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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春天过去/绿亦歌

 阿菲读书 2016-02-16

直到春天过去

文/绿亦歌



“情人若寂寥地出生在1874,刚刚早一百年一个世纪,是否终身都这样顽固地等。”



A.

飞机在北京降落的时候,我的心情十分糟糕。在一旁打着哈欠,他满不在乎的样子让我十分恼怒。我闷声大步走在前面,然后自嘲地想:他可是,我能奢求什么呢?

我们的行李在运送途中出了问题,第二天才能送到。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很显然这并非什么好的开始,我疲惫地揉揉太阳穴。

到家后,我和一人坐上一个沙发,不出三秒,他果然开始发少爷脾气,硬邦邦地说:“我要洗澡!”

我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他鼓起腮帮,走到我面前蹲下,与我平视,一字一顿地说:“我、要、洗、澡。”

我只能举手投降。商场早已打烊,我们只好找到最近的一家7-11。牙膏、毛巾、拖鞋……我一样一样地扔进购物筐里,然后走到男士内裤前,淡定地扫了眼,估量着他的尺码伸手去货架,瞪了我一眼,抢先一步取下来扔进购物筐,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好像脸红了。

“Jimmy?”我憋着笑调侃他。

“干吗!”他又瞪我。

我们从7-11满载而归,在路上一人拆开一支冰淇淋,纠结地看着手中的小奶棍,我嘲笑他:“Sorry咯,这里没有你最爱的SLOWLY by da dolce。”

北京的夜空同香港一样,也是看不到星星的。提着一口袋的日用品走在前面,他的肌肉线条流畅,是属于人人都羡慕的那种“穿着衣服显瘦,脱了衣服有肉”的身材。深栗色的头发被风吹起,他没走几步就停下来,不耐烦地冲我说:“快点啦,热死了。”


吹干头发后,我躺在床上,虽然身体累得要死,但是脑海里的弦还紧紧绷着,让我没办法放松。我净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我梦到Judy愤怒地将报纸摔在我的脚边;梦到在雨夜里飙车;梦到我离家那天,我妈非要塞给我的一叠钱……

我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没好气地问:“你干吗!”

他毫无影响别人睡眠的自觉:“我饿了。”

我叹了口气,本来想说晚上买了几盒百利滋,可是看大少爷那副模样就知道打发不了他,我点点头:“那你等一下,我换衣服。”

这时我才发现,我们两人都穿着便利店买来的白色背心,他身材向来很好,实实在在的八块腹肌,而我?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已经不屑地摇摇头:“难怪没人要。”

我面无表情地将门“砰”的一声关上。

出门的时候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凌晨一点多,我不知道北京这时候哪里有饭店开门。倒是,拿着谷歌地图给司机指方向。

司机在一家私人会所前停车,建筑物四角挂着大红灯笼,灯笼上画着精致的图景,仔细看来,是惊蛰、谷雨、芒种和白露。有钱人总有各自的消遣,我看了看我和这格格不入的装扮,小声问他:“你有会员卡?”

懒得理我,径直走到接待生面前,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我松了口气,好歹他还戴着一只OMEGA的手表,总好过二十几块钱一件的棉T恤。

我忍不住问:“你哪里来的会员卡?”我看过他的履历和护照,这绝对是他第一次来到大陆。

他终于忍不住白了我一眼:“从John那里拿的!”

在一扇门前停下来,咳嗽了一声,趾高气扬地命令我:“开门。”

我已经懒得腹诽他,没好气地推开门,那一刹那,我整个人都愣住了。房间四面都贴着特殊的涂层纸,淡淡星光在上面闪烁,一时间让人以为置身于浩瀚星空,深蓝色的宇宙和璀璨的星辰,一种孤独的美自脚下传出,我踟蹰地走了几步,才发现房间的中央摆着一个蛋糕,上面烛光还在跳跃。

我愣愣地转过头,直直地看着我,有些别扭又有些不好意思:“Christy,生日快乐。”

这是我二十五岁生日,我早已忘得干干净净。我满脑子都是我和在北京的新事业新生活,前路茫茫,我几近崩溃。

可是这一刻,我什么也不怕了。


B.

