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复杂适应系统主体性存在与实现是复杂适应系统之所以复杂的内在原因。关于什么是复杂性,莫兰认为:“复杂性是作为困难、作为不肯定性出现的,而不是作为明确性和作为答案出现的……我们不可能通过一个预先的定义了解什么是复杂性;我们需要遵循如此之多的途径去探求它,以致我们可以考虑是否存在着多样的复杂性而不是只有一个复杂性。”[3](P138-139)尽管莫兰没有明确地定义复杂性,但他仍然触摸到了复杂性的两个相连的核心:“一个经验的核心和一个逻辑的核心。经验的核心一方面包含着无序性和随机性,另一方面包含着错综性、层次颠倒和要素的激增。逻辑的核心一方面包含着我们必然面对的矛盾,另一方面包含着逻辑学上内在的不可判定性。”[3](P148)盖尔曼认为,更大复杂性的出现是“被冻结的偶然事件”。[3](P222)“通过被冻结的偶然事件的累加,出现了更多复杂的形式”。[4](P224)我曾在另一篇文章中给复杂性下过一个定义:复杂性是包含于组织中的无序。但不管怎么说,我以为,复杂系统的主体性存在与实现是复杂性产生的内在原因是不容否认的。这是因为,无论无序性和随机性,还是错综性、层次颠倒和要素的激增,抑或是“被冻结的偶然事件”,都产生于复杂系统的主体性存在与实现。由于任何复杂适应系统中的主体都是能动的主体,这就决定了当它以个体的形式出现在系统中时表现的多种可能性。也就是说,它既有表现为有序的一面,也有表现为无序的一面;既有稳定的一面,也有随机的一面;它既能同化,也能异化,还在不断地演化。并且所有这一切都在同时进行中,没有先后,没有预定的路径。更惊奇的是,这一切尽管出自主体之手,但主体并不能随意掌控,甚至全然不知。正因为如此,也就如同“适应性造就复杂性”那样,复杂系统的主体性存在与实现同样造就了复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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