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如果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啦! 韩小姐和李先生都有厦门本地户籍,韩小姐在上海缴交住房公积金,李先生因工作流动性大,近半年辗转西安、深圳两地工作并分别缴交住房公积金。 这要是在过去,在外地工作的厦门籍职工想在厦门买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真是压力山大! 现在好啦!两人想在厦门成家购房,可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贷款对象是本市户籍的职工或其配偶;
2.在异地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多个缴存地的,可合并计算; 3.购买房屋所在地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 4.需异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单职工最高额度 50万元 ★双职工最高额度 100万元 ★最高可贷年限 30年 办理程序与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样,可选择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这九家银行之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办理。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具体的办理材料和流程可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我是红包分割线--------------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袁舒琪 通讯员 程雯祺 编辑:梁辰 值班主任:蔡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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