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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美学:为何整体沉寂?

 柳福兵 2016-01-31

当下书坛有个明显的事实早为大家所熟知,这就是书法美学整体沉寂了。大约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无论是延续下来的四年左右一届的“全国书学讨论会”,还是后来才有的三年左右一届的“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在入选与获奖方面,书法美学皆远远比不上书法史学及其他。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评委抱怨:书法美学没有好文章,叫我们如何去选?如何去推举?

作者抱怨:书法美学文章再好也引不起评委的注意,谁还愿做那些无益之功?

看来,真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味道。

但如果冷静思考一下,还是能够找出其中主要原因的。

笔者认为,当下书法美学沉寂首先是我国学术界大的学术思潮影响的结果。1978年前后,我国政治、文化领域正酝酿着一场空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力破“两个凡是”,力倡改革开放,学术界也因此兴起了第二次“美学热”(第一次“美学热”出现于50年代中后期)。受该思潮影响,书法界也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书法美学。查阅1976至1980年间的有关报刊文集可知,较早投入书法美学者就有金开诚、金学智、叶秀山、韩玉涛、刘纲纪、李泽厚等人,他们或为著名高校人文学科教授,或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文学科专家,学术层次很高,唯因文章发表于非书法刊物、文集,书法界并未出现多大反响。产生巨大反响者,倒是上海书画出版社1981年编辑、出版的《书法研究》第五辑(时为不定期之丛刊)所刊姜澄清先生的一篇对话体文章(题为《书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艺术》)。这篇文章今天看来也许很平常,但在当时可要冒冲破学术禁区的极大之风险啊!因该文坚决反对刘纲纪先生《书法美学简论》(湖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从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出发得出的所谓“书法是一种形象艺术”的结论,而明确主张“书法是一种抽象艺术,毫无形象性可言”。姜文的发表,一石激起千层浪。《书法研究》顺势而为,接连推出一二十篇书法性质问题讨论文章,再加上同为上海书画出版社编辑、出版的《书法》杂志,还有有关大学学报等媒体的推波助澜,一时间书法美学热迅速生成。稍后,更有相关出版社推出数部高质量的书法美学论著。这样,书法美学自然而然就成为上世纪80年代我国书法界或书学界的一门显学。但进入90年代之后,有关书法美学论著虽仍见出版,有关书法报刊虽仍不时发表一些书法美学文章,可整体辉煌已逐渐让位于书法史学。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学术界为思想解放运动开道的使命已告一段落,大家不再讲“引进”,而转向本土的、传统的学术资源之开发,一度被冷落的乾嘉朴学重新受到重视,这时,“思想家淡出,学问家凸显”(李泽厚语)了。

其次,书法美学从辉煌走向沉寂是高校超常规扩招学生的结果。在上世纪80年代内,只有浙江美术学院(后来改称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师范学院(后来改称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几所高校招收书法专科生、本科生及硕士生,总数也非常有限。但进入9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有条件、没条件的全国众多高校,皆纷纷设置书法专业,拼命扩招,一年一个台阶,数量急剧上升,不仅书法专科生、本科生如雨后春笋般批量“生产”出来,连过去屈指可数的书法硕士生、博士生(以及由此派生的书法硕导、博导)也如雨后春笋般批量“生产”出来。不管实际水准如何,既然身为在校书法学生,总得按规定完成一篇“毕业论文”,其中硕士生、博士生,在此之外还得完成一至两篇“年度论文”。这么多的书法专业论文要写、要辅导、要完成答辩,什么选题最好应付呢?当然非史学类以及考据类选题莫属,它们有资料可找,有固定程式可供套用啊!但要换成美学类选题,学生既无从着手(他们不知道如何发现问题、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老师有亦无从予以辅导(思想不同于学问,学问或知识性东西可快速传授给学生,思想充其量只能很缓慢地“影响”学生,它没办法直接传授给学生,并让学生快速产生新的不同的思想)。所以,书法美学类选题在“年度论文”与“毕业论文”中只能付之阙如或占据极小极小的一角。

