐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花翎戴。

清朝的“顶戴花翎”到底是什么玩意?

道光朝的大致价码是:花翎每枝实银一万两,蓝翎五千两。

到了咸丰朝,价码降为:花翎每枝七千两,蓝翎四千两。

而到后来,每枝花翎仅用二百元就可以捐到,戴花翎者,大街小巷遍地走,花翎制宣告没落,大清王朝也就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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