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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故事:作法自毙

 智者1111 2016-02-14

成语故事:作法自毙

 

    成语“作法自毙”语出《史记·商君列传》。意思是自己立法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

    商鞅是战国时期卫国人,原名叫公孙鞅,也叫卫鞅,是战国时代法家的代表人物。

    当时,秦孝公(前381年—前338年,《越绝书》作秦平王,嬴姓赵氏。《史记索隐》记载名赢渠梁。战国时秦国国君,秦献公之子,在位24年,继位时年仅21岁,谥号为孝)为了使秦国更加富强,决心变法,并任用商鞅为左庶长(是秦国沿用了几百年的官名,是最有实权的大臣职务。秦国尚左,在两个庶长中,左庶长为首,右庶长次之。春秋时期,秦国的左庶长是上马治军、下马治民的军政首席大臣,非嬴氏公族不得担任。进入战国,秦献公将治民的政务权分给了上大夫甘龙,左庶长协助国君统军作战并总管军务。但在朝野国人的心目中,左庶长依然是最重要的军政大臣),制订和执行新法。商鞅变法完全适合当时秦国发展生产和军事扩张的要求,是秦国的国力逐渐强大起来。

    商鞅变法取消了贵族的特权,规定重新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贵族由此失去了无功受禄的特权,对商鞅十分不满。但商鞅有秦孝公的支持,贵族虽怀恨在心,仍然毫无办法。秦国经变法以后,很快强盛起来,生产力大大提高,国库充盈,将士作战勇猛,威震六国。商鞅因变法有功,受封商地十五邑,号商君。

    在变法过程中,太子的老师触犯了法律,贵族和朝臣对这件事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看商鞅怎样解决把这个棘手的难题。商鞅为了使新法能得以实施,请示孝公后,依法进行了严厉公正的处置。太子曾为老师向商鞅说情,但无济于事。从那时起,太子便对商鞅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

孝公驾崩后,太子嗣位,史称惠文王。贵族们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便纷纷制造流言蜚语,有人甚至诬陷商鞅谋反。惠文王十分清楚商鞅没有谋反的动机,更没有谋反的可能,但他为了出气,下令逮捕商鞅。商鞅自孝公死后,自知失去靠山,不敢久居京城,已返回自己封地。当他风闻有人诬告他谋反的消息后,情知早晚必遭杀身之祸,便只身逃出来,打算潜往别国躲灾避难。

    这天,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寒鸦沐着夕阳余晖结队归林。商鞅急于逃离秦境,便匆匆赶路,来到关下,不想被守关军士拦住,声称:“商君有令,黄昏后非公事不得出城。”商鞅这才意思到必须投宿住店。他来到一家旅店,要求住宿,老板走出来说:“既是客人我们当然欢迎,请问你是谁,弄不清身份,我会被杀头的。这是商君的法令,违背不得呀!”商鞅当然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他走出旅店,仰天长叹道:“想不到我自己制订的法律,竟反过来害了我自己!”

    商鞅后来被抓或咸阳,受车裂之刑而死。那刑罚十分残忍,即用绳索缚住受刑者的头部与四肢,然后驱赶着马,将人活活撕成五段,令人不忍耳闻。

    一代明君秦孝公励精图治,知人善用,重用一代贤臣商鞅,实行变法。商鞅变法是战国诸强中最彻底的改革,为秦国灭六国、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改革必然会侵犯某些人的利益,所以改革者不仅要有过人的智慧,还要有超凡的勇气。商鞅最终被车裂而死,这是整个秦国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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