是我挖掘的新人。三年前,我从香港中文大学传媒专业毕业。没有身份,我找工作处处碰壁。一大堆的证书,3.8的绩点……这些我已经竭尽所能才得到的东西,在一张香港身份证面前显得苍白又好笑,这年正好遇上金融危机,人人自危。

我最后走投无路,在大学室友的推荐下进入一家经纪人公司,这样至少不会被强行送回大陆。我的工作很简单,名牌上写的“助理”二字已经囊括了一切,端茶倒水,跑腿打杂,都是些体力活,好在工资过得去,不用为房租和食费担心。

当年高考只上三本线的高中同学,靠着父母找到好工作,在群里得意洋洋地问我,女状元,是不是成天在香港shopping。我苦笑,拔掉网线,专心致志地写策划。

那时候我比现在愤世嫉俗得多。我不明白,我比任何人都聪明勤奋,当年香港中文四十万全额奖学金争下我,我暗自发誓一定要混得出人头地。而香港在我心中就是淘金地,纸醉金迷,港岛的女强人们穿着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健步如飞。可是结果,总是那么不如人意。

我坐在十几平方米的屋子里号啕大哭,为着不明朗的将来,为着命运待我的不公平。可是哭醒之后,我不得不用厚厚的粉底盖住我的黑眼圈,咬着牙对着镜子微笑三次,然后若无其事地出门上班。

爱情?那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奢侈品,对我这样的女孩子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遇上那天我正在帮Judy提晚宴服,我一直心不在焉地往外望,Judy问我:“你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用嘴指了指Burberry店里正在买围巾的男生,“我觉得他能够大红。”

Judy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不动声色地笑:“你倒是越来越有眼光了,”然后她摇摇头,“可是这种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根本不屑于入行,娱乐圈其实就是他们的后花园。”

我有些不甘心,又回头望了几眼,十九岁的男生,宽肩窄腰,一双又长又直的腿,光是侧脸就英俊得犹如雕刻,他是上帝的一件艺术品。Judy见我还有念想,便笑着说:“你要是能签下他,他归你带。”

我入行才三个月,我从来没想过有机会能独自带新人,我简直觉得中了头奖。走到面前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在发抖,原本得心应手的粤语被我说得结结巴巴,我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双手交叉,面无表情地等我说完,我心底“咯噔”一声,知道没戏了。少年人脸上应有的兴奋、期待、渴望成名的冲动,在他身上就是一个笑话,Judy说得对,人家根本不屑。

等我硬着头皮说完,我自嘲地先笑起来:“抱歉打扰你了。”

“等一下。”他忽然叫住我。

我疑惑地回过头,他淡淡地说:“你运气倒好,我今天心情不错。”

于是我就这样签下了。Judy没有看错人,他确实是无所事事的富家子弟,出生于英国,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念金融,读了两年觉得没意思,全世界到处玩,他很喜欢香港,至少一家许留山能完爆英国的每家餐厅。

的工作量不大,他主要接食品饮料类广告,先试吃,不符合他口味的全部推掉。大少爷的嘴无比刁钻,我被他整得焦头烂额。

他倒是轻描淡写:“这么难吃,迟早要垮。”

我跳起来捂住他的嘴巴,生怕被人听到,无可奈何地说:“大少爷,你不吃饭,我还要混呢。”

我听过唱歌,那晚上一群大少爷包下整个KTV,坐在角落里玩骰子,最后非要让他唱一曲。他点了一首《1874》,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他有一副很好的嗓子,连低音也能唱得十分撩人。

“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挽着你的手臂彻夜逃避,烽火漫天失散在同年代中,仍可同生共死。”

一曲完毕,我竟然觉得眼角有些湿润。

向我看来,做了个嘴型,我知道他在嘲笑我。我大他三岁,总觉得他就是个小屁孩,他嘲笑我倚老卖老,一辈子嫁不出去。

那天夜里开车送我回去,我兴致勃勃地说:“没想到你小子唱歌还有模有样,要不要录唱片试试?”

他一盆冷水朝我泼下来:“我不卖唱。”

我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望着窗外不再说话。他在维港停下车,我不明所以:“干吗?”

“看夜景。”他没好气地说。

废话,来维港当然是为了看夜景。我懒得理他,海风迎面扑来,吹得我头发到处乱飞,我工作那天剪了个不忍直视的短发,如今终于又长了一些,碎碎地披在肩膀上。我一时玩心大起,站在台阶上,张开手臂,与对岸的灯火通明遥遥相望。

走上前,轻轻搂住我的腰,我被吓得魂飞魄散,全身肌肉绷紧,结结巴巴地问:“Jimmy,你吃错药了?”

