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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探案》还需探明“编剧署名门”

 zxc725 2016-01-31

贺岁片《唐人街探案》目前票房已突破7亿元,尤其是悬疑剧情的好评指数颇高。然而枝节横生,作为导演兼编剧的陈思诚近日遭遇质疑,编剧李亚玲指责其独享编剧署名权,“在片头只给自己署名编剧,把其他三个编剧、两个剧本统筹都署名在片尾。”(1月20日)

娱乐圈也好,影视圈也罢,以乱象丛生来形容似乎都并不为过。影视行业署名的混乱,权力分配的失衡,已经成为制约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病。这不,《唐人街探案》与《恶棍天使》的硝烟还在弥漫,却又激起“编剧署名风波”。坊间舆论顿时炸开了锅,也将这部热映贺岁电影的编剧推上了风口浪尖。

呈现在公众视线的是优秀的影视作品,而在其背后却是各种纷争不断。只是不知道花钱买票的观众,对此会作何感想。愚以为,影视作品旨在以艺术化的表现形式,以可视化的表达方法,潜移默化地影响观众的“三观”。其核心层面是传递正能量,倡导生活的美好,社会的和谐。如果其制作团队在电影搬上荧幕以后,就开撕闹出各种负面新闻,在网络平台相互中伤诋毁,甚至一纸诉状对薄公堂,恐怕伤及的不只是彼此之间的和气,更是对影视作品本身的讽刺。

既定的事实是,在影视作品编剧署名的问题上,例来存有争议。《十面埋伏》、《大宅门》、《太行山上》、《卧虎藏龙》、《赵氏孤儿》、《墨攻》诸如此类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优秀影视作品,都曾有意无意地“吃”上官司。或许作为观众,对此并不关心,追求的只是作品本身所传达的内涵。但,我们真的可以置身事外?不,在网络速递的时代,这一切都让我们耳濡目染。

此次《唐人街探案》引发的编剧署名事件,不止是编剧堵得慌,恐怕还有无辜的观众堵得慌,行规法规也堵得慌。

电影编剧署名乱象,究其原因其实不难发现。一则,权力分配不均衡。电影的导演往往只有一个,而其“至高无上”的权力,使其拥有太多的话语权。从电影开始筹划到后期制作,都享有“特殊待遇”。二则,署名行规不明确。有的编剧为了傍上导演的“大腿”,给自己一个机会,宁愿放弃署名的权利。也有一些编剧深知这趟浑水有几分“浑”,从不贪占编剧署名。宁浩就是很好的典型,张艺谋从不把自己列名为编剧,姜文也很尊重编剧署名。三则,缺乏法律的约束。无论哪行哪业,无规矩则不立。没有统一认可的标准,纷争难免会出现,更何况是不知深浅、鱼龙混杂的影视圈。

不论是否如编剧李亚玲所传达之意,陈思诚吃编剧署名权的“独食”,或直呼“这是一种贬低编剧地位、巧取豪夺的新模式”。一家之言不可盲目当真,只是既定的现象却是真实的谜团。在探明事实真相的同时,根本上改变已有的混乱局面迫在眉睫。

文/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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