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住房网签流程 提供网签相关资料 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支付购房首付款 缴纳相关税费 草签购房合同 签订正式合同 二、网签合同需提供给房地产企业的相关资料 1、认购协议、定金收据 2、身份证(原件,如已婚者夫妻双方) 3、户口本(原件,如已婚者夫妻双方) 4、婚姻证明(原件) 5、收入证明(单位盖章),商贷:商业银行、公积金 6、无房证明(步骤如下) (1)平湖路地税大厅填写“契税减免申请表” (2)祥云路房管所4楼开具无房证明,2楼盖章 7、征信报告(中心市场人民银行1楼) 8、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特别提示:2016年巫山县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活动期间,享受财政补助的网签合同一律不允许改签。 三、财政补助对象标准及补助方式 1、财政补助对象:2016年巫山县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活动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并缴纳首付款的购房人。新购商品住房财政补助政策,仅限于通过土地招拍挂,且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城乡房地产项目。 2、财政补助标准: (1)城区房地产项目:凡活动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对购房者由财政予以补助,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补助120元/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上补助100元/平方米。 (2)乡镇房地产项目:凡活动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对购房者由财政予以补助,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补助90元/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上补助70元/平方米。 3、财政补助方式 (1)申请人提供与购房人一致的网签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购房首付款缴款凭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叁份)和农商行卡号(复印件叁份),由房地产企业统一收集汇总并提供电子表格。 (2)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对活动期间网签合同和购房首付款缴款凭证进行审查,审核签章后将纸质件、电子件及相关资料传递县财政局。 (3)县财政根据国土房管局审定的金额,将财政补助资金直补给享受新购商品住房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购房人。 (4)兑付时间按旬兑付。 四、契税规定 1、契税法定税率为3%。(重庆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 2、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下同),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其中,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个人购买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契税减免政策,应按法定税率征税。(渝财税〔2010〕83号) 3、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财税〔2008〕24号)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及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据缴款通知书 2、购房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银行出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票据,购房人自持一份,交房地产企业一份 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有电梯的房屋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无电梯的房屋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支持政? 在2016年房交会活动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符合生态扶贫搬迁和宅基地复垦条件的,优先纳入生态扶贫搬迁范围和宅基地复垦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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