其三,是中国书协主持的“书论会”与“理论奖”评审导致书法美学走向沉寂、风光不再。这里的“书论会”与“理论奖”特指本文开头所言的“全国书学讨论会”与“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依本文开头所言评委之抱怨,评审好像很被动、很无奈,殊不知,这种被动、无奈恰恰 是评审的不当造成的。如果评审得当,真正做到重视与推举书法美学文章,即便这届没有可供挑选者,但到了下届或下下届肯定会有大量优秀书法美学文章涌现出来可供评审者挑选与推举。那么,怎样才叫“真正做到重视与推举书法美学文章”呢?笔者以为,从组织者角度来说,起码得有推动当代书论美学与史学平衡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不能只是应付差事,无作为,得过且过。具体实施的话,可于起草征文启事时即明确规定:本届“书论会” “理论奖”对美学类与史学类一视同仁,入选数也好,获奖数以及不同等级获奖数也好,统统各占半壁江山。而转向评委角度,则需改变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届书论评委都是擅史学的占绝对优势的局面。如果该局面继续保持下去的话,那么,评委中自觉不自觉的派系观念就会干扰正常的评审结果:合我者上,违我者下。在这种情况下,书法美学文章即便有数量、有质量也白搭啊!除此,评委们还受社会上不正之风影响,从不实行回避制,对本省(市)作者、门生作者以及与本人有情感关系作者厚爱有加、推举有加,相反却对非本省(市)作者、非门生作者与非熟人作者极尽排挤、打压之能事,其中最典型的当推全国第七届书论会评审,有人已写出文章予以公开揭露,称作“评委不避弟子与东道主强强联手”,说的是其中两位评委(系师生关系)联手把自己的徒子徒孙文章全部入选、部分获奖,数位东道主评委联手把本省作者文章全部入选、部分获奖。还有,最近一届即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的评选结果,更让人感到评委集体已纯然“史料”派(“史学”派都谈不上了,“史学”派还要求有史观起作用),他们竟敢破天荒地把三部纯史料整理与汇编的出版物,推举为获奖作品。试想,90年代以后各届评委构成及操守如此,又怎能指望他们秉持公心,以推动当代书论平衡发展为己任,积极推举并不缺乏相应水准的书法美学著述呢?而这点,正是本文开头所言作者抱怨的合理性所在。

最后一个原因,也许要看看书法美学作者本身了。由于上世纪90年代以后各届评审不重视推举书法美学文章,从事书法美学研究或坚持书法美学研究者一年比一年少,而人数一少,高质量的书法美学文章也就随之一年比一年少。加之高校系列的“书法论文工厂”只生产史学类(甚至仅史料类、考据类)文章,无形中便把撰写书法美学文章的“使命”统统推给了社会上的散兵游勇,而社会上的一些散兵游勇,或因年事已高思想僵化写不出有新意的书法美学文章,或因治学条件有限写不出有开阔理论视野的书法美学文章,或因知识资源匮乏写不出有深度的书法美学文章。然而,我们必须明白的是,这最后一个原因虽是书法美学走向沉寂的一个原因,但与上述第一、第二、第三三个原因并不在一个层面上,即是说,这最后一个原因恰恰是上述第一、第二、第三三个原因共同导致的结果。所以,这最后一个原因即便算作“原因”的话,那也属“次要原因”,而非“主要原因”或“根本原因”。

撇开书法美学作者因素,通过上述第一、第二、第三三个原因的寻绎,我们已不难看出,书法美学欲再度辉煌,与书法史学平分秋色,道理上说很容易做到,这就是——只要高校书法论文生产与中国书协主持的论文论著评审,确保像重视书法史学一样重视书法美学即可。然而,在当下书坛,我们又怎能看到人们转向重视书法美学的哪怕一点点希望呢?

真是无奈啊!

      (本文刊发于《书法》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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