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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喜二重奏:无罪辩护中的“泪与笑”

 刘锡春律师 2016-02-04

  

  作者:李迎春,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来源:律事通(微信号:yunfalvshitong)

 

  【题记】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在一审被判有罪的不利情形之下,我们接受委托担任了二审辩护人,并且成功实现了无罪辩护,当事人也当庭予以释放。随后的抗诉程序,维持了无罪判决。我们在本文中呈现的,并不是要宣扬我们无罪辩护的成功经验,而是希望能真实呈现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律师的“泪与笑”。这种情绪的波动,或许有助于理解在我们执业的过程中,律师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一、再审询问证人那天,我没能管住自己的眼泪,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

  我一直记得,那天从高级人民法院出来,心情无比沉重,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吞噬着自己的内心。走到门口,当事人兄弟两个凑过来问我“李律师,情况怎么样”,我竟然无言以对,只是轻轻地说了句“还好”。其他的,我真的不想多说了,也不知道该咋说。只有我自己知道,当天再审询问证人的过程,令自己非常担心,也非常无奈。

  这已经是第二次询问证人了,因为在二审过程中我们成功作了无罪辩护,后来,在提起了司法赔偿之后的六个月内,有权部门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抗诉。抗诉机关提供了新的证人,为了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法院组织了检察员、审判员与辩护人共同对新证人进行了询问。询问过程先由辩护人发问,然后检察员提问,最后由审判人员提问,然后以此做成证人询问笔录。在此次询问过程中,检察员与审判员提问的方式、证人的回答都让我有心颤的感觉。因为,在所谓的 新 证人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明显对当事人不利。

  我急急地与当事人分开了,我不想我低落的情绪会影响到当事人。与他们分开之后,我带着助理到了一个咖啡馆。那是我作为律师第一次如此失态,当着助理的面,我竟然全然不顾地流起了眼泪。我双手捧面,完全止不住眼泪,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助理问我:“师傅你不舒服”?我尽力地摇了摇头,想要克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可反而愈加严重,进而抽泣起来了。“小L,你要记住,这……这……这就是一个律师最为无奈的时候,明明是一个无罪的案件。今天检察员和法官向证人问话的玄机,你听出来了么?他们这是要把这个案件从证据上做实啊,他们是想要将小Y重新投进监狱啊”。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我的情绪才平静下来,但依然觉得十分疲惫。尽管我个人对司法保有深深的信任,但作为律师,的确有许多时候显得非常无助。在当天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我的这种无奈的感觉非常强烈,有心而无力。

  二、审判长宣布维持无罪判决的一刹那,我比当事人还要开心,在庭审后向法官鞠了一躬,向国徽鞠了一躬

  期待了许久,终于迎来了再审判决的那一天。当天上午,我早早地通知当事人小Y先到所里来一下。因为我也不知道判决会是什么结果,所以我要当事人做好了各种准备。如果真的判决有罪,需要重新收监执行,我就许多应当做的准备事项跟当事人及其家属做了交待。当事人无辜而又紧张的反复问我:“李律师,您说说,高院会不会判我有罪啊?法律真的可信吗?”尽管我心中也没底,我能跟当事人说的是:“放心吧,法律不会放过坏人,也不会冤枉好人”。从专业的视角而论,我这样的含混回答,的确有点答非所问的感觉,但除了这样给当事人一丝安慰,我又能怎么回答呢?

  关键的时刻终于来了。我的心里也有点忐忑不安,但为了不让当事人过于紧张,我还是装得十分镇静。我不停地拨弄着手中的笔,也尽量回避跟当事人有任何眼神的接触,我怕受他眼神中的那种无奈和焦虑所感染。审判长按照再审开庭的一般程序,开始宣读再审判决书。当读到“本院认为”时,我紧张得有些窒息,我双手十指紧扣托在鼻子地下,静静地聆听着。我不敢抬头看法官,更不敢抬头去看当事人,也不敢像往常一般轻松扫视庭审现场。空气在凝重起来,我心跳在加速,感觉脸上也有点灼热,完全是一幅如临大敌的状态。这样的不安和紧张状态,自己只有在接到高考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才有过,仿佛那一页页判决,决定的不是当事人的命运而是我自己的命运。

  当审判长念到“认定原审被告人Y某某共同故意伤害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标准,尚不足以推翻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故对Y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时,我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我开心极了,一直双手紧扣托着自己的鼻子,双眼里已经噙满了眼泪。我摘下眼镜,如无其事地压压鼻梁,一心想要止住眼泪。我已经知道,我们的辩护成功了,当事人已经在法律程序上确保无罪了。我将几近笔直的身子靠向椅背,双手抱胸,以压住自己内心的激动。

  庭审结束了,我立即走下辩护席,向着法官、向着国徽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回身走到小Y身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急促地说:“小Y,小Y,你现在可以相信法律了吧。你现在可以放心了吧”。小Y回应我的,是难得的会心的微笑。“李律师,谢谢您,谢谢您!”从小Y激动得不知所措的眼神里,我感受到了他的开心,感受到了他的激动。我看到他急切地拿出电话,给他远在外地的父亲打电话,“爸,我没事了,真的没事了。您跟奶奶说一声,我没有犯罪,我真的没有犯罪。”

