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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旧梦 | 美文NO.110

 阿菲读书 201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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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说
格子们看完美文后可以跟小编来八卦下男主女主啊~话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快快爆发你们的小宇宙写起来!小编会挑精华粗来与大家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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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旧梦
文/绿亦歌

模特:猫梓 摄影:老公公


这十年来,我遇见了许多许多个别人,许多许多种可能,可是今生今世,只得他一人,能被我冠以美梦。


1.

2001年的冬天,我去往伦敦求学。那时候英镑还很坚挺,和人民币的汇率高达15∶1,我连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

我的专业是奢侈品管理,听起来噱头十足,像是一直泡在钱罐子里,对着不懂行的外人足够吹嘘上一辈子。

可实际上,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就是不断研究客户需求,营销管理和财务报表,那些隔着橱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美丽事物,于我们只是无比遥远的一个梦。

大一的冬天,在教授的推荐下,我成为一家老牌珠宝公司的实习生。我第一次走进那里的时候,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楼梯前,紧张得全身发抖。我出生在祖国北边的一座城市,家中没什么大钱,但衣食无忧,可是在绝对金钱的帝国下,我只感到害怕。

我的上司Linda是英法混血,可以在伦敦腔和纽约腔之间自然切换,我英文水平只能算是三流,有一次被她训斥,用的竟然是中文。

第一次遇到欧阳景,就是在这里。

他坐在轮椅上,微微垂下头,我正好从大厅经过,看到他,微笑着走上前问:“我可以帮到你吗?”

最简单的一句话,被我说得结结巴巴。

他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这是第一次,有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冷静,无悲无喜,他的双眸幽深,让我动弹不得。

下一秒,我的手机响了,Linda问我去了哪里?

我匆忙地向他点点头,然后抱着一大沓文件夹,匆匆忙忙地跑去电梯口。

过了一会儿,处理完杂事,我去到走道上,往楼下大厅张望,已经看不到他了。

我忍不住对Linda说:“我刚刚在大厅看到一个人,实在是太英俊了,从来没见过这样美的模特。”

Linda一愣,说:“公司没有招募模特,最近也没有发布会。”

我正疑惑着,Linda忽然转过头问我:“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黑发黑眼,坐在轮椅上?”

我点点头。

Linda苦笑:“他?他是最顶级的奢侈品。”

我那时候不懂,一个人,怎么会被比喻成一件奢侈品呢。

圣诞节假期结束后,我又开始了忙碌的学习。有一天,我们的品牌文化课老师忽然告诉我们,他邀请到了一位大人物来为我上下一周的课程。我并不太感兴趣,毕竟对我来说,也就只是换了一个很复杂的英文名的外国人而已,他们姓氏里镶嵌的贵族地位,我并不太懂。

第二次见到欧阳景,他穿了一件简单的西服,给我们放了一部他投资拍摄的关于奢侈品的纪录片。

他坐在一旁的角落里,灯光落在他的脸上,忽暗忽明。那两个小时,屏幕上放了什么我一个画面也没有记住,一句旁白也没有听懂,我的眼里心里都只有他。我坐在阶梯教室的后排,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

那天下课,他已经说了下课,却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只静静地坐在讲台上。有好多女孩子忍不住跑上前跟他说话,而他只是微笑着摇摇头。等到最后,教室里的人走光了,我还磨磨蹭蹭舍不得离开。这时,他忽然抬起头,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鼓起勇气,紧张地走上前去,冲他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嗨,真巧……我们,曾见过一面,你还记得吗?”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回答:“不巧。”

我的笑容尴尬地凝结。

“不巧,”他言简意赅地说,“我为你而来。”

我愣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不,我一定是听错了。

他淡淡地笑:“简小姐,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他希望我能为他工作,我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只用每周去他那里,为他念一些书或者诗歌。

“我从来没有听过,还有这样的工作。”我目瞪口呆。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双手交叉看着我。他有一双很漂亮的手,十指修长,骨骼分明。可是我注意到,他的手背上有一道疤痕,明明很狰狞,可长在他的手上,竟成了一种美。

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是我?”

