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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 妾: 骨文字之四十五

 钟离绝遐之万语 2016-02-16

破译甲骨文字之四十五:妻 母 妃 妾

 


破译甲骨文字之四十五:妻 <wbr>母 <wbr>妃 <wbr>妾 
图一           破译甲骨文字之四十五:妻 <wbr>母 <wbr>妃 <wbr>妾 图二母
破译甲骨文字之四十五:妻 <wbr>母 <wbr>妃 <wbr>妾 图三    破译甲骨文字之四十五:妻 <wbr>母 <wbr>妃 <wbr>妾 图四 

图一是甲骨文妻字。《说文》“妻。婦與己齊者也。……又。持事,妻職也。屮聲。”妻是在家里与自己一道同甘苦共患难的那个妇女。甲骨文妻字中是一只手正在束发,这是在进行每天早晨家庭主妇必须的晨妆。所以,妻的本义是一般家庭的女主人。右下的女字中间没有两点,说明这个女人还是初为人妇。她还没有孩子,没有经过哺乳期,所以没有两点。和妻相比,我认为,妃的本义应该值得推敲一番。《说文》“妃。匹也。从女己聲。”段注:“……人之配偶亦曰匹。妃本上下通称,后人以为贵称耳。”在卜辞中,妃并没有作为王的妻子或者贵妃之类的应用。只有四条关于零妃的记载。这些都说明妃字用作和妻相同的本义。但是我们知道甲骨文中一个本义只有一个字相对应。所以妃的本义和妻的本义一定是有区别的。从妃字的结构组成看,妃和妻本义是有区别的。如图二: 妃字是一个跪坐着的女人怀抱着一个小儿。除了头上别着一根发簪之外,她和一般的女人没有什么区别。妃字的结构告诉我们:这是一个已经有一个新生儿的妇女。因此,我认为妻—母—妃三个字成为女人出嫁以后的三个阶段:

妻的本义是新嫁娘,每天需要梳妆打扮。

母的本义是哺乳期妇女。突出的区别在于分泌乳汁。哺乳期妇女不表明孩子是因为晚商时期,
婴儿出生的死亡率较高,有些哺乳期妇女可以有孩子,有些哺乳期妇女可能没有孩子。所以不能用婴儿的符号来标识所有的哺乳期的妇女。换句话说,就是婴儿不构成哺乳期妇女的必要条件。而分泌乳汁是哺乳期妇女的共同符号要件。

妃的本义是生育后的妇女。因为她虽然没有分泌乳汁,但是她已经有了孩子。只是已经不在哺乳期而已。晚商时期妃的本义和商王无关。

甲骨文妾和上述三个字不属于同一个系列。妾。见图四。这是一个双手交叉,端坐着的女人。没有孩子,没有哺乳期的符号两点。妾的地位很高尚,因为她头上戴着冠饰。这个冠饰在甲骨文中不是一般的符号,这是辛字的头,也是帝字的头。甲骨文中凡和这个部首发生联系的字,大多是和商王有关系的。例如:辛,商,帝,言,僕,还有这个妾字。所以这个被称作妾的女人是属于商王的女人。这个辛字作为部首下面缺少一横,仅有一竖。因为字库里没有这个字,所以从辛。以下皆同。

《说文》“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妾在东汉以后的历史上一直没有有罪的含义,那么为什么在商朝就是待罪之身呢?这是因为专家学者们误解了辛这个部首。认为它和犯罪有关。这个说法也是见于《说文》“辛,辠也。”段注:“辠。犯法也。”他们的依据是什么呢?没有。只有《左传·僖公十七年》中有八个字:“男为人臣,女为人妾”。

从上面罗列的辛,商,帝,言,僕,还有这个妾等字看,他们都是与商王的生活起居相关的,没有有罪和犯罪的意思。换句话说,即使这些妾和僕都是战争中获得的战利品,仍然不能和有罪发生关系。从卜辞看:

“癸丑王……囗(宀下从羊),示癸妾妣甲……”(拾1·8

“乙巳,自祖乙有妾侑大戊。”(粹218

晚商人名看,盘庚之后的一任商王叫做小辛。还有,商王武丁十分喜欢的配偶之一的妇好(武丁有六十多位配偶,妇好是原配)去世以后,武丁悲痛不已,追谥曰,商朝的后人们尊称她为母辛后母辛。如果辛和犯罪有关可以这样称呼吗?

