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评论:不必揶揄乞丐的十多万元巨款

 老刘tdrhg 2016-02-05

  65岁的云南女子缪某身有残疾,终日沿路乞讨,日前在晋江农贸市场行乞时,将放有万余元现金以及10多万元银行卡的包裹遗失,急得当场痛哭。

  这新闻一出来,有网友哗然,“这么多钱还好意思向别人讨”、“我打工这么多年都没有这些钱”。乞丐不等于赤贫,行乞能挣钱,这已被众多的报道所披露证实。对此,我们不必意外。

  行乞作为一门行当,一种生存的方式,在世界各地都已存在N年。乞丐忍受日晒雨淋以及歧视,换回同情心之下的打赏,从某个方面而言,跟在街头玩杂耍讨钱没多大区别。在不能完全消除乞讨行为的社会条件下,不管世人是否乐见,乞丐的存在是一种现实。日积月累之下,行乞能所获不菲,并不奇怪。

  有人生活无着需要施舍,有把乞丐当职业的,还有犯罪团伙控制下的乞讨行为,爱心显然不能因为行乞的复杂多样而止步。做善事就图个高兴,可以甄别行乞对象,也可视心情而定,要想着他是不是比你还有钱,这实在太累。

  具体到65岁的缪某,她身患残疾,在不能自食其力又没有其它的安排下,无奈中行乞应予理解。不是谁都有勇气去乞讨,毕竟乞丐是最低微的标签,“要饭的命”、“讨米都没有路”,民间这些数落人的话,足以说明了乞丐的地位。

  放下脸面做乞丐并不容易,得来也辛苦,钱给弄丢了,当然要急得哭,她有权利哭,也有权利让警察帮着找回,虽然是讨来的,进了她的荷包,法律许可之下,就是她的财产。当然,乞丐讨乞丐的,至于你给不给,你自己做主好了,但不必简单地揶揄或是眼热。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