他淡淡地说:“你的声音很好听,能够帮助我入睡。”

我傻傻地说:“你失眠吗?我爷爷是中医,我可以帮你问问。”

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的眼睛,我想我一定是中了蛊,竟然鬼使神差地开口答应下来:“好。”

2.

司机来接我那天,伦敦在下雪。停在路边的黑色劳斯莱斯蒙上一层薄薄的雪,司机为我将车门打开,他并未坐在车中。

我有些失望,忍不住问司机:“请问,他叫什么名字?”

“少爷说你叫他欧阳景就行了,他有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车行驶在泰晤士河畔,在这座历史悠久,曾经站在世界顶点的城市,这辆车也足以引起街边路人的频频回首。

我有些不安地问:“我们要去哪里?”

“Paradise。”司机回答。

我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我打开车门,才知道司机口中的“paradise”是什么意思。我竟然站在一座山中,一侧是悬崖,山谷萦绕,而我的面前,伫立着一座城堡。

在望见城堡的这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贵族。

欧阳景不知何时已来到我的身边,他同我一样,望着远方的群山,淡淡地说:“天地很大,是吗?”

我傻傻地点头。

他轻笑了一声,充满讽刺。我转过头看他,他却已经转过头,操控着轮椅走远。

我第一次为他念书的时候,是同他一起坐在火炉边。

“我要为你念什么?”我不自然地转移话题,“我的英文并不是很好,请不要介意。”

“随便你,”他揉了揉眉心,“你可以在书架上挑你喜欢的。”

那是个下着雪的黄昏,我挑了一本聂鲁达的诗集,随手翻开来,竟然就是我最爱的那一首《我在这里爱你》。

我紧张地将手指放在每一行诗下,试图流利地念出来:“我在这里爱你,纵使地平线徒劳地隐藏你。我在这些冰冷的事物中,仍然爱你。有时我的吻乘上沉重的航船,穿越海洋,它永不停歇……”

他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我不敢停下来,怕惊扰到他,只能不停地念下去。一直到我念完了整本书,我呆呆地看着空白的最后一页,不知道现在应该做什么。身后的火苗不断地跳跃,突然发出“啪”的一声。

管家悄无声息地走来,对我微微躬身:“小姐。”

“他睡着了。”我说。

“是的,”他微笑着,“辛苦您了。”

我将手中的书递给他,蹑手蹑脚地站起来,这才发现已经坐得双腿发麻。我拖着脚走了两步,管家微笑着说:“少爷吩咐过了,您今晚住在这里就好。”

这天夜里,我住在欧阳景的城堡里。我本以为我会失眠,可实际上,我在床上躺下后很快就入睡了。只是我做了一夜的梦,一夜的噩梦。

我梦见城堡在一夜之间被熊熊大火包围,我站在外面,不停地喊欧阳景的名字。我知道他就在那里,我知道他听得到,可我的脚像是被禁锢了,一步也挪动不了。我口干舌燥,在深夜被渴醒,赤脚踩在地毯上去找水喝。拉开厚重的窗帘,看到一弯清冷的月挂在蓝紫色的夜空中。

第二天起来,大雪初霁,阳光普照。我换好衣服走下楼,欧阳景已经醒来,坐在长桌边吃早饭。桌子就在窗边,一转头,就可以看到山顶的皑皑白雪。

“早上好。”我有些尴尬地同他打招呼。

欧阳景没看我,只是点了点头。有人向我递来一张卡,告诉我以后我的工资都将打在这张卡上。

我觉得更加尴尬了,连忙摇手,用结结巴巴的英文对欧阳景说:“你不必给我钱,我并没有做什么。”

“我不建议你拒绝,”他淡淡地说,“或者你希望我去找到你的校长,为你支付你全部的学费?”