两条卜辞中妾均可以作为配偶解释。所以我认为这个妾字无论从字形上,应用上,从卜辞里,从它后来的发展简史,从甲骨文同部首其它字都无法证明这个妾与犯罪和罪人有关系。我们可以把这个妾字的本义定义为:商王的配偶之一。在甲骨文中,妾字为商王专用,其他人的女人不可以称妾。

【甲骨文本意小结】

    妻的本义是新嫁娘,每天需要梳妆打扮。

    母的本义是哺乳期妇女。

    妃的本义是生育后的妇女。

    妾字的本义定义为:商王的配偶之一。


妾字的本义 —— 女奴隶

”妾”(qie)字,是为今人所熟悉的一个古时的亲属称谓。在古装影视剧中,总会有美人娇滴滴地自称“臣妾”、妾身”。这个宇的基本义,是指封建社会时期男人在妻子之外另娶的女人”,她们通常不需要像妻子一样明媒正娶。《礼记 · 内则》:“聘则为妻,奔则为妾。” 《谷梁传》:“毋以妾为妻。”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整个社会上,“妾”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地位的。这跟它的本义有着承接关系。

汉字溯源

“妾”,会意字,其甲骨文字形为一个脆着的妇女头顶一把古人用来实施棘刑的刑具——平头铲刀的祥子,从而表明了此宇的本义:女奴隶、有罪的女人。如《说文》:“妾,有罪女子。”《国语 · 晋语》:“纳女工妾三十人。”意即:招纳了30名奴隶。而《尚书 · 周书 · 费誓》中的“臣妾逾逃”,意即:男、女奴隶逃跑了。
甲骨文.jpg

字形演变

金文中的“妾”字,脱胎于其甲骨文字形,只是其下面的“妇女”跪着的样子已经不大明显了。发展至小篆阶段时,“妾”字已经完全没有了原来的样子,无论是上面的“刑具”还是下面的“妇女”,都更加线条化。进入汉代以后,历经隶变和楷化“妾”字逐渐笔画化,失去了原有的象形韵味。

字义转化

古时候,女奴隶就是奴隶主们的玩物,社会地位十分低贱,这跟旧时小老婆的处境有共通之处,所以“妾”就顺理成章地被借用来作小老婆的称呼了,另外,自称的谦词。古乐府《孔省东南飞》:“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意思是:我既然担当不了您家的使唤,白白留着也没有什么用。

“妾”字中的历史文化

为什么会用头顶“铲刀”这一意象来表示某人有罪呢?对此,文宇学家郭沫若曾做过精辟的论述,他说:“黔刑亦无法表现于筒单之字形中,故借施黔刑之刑具 ·  ·  ·  ·  ·  · 以表现之。”这勾话,需要结合古代的社会现实来理解。在我国古代,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凡是沦为奴隶者,都会被施以黔刑——在脸上刻字。由于要将这种刑罚表现在汉字结构中,实屑不易,所以古人就干脆用施刑时所用的刑具的样子来代替了。邢么,”妾”宇就很好理解了——脸上被刺了字的女人,当然就是女奴了。


【妃】的甲骨文金文篆文字形演变含义



(說文解字 篆體字) 
甲骨文金文篆体象形字的字形演变
 

(金文)
甲骨文金文篆体象形字的字形演变甲骨文金文篆体象形字的字形演变甲骨文金文篆体象形字的字形演变
(甲骨文)
甲骨文金文篆体象形字的字形演变甲骨文金文篆体象形字的字形演变

 

甲骨文密码


【甲骨密码】

【其他解读】
妃,甲骨文=(了,婴儿出生)+(女),造字本义:生了嬰兒的女子。金文调整左右顺序。篆文将 金文的"了"写成"己"。      

 

附   文言版《説文解字》:妃,匹也。从女,己聲。        

附   白话版《说文解字》:妃,配偶。字形采用"女"作边旁,采用"己"作声旁。

文言文名句摘抄


①名词:生了嬰兒的女子。   
              吉妃,嘉耦曰妃。------《左传 .  桓公二年》  
               嫘祖为黄帝正妃。------《史记》
②名词:太子、王侯之妻。     妃嫔 妃女        /       太妃 贵妃 王妃  
              宿有妃,嫱嫔御焉。------《左传 .  哀公元年》     
              天子之妃曰后。------《礼记 .  曲礼》
③名词:美丽的女神。   /      火妃 湘妃     
              从南湘之二妃。------三国 魏 .  曹植《洛神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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