  三、接案过程也有些曲折,当事人哥哥跑了六趟,我们仔细阅卷发现案件的确有问题之后,最终同意代理该起案件

  回想起来,我们受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也有些曲折。刚开始的时候,当事人的哥哥是通过商会找到我们的。小Y哥哥第一次过来的时候,只是将一审法院的有罪判决带了过来,同时带来的还有一份向政法部门的申诉信。“我弟弟是一名退伍的特种兵,退伍之前给许多省领导站过岗。他虽然长得很坚实,但其实是很老实的一个人,我不相信他会打人”。因为仅仅只有一份判决书和申诉信,没有看到其他材料。作为律师,我也不能多说什么。第一次见面就这么匆匆结束了。在当时,说实话,我的确还是首先考虑相信法院的判决,因为无论侦查、起诉还是判决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施行的。一般情况下而言,或许可能存在一些程序上的瑕疵,但对定罪量刑影响并不是很大。

  后来,小Y哥哥继续跟我联系好几次,还将小Y事发之前就职单位的老板娘等人也带来了。因为涉案行为就发生在他们公司内部,在和他们见面的过程中,我认真听取了他们的陈述,他们也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受害人在之前的笔录里没有说小Y打过他,后来的笔录里才闪烁其辞地说小Y可能打了;一名关键证人因为头脑不是很清爽,他指证小Y打了受害人,但他说的是‘小Y踢了受害人的眼睛’,跟伤情鉴定结论不一致;好几名证人的证词中,都没有说小Y打了受害人;事发之后,是小Y报的警……”。听了这些陈述之后,我觉得案件可能真的有一些问题。

  其后,我找了所里的陈律师搭档。我们仔细梳理和分析了他们所提供的一些材料,也认真仔细地分析了判决书有关事实、证据的认定,发现一审判决的确存在问题。首先,已有的证据材料互相矛盾,不能互相验证;其次,已有证据在证明“小Y是否存在犯罪行为”达不到刑法及刑诉法所规定的“确实、充分”标准;同时,关键证人的证词每次都不一样,且其作证能力、作证资格都存在缺欠。有了这些初步判断,仿佛有一团火积郁在心中,感觉这个案子的确存在错误。不知怎么的,我开始同情当事人了,觉得他要背负如此大的冤情,无论对他自己还是家庭,都将是一个沉重打击。我逐渐理解了小Y哥哥为了替弟弟伸冤昭雪的那份执着,也理解了他所作的巨大牺牲。当我们通知他们过来办委托手续时,他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他或许真的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了。

  四、申请证人出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做了翔实的阅卷笔录,设计了庭审问话提纲,犹如准备一场战争一般细密。法槌敲下、无罪释放的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职业的荣光与尊严

  律师的战场在法庭,此言的确不虚。在会见、阅卷之后,我们更加确信本案的确是一个错案,但要在一审已经判决有罪的情形下,让二审法官也确信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并因而改判,无疑是一场很大的挑战,尤其我们希求的是无罪判决。

  为了作出最佳的辩护,我们做了自认为比较严密的部署。先是进行了非常详细的阅卷,将所有的事实、证据等进行解析,分析其中的矛盾和问题,后来形成的阅卷笔录都多达56页。通过阅卷笔录,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证言,都仔细求证和分析,做到了将整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了如指掌。为了对案件有感性认识,我们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多次实地勘探,还进行了简单模拟。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关键证人吴某的证词存在许多问题:有几份证言没有签名,都是画的圆圈;其一共做了6次询问笔录,每次陈述都不一样;每次陈述也跟受害人陈述、同案犯供述不一致,与其他证人陈述也不一致。同时,他曾经在一份证词中表示“有过精神病史”等等。

  在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有了精准把握之后,我们申请证人出庭,并且积极跟法官沟通陈述证人出庭的必要性。但是,后来法官给我们的信息是,该名关键证人一时找不到,并且可能不愿意出庭参加庭审。因为我们是无罪辩护,法官也高度重视,几次跟承办检察官沟通,最终各方同意在开庭之前组织庭前会议询问证人。我们知道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并且对案件也具有重要意义。在询问证人当天,我们一共罗列了 30几个问题,由陈律师先发问,然后我补充。我们的问题涉及该名证人精神病史的情况、作证过程、是否会签名等等。在询问过程中,根据之前定下的策略,我们故意将各种问题穿插起来问,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更加可信的信息。通过这次询问,我们将该名证人的作证资格、意思表达、对案件关键事实的陈述等多个方面,巧妙地呈现在检察员和法官面前。三个多小时的询问过程,我们一点都不觉得累,浑身充满了干劲,我们确信,通过这次询问,已经敲开了无罪判决的门缝。

  庭审如期举行。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质证意见、发问提纲、辩论思路、辩护意见、法律依据等等,都是经过反复斟酌、反复修改形成的。在我们内心深处,就如已经上膛的炮弹,随时可以发射。形势逐渐变得对我们有利起来,当小Y出现在被告席上的时候,我们投向他的是坚毅和必胜的眼光。当我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陈述辩护意见的过程中,整个法庭十分安静,小Y的脸上也露出了难得的微笑。那一刻,我知道,我们的辩护体现了专业水准,得到了法官、当事人、旁听人员甚至检察员的认同。

  宣判那天,我们提前来到了法庭。审判长铿锵有力的声音在法庭上空回荡,当念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的时候,那种期待已久的幸福,犹如一股推力,将自己推向难以名状的喜悦。我知道,这不仅仅是一场辩护,这是以我们的专业知识拯救了一个年轻人,以我们的职业水准强化了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仰。那是一种职业的荣耀,在这种荣耀面前,艰辛挫折算不了什么,汗水泪水也算不了什么。在我心里,这不仅仅是一份判决,而是律师价值的凸显,是自身价值的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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