“你脾气真怪,”我嘀咕,“我们做朋友不行吗?”

他看了我一眼:“我没有朋友。”

我欲言又止。

3.

我同欧阳景相处得不算糟糕,我其实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喜欢滔滔不绝地说,但欧阳景很安静,在他面前,我不会说太多的话。但每次等他睡着以后,我就会小声地絮絮叨叨同他说很多话。

比如我小时候的事情,我的祖国,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或者和房东闹了什么不愉快。就因为知道他不会听到,我才能肆无忌惮地说这些。

渐渐地,欧阳景也会带我出城堡走走。我跟着他去过一次他的射击场,他心情不错,还亲自教我射箭。

他的书房里挂着一张他少年时代在射击场的照片,他穿着宽松的黑色衣服,将弓张成圆满的弧形,他的侧脸线条温和,眼神凛冽。

少年时代的欧阳景,比现在看起来要生机勃勃太多,像是早上八九点的朝阳。他现在虽然也很年轻,皮肤白皙如瓷,可整个人沉寂得如同一潭死水。

他现在很少再射箭,我问他为什么。

“对背脊压力太大。”他说。

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意识到,欧阳景并不是一个健康的人,任他如何强大,他也只能依靠轮椅代步。

我第一次射中红心那天,欧阳景对我露出了一个赞许的笑容,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欧阳景是会笑的。

或许是在射击场消耗太大,第二天早上,我吃早饭时没有见到欧阳景,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睡懒觉。

我在花园里剪下几朵玫瑰,上面还沾着清晨的露水,我偷偷将它们放在欧阳景的床头。走出房间,我问管家:“他的腿,究竟是怎么回事?”

管家看了我一眼:“小姑娘,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我脱口而出:“他还能再站起来吗?”

管家转过头,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说:“这很重要吗?”

“是的,”我低声说,“对我来说,他的一切,都很重要。”

“小姑娘,”管家叹了口气,摇摇头,“所谓的真相,就是不知道的人会比较幸福。”

这时我才确定,欧阳景的腿伤,一定另有隐情。

我开始试图寻找欧阳景的资料,网络上只能搜到一些他的投资新闻,说他来自一个庞大而古老的家族,许多信息都是保密的。想了许久,我给Linda发了一封邮件,问她,欧阳景是一个怎样的人。

她隔了许久才回复我,只有一句话——千万不要爱上欧阳景。

我对着电脑屏幕苦笑,心中回答,已经晚了。

我早已爱上欧阳景,或许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他坐在宏伟辉煌的大厅中,静静地抬头看了我一眼,比他身后华丽到奢侈的背景都要刺眼。

大概过了半年,我得到一个机会,去到欧阳景的房间,帮他拿一份文件资料。

他的书桌上有一本厚厚的黑色羊皮本,用金边镶嵌着,十分漂亮。我有些好奇,伸手打开,第一页里,夹着一张照片,被人粗暴地撕掉了一半,留下的另一半上,是个女孩子。她穿着英国高中校服,英伦风的大衣,站在路灯下,对着镜头微笑。我猜测她有中国血统,只是看起来五官更加深邃动人。

我用手去摸被撕掉的缺口,在心中猜测,那另一半照片上的人是谁?为什么会被人撕掉?这个女孩又是谁?

“放下。”身后忽然传来欧阳景冷冷的声音。

我被他吓了一跳,照片从我的手中滑落。我赶忙蹲下身,想要将照片捡起来,却听见他说:“停下。”

我愣住了,看到他推着轮椅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他弯腰捡起那张照片,然后转过身,离开了书房。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看我一眼。

我站在空旷的书房里,觉得难受得无法喘过气来。

4.

那天以后,关于欧阳景,我再也没有进一步的了解。

第二年,我生日的时候,他问我:“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我凝视着面前的红酒,试探着问:“真的什么都可以吗?”