我一般不叫他的英文名字。他没好气地说:“好心当成驴肝肺,我这不是为了帮你重现电影经典场景嘛。”

我讪讪地笑,终于放松下来。我和从来不玩暧昧,我长相平平,入不了大少爷的眼。至于我,我理想中的对象最好比我大五岁,普通白领,每天清晨两人睁开眼睛相视一笑,在圈子里待久了,就为知道所谓的轰轰烈烈,到头来还不是镜中花、水中月。

我靠在的肩膀上,我只是累得想要喘一口气。


我早就料到会给我惹事。我们相处这两年多他并没有如我当初所言大红,他不接电影和电视剧,不出唱片,拍点广告和平面模特图,主要经济来源还是他老爸的信用卡。

他在宴会上和某家大集团董事长的小儿子打了一架,当时二十多家媒体在场,第二天对方老爹就放话下来,说要封杀。

管你什么家世背景,强龙不压地头蛇,更何况从来不向他父母提这边的事。自己虽然没放在心上,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找人求情,最后还是Judy把我叫到办公室,说要不你带着他去内陆吧。

我一愣,我憎恨香港,同时我也爱它爱到要死。Judy见我发呆,用手指敲了敲桌面,慢慢地说:“要不然,就别管他了,你重新去挑个人带。”

我抬起头,透过Judy身后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外面的满目阳光,天空低得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是我同相识的第三个年头,就算是一只宠物,也该处出感情来了,更何况那还是个人。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

这天夜里,我躺在床上失眠,我问自己,对我来说,算是什么呢?说出来也许很可笑,但是他对我来说,是一个梦想。

遇见他的前一天夜里,我绝望地蹲在窗边大哭,银行卡的余额永远不见涨,打电话回家给爸妈说我在湾区当白领,香港中文大学算什么,世界前一百算什么,这里是香港,广告牌随便砸死一个说不定都是哈佛的经济学博士。

可是在看到的那一刻,我麻木已久的心忽然为之一动。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会红,他会成为一代巨星,他会让所有人为之疯狂,他不仅仅只是一件上帝珍藏的艺术品。

那一刻,我真的觉得热血沸腾,我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梦想。

第二天上班,我第一件事就是找到Judy,我坚定地说:“我要跟他走。”


C.

在北京的第一份工作是一个巧克力广告。我推开他的房门把巧克力扔给他:“比不上Godiva和Lindt,但是如果觉得不好吃请闭嘴。”

估计是我最后一句话态度太过恶劣,诧异地扬扬眉头:“怎么?”

我自嘲地笑:“高三的时候我们班开元旦晚会,有人传言说我暗恋的男生那天晚上会送巧克力给我。那时候我家里很穷,我啃了一个星期的馒头,再加上拼命攒下的钱,硬是去超市买了一盒这种巧克力。二三十块钱一盒的巧克力,对我来说已经是天价了。”

我轻声笑,那已经是我为年少时候的爱慕做过的最大的努力了。到头来,连感情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

难得没损我两句,静静地坐着,等我说。

“那一整天我都特别紧张,一直等到晚会结束,我等着他来找我,可是他没有。他把巧克力送给了别的女生。午夜十二点,童话梦碎,我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嘲笑我,我哭了一晚上,然后一个人把巧克力拆开吃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日出,很多人都觉得日出代表着一种希望,可是对我来说,日出是一场噩梦。因为真正有希望的人,会在夜晚安然入睡。

只有伤痛,在夜里会让你无处可逃,所以你只有眼睁睁等待黑夜过去。

“大概是因为我成绩太好,那时候很多人喜欢捉弄。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参与其中,可是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我对上的目光,他的目光深邃复杂,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读不懂这个小孩了,我说,“因为我发现,感情是一件太过于无法掌握的事情,而这种无法掌握,迟早有一天会伤害我。”

这次广告的内容很简单,出演高中男生,每天早起到学校,偷偷放一颗巧克力在喜欢的女生的抽屉里,日复一日,高考结束后女生把巧克力的糖纸拼成了“我喜欢你”四个字,两个人相视一笑。

没什么难度,问题在于骆大少爷最后一个笑容挤都挤不出来。中场休息的时候我随时卷起一本杂志戳他,“你倒是笑啊。”

“拜托,”他瞪我一眼,“她长那么丑,我哪里笑得出来。”

我不得不再次捂住他的嘴,对于这个动作我真是练得炉火纯青,我用余光偷偷看了一眼女主角,据说她在大陆的选秀节目很火,我才不想一来就惹事。

偏偏他还要再加一句:“还没你好看。”

我愣住,从来不说假话,他不屑于阿谀奉承,这样算来,他是真心真意第一个夸我还不错的男人。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已经继续拍摄去了,这一次很成功,笑起来同他损人的时候截然不同,他左脸颊有酒窝,很是阳光帅气。

真是一笑倾人城,连导演都连连竖起大拇指。

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问:“你刚刚在想谁?”

