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法屋”自圣诞节开始, 坚持每日为读者朋友分享一句历代经典书论, 希望读者朋友喜欢与支持。 【原文】: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 【出处】:刘熙载《书概》。《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版。 【译文】:圣人作《易》,取法万物形象以充分表达心意。心意,先于天时而行事,书法的主体;形象,后于天时而行事,书法的施行。 【简析】:此句为整篇《书概》的总旨。从中可以看出刘熙载对书法的定义,作为书法人,应该对“意”“象”有一个相应的认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书法事关个人对于世界的认识。 ▼▼▼ 如果您有精彩的书论不妨留言给我们, 分享给更多的朋友, 我们定会及时采纳和回复!!! 对今日书论的理解您也留言评论吧!! 约你,你陪我 ▼▼▼ 投稿邮箱:2891658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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