欧阳景淡淡一笑,像是在哄小孩:“我所有的全部。”

“那你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我鼓足勇气,“一年前,我在你的书房里看到的那张照片,那个女孩,是谁?”

他的笑容凝结。

“二十岁,”过了几秒,他忽然轻笑,“真是太年轻了。”

我觉得他其实是在嘲笑我的幼稚,我忍不住出声反驳:“我没有。”

“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浑小子,”他半垂着头,淡淡地说,“我抽烟、飙车,和女人上床。”

我说:“现在又好得到哪里去吗?”

欧阳景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似笑非笑:“我现在只和漂亮女人上床。”

我顿了顿:“她也是其中之一吗?”

“不,她是一个美好的女孩。”他说。

照片中的女孩叫爱丽丝,她离世已有七年。

她同欧阳景是青梅竹马,两个家族门当户对,他们从小就被家族里的人订下婚约。七八年前,欧阳景还是一个桀骜不拘的纨绔子弟,而爱丽丝是个被宠坏的高傲的公主。两个人明明相互喜欢,却非要故意惹对方生气,互不理睬,好像一旦承认自己动了真情就代表着输掉了。

在七年前的冬天,欧阳景同别的女孩约会,被爱丽丝撞了个正着,忍不住讽刺了他几句,两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欧阳景心中其实十分后悔,便打电话约她出来,想要道歉。就是在这天,他们被一直等待机会的歹徒绑架。歹徒穷凶极恶,欧阳家明明送来了对方要求的筹码,可歹徒还是不愿意放人,认定了欧阳景是一棵摇钱树。那时候欧阳景的脾气很冲,做事不计后果,他和爱丽丝找到机会偷偷跑走,但他们被歹徒发现了,他们用箭射伤了爱丽丝的背脊,导致她从山上摔下,双腿受伤。

当援救的人赶到的时候,爱丽丝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那半张照片,被撕掉的人,正是欧阳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他同爱丽丝,却只有那么一张合影。

“对不起,”我说,“很抱歉提到你的伤心事。”

“已经没有关系了,”他说,“这个世界上,每一样东西,都仿佛在提醒着我这件事。”

我问他:“你找我为你念书,就是因为我和她的声音很相似,是吗?”

欧阳景没有否认,只是看着我。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可我还是感到难过,因为我对他动了真情。

“她以前经常这样吗?为你念诗?”

“不,”他说,“她喜欢弹钢琴,偶尔会唱歌,只有听到她的声音,我才会觉得安心。”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能转移话题:“我给你念书吧。”

“不必了,”他说,“你想要的生日礼物,只有这个吗?”

“本来还有别的,”我惨淡一笑,“可已经无所谓了。”

那之后,我发现我和欧阳景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或者说,他对我,比以前更加冷淡了。

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除了给他念书的时候,我几乎在别的时间里无法再见到他。

我觉得很难过,离毕业越来越近,英国就业形势很糟糕,周围的留学生都在着手回国的事情。也有一些中国的公司来学校招聘,我投了一些简历,但心中还是很迷茫。

我其实想要留在英国,因为我知道,如果回国,那么我和欧阳景就真的只是再无关系的陌生人。可就算我留下来,又能为他做什么呢?

农历春节那天,正好是我要去给欧阳景念书的时间。我去中国超市买好了面粉和豆沙陷,自己做了汤圆,借用厨房煮了一锅。

端上饭桌,欧阳景吃了一口就放下了勺子。我忐忑不安,问他:“不好吃吗?”

“吃不习惯。”他淡淡地说。

我一颗汤圆含在嘴里,吞也不是,吐也不是,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隔了一会儿,他忽然开口问我:“你想家吗?”

“想。”我低声说。

他没有再说话,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的回答。整个饭厅安静得只能听到我的勺子碰到碗沿清冷的叮叮声。我问欧阳景:“你……最近很忙吗?”