“什么?”

“别给我装傻,”我哼了一声,“刚刚,你笑的时候。”

我同他一起三年,怎么会分不清他是真笑还是假笑。他瞥了我一眼,硬邦邦地说:“晚上我要吃糖醋排骨。”

我小时候父母上班很辛苦,都是我来做饭,可是我们穷人家做饭从来不讲究,油熟了倒下去炒,加勺盐就好。所以我的厨艺被狠狠地嫌弃了一番,我十分愤怒:“你一个大英帝国居民居然有资格嘲笑我?信不信我给你端一盘仰望星空?”

话虽这样说,我还是老老实实将笔记本放在厨房里,一边琢磨一边实践。最后摸清楚了,他竟然喜欢吃川菜。我对此很是开心,香港人喜欢吃甜,我初来乍到时瘦了整整十斤,没有想到还有机会展露一手家乡菜。

我也就这个时候愿意多同说点话,给他说我们家乡的特色,教他打麻将,我还煞有介事地教过他几句四川话,“幺儿”,我拿筷子头沾点水在桌子上一笔一划地写,这个词语,在我的家乡,算是一种爱称。

跟着我学了几遍,“儿”字被他发得太为慎重,我笑得用手使劲捶桌面,他恶狠狠地瞪我:“不准笑!”


我们下了车,去附近的超市买排骨和番茄酱,买了一大堆薯片,我最恨别人在我面前吃薯片,于是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他倒是乐在其中,手飞快地穿梭在货架上,拿的全是我喜欢吃的零食。

然后他还特别悲天悯人地看我一眼:“何必呢,反正都嫁不出去。”

偶尔会帮我打杂,切切菜、烧烧水一类。因为第一单工作很成功,我又做了一点饭后甜品,最喜欢吃许留山,来了北京,我们也去吃过几家,他都觉得不正宗。

我和他面对面地坐着,我忽然想到:“对了,下个广告是冰淇淋。”

抬头冷冷地瞥了我一眼,我缩了缩脖子:“干嘛?”

“除了工作,你就没别的可说了?”

我想了想,我同,本来也就只有合作关系,除了工作,真的没有什么别的可说,于是我摇了摇头。

“很好。”阴鸷地盯着我,甩下筷子走了。

大少爷向来喜怒无常,我耸耸肩,继续把剩下的排骨吃完。

接下来的几天,我同都没怎么说话。初来乍到,我要去疏通关系找门路,事情一大堆,大少爷天天在屋子里玩游戏,要出门也是去健身房,我同他向来如此,我们有不同的家境,成长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年龄让我们的爱好性格南辕北辙。

北京风大,没过几天我就病倒了。我原本以为只是太累了,直到晚上来敲我的房间门同我说事情:“阿May和John他们说等几天来北京玩。”

都是他在香港的一群纨绔朋友我随口问了一句:“他们来干嘛?”

“来玩咯,”回答我,然后顿了顿,“Christy,你怎么了?”

我清了清嗓子:“有点不舒服。”

他握着门把,敲门:“你开门。”

我老老实实地打开门,我穿着一件男士的宽松白衬衫当作睡衣,不赞同地看了我一眼,我又低头检查了一遍,扣子都有好好扣上,于是没再理他,回到床上重新坐下。

他直接伸手盖上我的额头,然后皱着眉头说:“你发烧了。”

“哦。”

“哦什么哦!”被我气得抓狂。

我生病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迟钝,所以我抬起头疑惑地看了一眼:“那晚上你自己找吃的,我睡一觉。”

瞪了我一眼,一声不吭就地走出我的房间。等了一会儿,满身湿透地又出现在我面前,手上端着一杯温水和几颗药,递到我面前:“喏。”

我结巴地问:“你你你你你买的?”

他不耐烦地说:“快点。”

我接过药,一口吞下:“你怎么全身都湿透了?”

