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市区府东街“1.18”重大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友提出的几个热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所以,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首先要确查明当事人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过错行为,之后要对查明的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过错行为是否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以及严重程度进行评判。 为了打击交通肇事逃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3、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又该怎么办呢? 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我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很多新手朋友刚考出驾照,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 请看下图↓↓↓ 转自:“浙江衢州公安”公众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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