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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进口印尼产冻鱿鱼 案情扩大为最大冻品走私案

 拜占庭9 2016-01-30

  闽南网1月30日讯 昨天,海都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该关于2015年9月份成功查获1起走私进口印尼产冻鱿鱼案件。经进一步追查,案情不断扩大,目前,总立案案值已高达5.96亿元,这也是该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冻品走私案件。

  去年7月,厦门海关缉私部门进行网络数据分析时发现,晋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冻鱿鱼数据十分“蹊跷”,印尼产冻鱿鱼价格波动非常小,这与海产品价格随季节、产量波动的客观规律明显不符。该公司的申报价格明显偏低,存在以低报价格进行走私的重大嫌疑。

  海关缉私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但是,狡猾的走私分子为了应付检查,早就设置了账外账,从电脑中获取的电子数据根本无法看出违法嫌疑。经过思想动员,该公司内部人员承认手头保管了存有真实账目的硬盘,缉私人员顺藤摸瓜,将走私活动上线、广西某集团公司国际贸易部负责人“李总”抓获,并从“李总”随身电脑内发现全面反映真实交易情况的大量邮件资料。

  据了解,为逃避进口环节税款,广西某集团公司国贸部委托印尼发货商制作真假两套商业单证,一套反映了双方的真实交易情况,另一套则人为修改货物价格,专门用来向海关申报,对于两者之间的“差价”,则通过个人账户转账等方式支付,从而逃避国家的外汇管制。

  上述单证准备妥当后,广西某集团公司通过QQ联系晋江某进出口公司,委托后者利用伪造单证从晋江陆地港申报进口印尼产冻鱿鱼,通关后再运至广西某集团公司位于福州的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发货至位于泉州、漳州等地的实际买家。

  自2012年以来,涉案的广西某集团公司国贸部、晋江某进出口公司与印尼发货商,以低于口岸平均价格70%的幅度走私进口印尼产冻鱿鱼4000余吨,案值1.5亿元。晋江某公司法人代表邱某还以其实际控制的福建某公司和晋江某公司名义,长期承揽内陆10余家不法货主“包税”订单需求,以同样方式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冻鱿鱼,案值约4.46亿元。该案截至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18名。(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鲍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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