“下雨了。”他简洁地回答我。

我随手拉开窗帘向窗外望去,在发现外面下着倾盆大雨,屋子里放着钢琴曲,让我没有听到雨声,我十分愧疚加感动:“谢谢。”

淡淡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他竟然拿着他的游戏机到我房间里,坐在我床边守着我。我简直是受宠若惊,正想问他是不是也发烧了,他先开口:“我知道了,明天下午的广告我自己去。”

我点点头,缩在被子里,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我没睡多久就又醒了过来,我睡眠质量不太好,大概是药效上来了,我满头是汗,睁开眼,发现还坐在我的床边,我顿时愣住了。

那是一种,非常非常柔软的感觉,一个女孩子,无论外表多么乖张隐忍,还不是都渴望被人照顾。我想我大概是疯了,我伸出手,从背后抱住了的腰。我将头埋在他的背上,他身上有沐浴露的味道,很淡,但是很舒服。

声音哑哑的:“Christy。”

第二天我睁开眼醒来,看到睡在我身边的,他闭着眼睛,又黑又长的睫毛微翘,他的皮肤十分光滑,他的鼻梁挺直,嘴唇柔软得让人想要吻下去,他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梦。我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梦想着有一天,一觉醒来,身边能有个人陪着我,没想到竟然真的实现。那一刻,我心中有一种浓浓的酸楚的幸福,因为我同,可以是伙伴,可以是室友,甚至可以是情人,但是……我们绝不能成为恋人。

察觉到了我的动静,迷迷糊糊地伸手抱住我说:“再睡一会儿。”

我竟然乖乖听话,真的闭上了眼睛准备再睡一会儿,半晌后我回味过来,觉得不对劲,推了推他:“Jimmy!”

他没理我,我继续大叫:“!”

他终于清醒,没好气地问我:“干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是谁?”

“Christy啊。”他叹了口气。

我被他温柔的鼻音给折腾得举手投降,正出神着,他忽然莫名其妙地说:“我是真心的。”

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有人如此认真地同我说,我是真心的。


D.

阿May和John如约而至,下了飞机第一件事就是去租一辆大红色的法拉利,我头疼地看着,他耸耸肩问我:“你喜欢哪一辆?”

他在我耳边讲话,我全身差点酥掉。我受不了他们飙车,干脆戴上眼罩将耳机的歌开到最大声。他们玩台球喝夜啤酒,我趴在旁边打瞌睡。有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孩找搭讪,笑着摆摆手,指了指我。

女孩不满地瞥了我一眼,我累得打不起精神应战,倒是阿May和John,惊讶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笑笑,不给他们八卦的机会。

深夜回家,我整个人瘫在沙发上,将我抱回房间,向我道歉:“抱歉,让你陪我们玩。”

我摇摇头,吻了吻他的额头:“你还要出去?”

“嗯,”他点点头,“John要去后海。”

离开后,我反而没有了睡意。我跑到他的房间,坐在他的椅子上,想了很多。我同他的不合拍,我早就知道,我们之间观念和经历相差太大,他才二十二岁,我们认识的这三年他都是这样过的,肆意地挥霍金钱和青春,他无所畏惧。我没有办法将他捆绑在我的身边,陪我过天天散步喝茶的日子。

那天夜里,我坐着坐着就哭了起来。因为我突然发现我没有办法想象如果我同分手,到时候,工作、朋友、爱情,我将一无所有,而且我的余生,将再也遇不到另外一个。是我亲手将自己逼入绝境,只是因为我对自己感情的放纵。

第二天醒来时,在我的身边。我轻手轻脚地起床,看到镜子中自己眼角细细的皱纹,岁月正冷冷地看着我,提醒着我,我的青春已经不再了。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失恋以后,抱着枕头哭过一宿,第二天依然若无其事地去参加月考的女孩了。

我不能让自己一无所有,我再也输不起了。


在北京发展得不错,打开电视偶尔能看到他的广告,报刊亭里都挂着他的大张海报。有著名导演来找他拍电影,那几年武侠盛行,他的角色是一个冷酷寡言的杀手,对于别人来说,应该是梦寐以求的机会。

偏偏被给拒绝了。

我情绪不佳,一路上都没有说话。他两步上前追上我,与我并肩,隔了好久才轻声说:“抱歉。”

“你为什么要向我道歉?”

他想了想:“因为你不开心。”

我停下脚步,转过头看他:“Jimmy,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开心,可是我们心里都很清楚,你并没有做错什么。”

“Jimmy,”我认真地看着他,“你为什么不想接电影?”

他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看着他的眼睛笑起来,替他回答:“因为你知道,这里不会是你的终点。你只是玩玩而已,随时都会抽身。你迟早会回英国,去继承家业,你有真正的远大前途。别人拼尽全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名誉、金钱、荣耀……这些于你,不过是小儿科。”

他不说话,他那双时而戏谑时而明亮的眼眸此时如夜沉沉。

“你可以同我一起回去。”他终于开口。

灰姑娘尚且年轻貌美,而我?我只有靠着自己,混一口饭,睡一场安稳觉,就已经要知足了。

我勉强地笑了笑:“回家吧。”

至少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家。


E.