“怎么?”

“就是觉得,好像很难看到你,”我说,“我们有很长时间没有一起吃饭了。”

“哦,”他言简意赅地打断我,“没有必要。”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横在心间,难受却又吐不出来。

那天傍晚,我为欧阳景念了《小王子》的故事。

“我不喜欢这个故事。”欧阳景对我说。

“因为小王子永远也得不到他的玫瑰,是吗?”

“不,”欧阳景说,“你相信爱情吗?”

我呆呆地点头回答:“相信。”

他又露出那种嘲讽的笑容:“那你觉得,什么是爱?”

什么是爱?我愣住,木讷地张开嘴,却回答不出来。

欧阳景笑了笑,没有再同我讨论这个话题。那天的他似乎很疲惫,没过多久,竟然就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管家拿上毛毯,怕他受凉,披在他的腿上。

“他的腿,其实并没有受伤,对吗?”我忽然开口问管家。

他有些惊讶:“小姐你为什么会这样说?”

“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他并没有提到自己的腿,所以我猜测……他其实并没有受伤。”

“是的,”管家说,“因为爱丽丝小姐失去了双腿,所以少爷,再也不愿直立行走。”

他是在用自己的方法惩罚着自己,惩罚着,这还活在人间的自己。

我转过头去,绝望地看着欧阳景。

火炉中的火苗持续燃烧,不时地跳动,变换成张牙舞爪的模样。而沙发上的他早已沉沉睡去,平日凛冽的五官终于平和下来,又长又卷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是迷了路的天使。

此时,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大概只有十米,而这十米,却遥远得如同天堑,我有一种预感,我这一生,都无法迈过了。

我听到火炉里小声地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我知道此时窗外的伦敦正飞着鹅毛大雪,我沉默地走上前,捡起滑落在地上的毛毯,轻轻地盖上他的腿。

看着他薄薄的双唇,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克制住自己想要吻他的冲动。

我只能在虚无的空气中,一遍一遍临摹他的模样。

每一次的爱不得,无非是在提醒我,自己有多爱他。

5

一个月后,我收到母亲生病住院的消息。正好遇上圣诞节,我向欧阳景请了假,马不停蹄地赶回国。

其实那个时候,母亲的手术已经结束,她害怕耽误我的学业,等病情稳定下来她才告诉了我这件事。我没有什么可以为父母做的,只能每天潜心钻研厨艺,想着法子做菜讨他们欢心。

一周以后,我刷新邮箱,竟然收到一家奢侈品公司在中国分部的面试,几轮筛选以后,对方给我发来了offer。

我跟父母商量,他们说:“你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了。”

我喜欢的事情是什么?我只想要陪在欧阳景的身边。

我心中犹豫,鼓起勇气给欧阳景打了一通电话,却被他直接挂段。

这一个多月,我竟然不习惯中国的气候,得了一场重感冒,咳嗽了很长时间。原本对我而言这不过是一场小病,可我的声音却因此受损,变得有些沙哑。

我原本不觉得这有太大的问题,在回伦敦的航班上,我还在在想,欧阳景总不能因为这样,就把我开除吧。

我在第二天去见欧阳景,他面色苍白,我问他:“你最近没有睡好吗?”

他没有回答我,反而蹙眉:“你的声音怎么了?”

“被你听出来了。”我吐吐舌头,犹豫着把自己收到工作录用的事情告诉他,我期待地问他,“你说,我应该去吗?”

他一针见血地说:“我建议你回去,因为你继续待在英国,也没有办法找到工作。”

他的语气冷冰冰的,好似我只是一个无关的路人。我在心底自嘲地想,我还能期待欧阳景说什么呢?难道他还会挽留我?

