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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千万别借钱给别人 也千万别跟人借钱!

 汉高周老师 2016-01-27
世界上最出力不讨好的事,莫过于借钱给别人了。也常见电视上有人见义勇为,其结果呢,反而是落下残疾或丧失了生命,受益者却是矢口否认,或者销声匿迹,甚而反咬一口,弄得见义勇为的人十分的尴尬,进而引发的后果是,不少人吓得不敢见义勇为了。虽然电视媒体大声其讨,呼唤正义良心,到底一些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心里对见义勇为多了不少顾虑。

  类似的,朋友熟人之间借钱,解人之急,确实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结果,常常是好事变成了坏事,甚至吵闹得不亦乐乎。

  经过了一些事情,才得出了一个结论:不借钱给别人则罢,若借钱给别人,那你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就当打水漂了。如果有这样的气度,到任何时候,自己心理上也承受得了,若没有这样的气度,那你就等着烦恼了。可往往是,当你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已经晚了,烦恼已经出来了。相信多数人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考虑是不周到的,要不,怎么会有“借钱是朋友,要钱是仇人”的说法呢?所以,奉劝即将要借钱给别人的人,一定要又充分的思想准备:就当借出去的钱“打水漂”了。若果别人还了钱,就像自己得了一笔意外的收入,就像中了彩票,应该欢呼雀跃;若果别人不还,自己心里也平静如水:因为自己就没有想着要别人还。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如此,不亦乐乎?

  实际上呢,我们生活上借钱给别人很多不是这种情形。常常是朋友熟人或亲戚遇到了难事,求到门上了,说的恳切,令听者动容,觉得应该帮这个忙。况且既是借,必然要还的,自己应该仗义些,谁没有难处,又加之借钱的人信誓旦旦,保证某个时间一定归还,甚至还用一些激将法,你把钱就借出去了。到了约定的还钱时间,就是不见人来,必然变成了否定,你心里就会由忧虑到烦恼再到愤怒,这时就麻烦了,甚至就变得不好收拾了,昔日的朋友熟人甚至亲戚,就离仇人不远了。

  想想呢,也是这样,别人遇住难事了,或天灾人祸,或生意投资,既然借钱,就是他的钱不够或者没有,他为了得到急需的东西,必然用最动听的言语来打动你,来博得你的同情和爱心;一旦得手了,就解决了他的问题,再让他把钱拿出来,他就有点心疼了,因为人对钱有天生的亲切感:再让他拿出来,就像割自己的肉。这时候他是要有勇气的,要有战胜自己的勇气,忍疼割爱,把钱还给别人,树立自己的信誉和良好品德。可往往有些人经不住钱的诱惑:这东西装在自己的口袋里很美,可以自由支配,有人为了钱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抢银行,自己也不用冒恁大的险,只不过是不还或先不还而已,不算什么;再说朋友比我强,他有钱,这一点钱不算什么,杀人杀死,救人救活。这时候他的心理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善良走向了邪恶,有人变成了动物,私心占据了制高点,压倒了一切。于是一个好心人的烦恼就出现了,所谓欠账是爷,要帐是孙,最终的无理不义就转到自己的头上了。借钱的人会理直气壮地说:你有钱我花点怕啥,守财奴,吝啬鬼!借钱者反宾为主了。再遇到有些人不明就里,同情弱者(借钱的人挺可怜的),借钱给别人的人反而成了为富不仁者,舆论的矛头会指向你,你就变成了万恶的黄世仁,借钱的就成了可怜的杨白劳,你说这成了什么事?

  当然,这不是说全部的借钱人,可没准你就碰上了,那你就会苦笑不得。不过好人还是多数,这里只是敲敲警钟而已。这儿咱们说的是“不还”的情形,“还了”的情形应该是多数。借了还了,皆大欢喜,若遇住不还的情况,朋友的信誓旦是不顶一文钱的,没钱的时候是狗熊,到真正没钱的时候尊严都不要了。所以,为了少些无谓的烦恼,必须慎重借钱给别人,能少借就不多借,能不接就不借,借钱决不能讲义气,要量力而行,当然,已经有了思想准备的:“就当打水漂了的”不在此列。

  这里有一个例子:我有一个朋友,97年借给他的朋友三万块钱,他的朋友说,只用两个月,两个月后定还,说的非常肯定。朋友觉得这是好事,反正两个月,帮个忙多好,这不是一份人情吗?自己手里有一万多,又向别人借了一万多,给了他的朋友。两个月后,他的朋友没有消息,他有点着急了,找到了借钱者,借钱者说,事儿弄砸了,一点钱也没有,还不起了。一拖就是近十年。这个时候,他的朋友没有了仗义,有的只剩私心了:因为,这时候欠钱者考虑最多的是他的难处,是他的过不去,你的感受他就无力顾及了,因为人在困难的时候后,给自己想的最多,给别人像的就少了。可怜他的朋友,只有设法还别人的一万多块钱,承受着爱人的埋怨,有苦难言。其实借他钱的朋友还是有点资产的,有两处房子的,城里一套,乡下一套。此后,他的朋友一直在乡下住着,城里的房子闲着。他的那位朋友原本是挺刚强的,到了这个时候,也不刚强了,也不主动变卖自己在城里的房子,就这么让我的朋友承担着他做生意的损失,一点英雄气概也没有了。

  借钱给别人,若是还了,一了百了,兴许还能落点人情;若是不还,千万别要,一要,借钱的人情就算完了,人家会认为你是落井下石,将人家往死里逼,人情是难得到了:你想你几次三番去问人家要钱,人家会高兴?可你呢,就有义务负担起着别人的损失?错在哪儿?错在当初借钱的时候没有做好“打水漂”的思想准备,若准备“打水漂”了,烦恼就没有了。可又有几个人能准备“打水漂”呢?所以就只等着烦恼了!

  以上边的例子为例,十年前借出的三万块钱,现在的损失已远不是三万了,恐怕是六万九万了,还有不知何时才能了结的麻烦,甚至因借成仇,你说这是什么事?看了这段文字,别人再向你借钱的时候,你会不会三思而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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