春天的时候,我同一起看了一场流星雨。他还专门买了个专业的望远镜,几十万的东西摆在客厅里,我摸都不敢摸。

他说:“看见流星要许愿的。”

我想了想:“那就祝我们早日回香港吧。”

他看了我一眼,探过身吻了吻我的头发。每天有无数的航班驶向香港,要去香港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只有我和明白,我所谓的回去香港,是什么意思。

我从来不相信美梦成真,可是第二天我竟然接到Judy的电话,她说:“休假休够了么,够了就快点滚回来。”

我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Judy姐,你没开玩笑?那封杀的事……”

“还封杀个屁,”Judy不耐烦地说,“他老子都出马了。”

我挂掉电话,冲到的房间,他正在听歌,看到我后取下耳机,笑着说:“Surprise!”

我愣愣地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上前抱住我:“你要是舍不得北京,我们随时可以回来。”

我拍了拍他的头,这才想起来正事:“你老实回答我,当年你为什么同那个小少爷打架。”

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然后十分不好意思地咳嗽了一声,才极其不情愿地回答:“当时晚会上,他在阳台上对着一个女孩子动手动脚的,那个女孩和你身材和穿着都很像,我当时喝了酒,没看仔细……”

我哑然失笑,于是就把人打残进了医院?等我笑完,却又回味出一阵说不出口的甜。我同他十指相扣,半晌才问:“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脸皮这么厚,”哑然失笑,“谁说过我爱你?”

我拧他,他不得不举双手投降,细细吻上我的眉心:“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商场的灯光璀璨,他出现在拐角处,我的心骤然狂跳起来。我对Judy说,他会成为我的梦想。

离开北京前,我难得地撒娇,要给我唱歌,一大把年纪了还要装嗲,我自己都受不了自己。

不过似乎很受用,扯了扯我的头发,然后大大方方地问:“你要听什么?”

“还是《1874》吧。”:“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挽着你的手臂彻夜逃避,烽火漫天失散在同年代中,仍可同生共死。”

他的声线依然有一种迷人的魔力,让人难过得想要大哭。

我转过头,望向窗外,树丫已经爬上窗外,日光汹涌浩荡。

当年张爱玲为了成全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生生写倒了一座香港。世界上有多少这样的感情啊,在太平盛世根本没有残喘之日。

爱情是场绝症,来势汹汹,溶于骨髓,却无法根治,至死方休。

我没有同一起回香港。我不辞而别。



离开我以后,倒是真的开始红起来了。他先是接了一部青春励志电影,然后是一部偶像剧,出演又拽又傲娇的男二号,网友说他的戏份可真简单,整天冲着女主角不耐烦地大吼,我乐不可支,这好歹也算是本色出演了。

我们分开后的第三年,他终于在公开场合唱了一首歌:“情人若寂寥地出生在1874,刚刚早一百年一个世纪,是否终身都这样顽固地等。”

主持人嗅到风声,立刻敏锐地问他,是不是以后想要转型成为歌手。他摇摇头,他对着镜头沉默半晌,最后扯出一个无可奈何地笑容,说道:“我以前不成熟不懂事,辜负你良多,你离开我,也许是终于甩掉了一个包袱。可是你都不知道,其实你一直都是我的梦想。”

“我会一直等你,直到你愿意相信我,愿意回到我的身边,”这时他顿了一下,然后慢慢开口,“我爱你。”

我终于还是在电脑前声嘶力竭地大哭起来。

那时候我们还在北京,我为了给灌输一点精神食粮,买了一箱子的书放在他的卧室里,他总连翻开都懒得,情意最浓时,我们共处一室,他玩游戏,我看书,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偶尔心有灵犀般抬头,迎上对方的目光,阳光落在我们身上,两个人都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我就是在那时候读过韩松落先生的文集,他说,所以要等,所以要忍,一直要到春天过去,到灿烂平息,到雷霆把他们轻轻放过,到幸福不请自来,才笃定,才坦然,才能在街头淡淡一笑。

春有春的好,春天过去,有过去的好。


绿亦歌
《爱格》杂志签约作家,短篇人气王。即将出版首部长篇《岁月忽已暮》。

即将上市图文旅行书《尼泊尔很美》作者之一。

“原文阅读”了解《尼泊尔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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