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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多家连锁齐声表态,药品监管码争论继续发酵

 泛泛行舟 2016-02-04

文:李俊国

转载请注明作者与来自第一药店财智(yaodiancaizhi

截至2月4日下午,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至少超过24家连锁药店企业就药品电子监管码问题发表了声明。发表声明的企业分布地域较广,既包括老百姓、鸿翔一心堂、益丰三家上市公司,也包括济南漱玉平民、甘肃众友、浙江天天好、石家庄新兴、云南健之佳、四川德仁堂、新疆百草堂等在当地属于领头羊的全国百强连锁药店企业。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春节过后,陆续还会有更多连锁企业加入到针对电子监管码问题的表态当中来。


综合来看,不管是湖南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药监局的诉状内容,还是之后陆续呛声的各地连锁药店企业,在观点上基本保持了一致,核心诉求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

支持严格监管,不反对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对于国务院推进的各个行业重要产品进行商品溯源信息化建设表示拥护;


2

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是一个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完全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中国的药品行业需要一套公正、合理、合法、高效和务实的电子监管系统;


3

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会带给零售企业不合理成本的极大增加,最终必然会导致广大患者负担加重,不利于健康中国目标实现。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认为,越来越多的连锁企业发表声明,实际上反映了行业普遍渴望国家食药监局早日对此事给出积极的回应,以及正面解决问题。


而根据《第一财经》报道,国家食药监局有意愿把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运维权交给国家食药监局下属机构,阿里健康仍然负责数据采集。


对此,谢子龙表示,问题的核心在于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至于谁来运维,重要性只能排在第二位,解决这个点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同时,如果阿里健康保留数据采集权,和目前的情况相比,属于换汤不换药,难以服众。


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药监局的代理律师周泽告诉记者,起诉本身既有公益性质,也有行业维权的成分,而由此引发的热议,也非常具有价值,值得有关部门关注。


周泽律师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的出台,表明了我国要在多个行业、多种重要商品上进行以产品溯源为目标的电子监管体系建设,是好事但不乏挑战,因为这属于新生事物,并没有可照搬照抄的模式,从上到下都缺乏经验。这就更加需要在进行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广泛调研、多方论证,拿出不增加不合理社会成本、不增加不合理行业负担的系统性、可行性方案,否则,今天在零售药店行业上演的纠纷还会在其他行业不断重复。

 

截至2月4日下午发表声明的部分企业名单——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天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山东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湖南怀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江西开心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

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贵州吉大夫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中山市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新疆康泰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湖南诺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山东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淄博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湖南本草纲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部分企业官网声明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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