那天,我才刚拿起书,给欧阳景念了一句话,他就打断了我。

“你走吧。”他说。

“什么?”我举着书,愣住。

管家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沓厚厚的信封。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我不能忍受你现在的声音。”他淡淡地说。

我怔怔地看着他。

我一直都知道,我同欧阳景,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和他竟然连好好说再见的情谊也没有,他始终站在云端,俯身冷冷地看着我。

我付出了我全部的感情,于他而言,却只是一个饭后笑谈。

我颤抖着问:“只是因为这样?”

“我雇佣你,只是因为你的声音和她相似,”他毫无留情地说,“现在你的声线受损,于我而言,和其他人又有什么区别?”

我惨淡一笑:“是的,你跟我说过的,要保护好自己的嗓子,不要让它受损,不要让你失望。”

“可你还是让我失望了。”

我用牙齿死死地咬住嘴唇。

在欧阳景对我下逐客令的第十四天,我实在忍不住了,给管家打了个电话,请求见他一面。

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病,发烧三十八度半,我将自己的病情如实告诉管家,希望能借此打动他。

实际上,我卑劣的手段确实奏了效,管家派司机接我上山,但对我千叮万嘱:“这不是少爷的意思,所以究竟能不能见到他,我也不敢向你保证。”

我在门外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收到欧阳景的答复,连我自己都感觉快要绝望了。可他的回答却是——既然来了,就留下一起吃晚餐。

我在长桌前坐下,在暖橘色的灯光下,他的脸显得越发白,我曾经开玩笑,说他是一只住在古堡里的吸血鬼。

“谢谢你肯见我。”我说。

他有些不悦地蹙眉:“我这里不是医院。”

“英国的药物对我来说药效太弱,”我说,“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要回国了。”

欧阳景并没有露出太惊讶的表情,对我来说如天大的事情,也同他没有任何关系。

“遇见你的这三年,快乐是真的,痛苦也是真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再过得那样孤单了。你可以试着站起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你可以重新开始。”

他挑挑眉:“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小姑娘同我说教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轻笑,看着杯中的红酒,一字一顿地说:“If I should see you,after long year.How should I greet, with tears, with silence(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我将以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他冷淡地说:“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这就是我深爱的人,因为太爱,所以连恨,我都舍不得。

在离开伦敦前,我去刻录了一盘磁带。录音机开始转动,我清了清嗓子,说:“你在听吗?”

“我知道,你其实已经不愿意再听到我的声音了,可是,”我努力扯出一个笑容,“就当是告别吧。”

我随手将诗集翻开,竟然又是那首《我在这里爱你》,这就像是一个极具讽刺的笑话。

“我的生命日渐疲惫,它向往无矢之舟。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遥远。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我开始歌唱。”

念到最后,我泣不成声,捂住脸,诗集从我的怀中滑落到地上。

录音机发出嘈杂的“吱吱”声,我伸出手,按下了停止键。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寂静无声,我的手还搭在录音机上,我用中文,对着一室飞舞的尘埃,哽咽地说:“我爱你,欧阳景。”

最初和最终的这一首诗。

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遥远。

我在这里爱你,欧阳景。

再见。

6.

回到中国以后,我开始过和大部分人无异的生活,上班回家,两点一线。过了两年,父母开始着急了,想法设法为我相亲,可是见过了欧阳景,在我看来,别的男生实在是太差劲了。也试着相处过,可每一次都无疾而终。

我开始渐渐习惯单身的日子,有一次,母亲忍不住问我:“你在英国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我麻木地回答,“我爱上了一个人,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爱我。”

又过了几年,有一天下雨,我在路边捡到一条躲在垃圾桶旁被淋得浑身湿透的牧羊犬。鬼使神差地,我走上前为它撑伞,同它在雨中一起等待它的主人。等了许久,便利店的老板才无可奈何地告诉我,这条狗已经被人遗弃许久了。

我收留了它,给它取名叫Lucky,因为欧阳景曾经不无嘲讽地说过,英国人的狗,不是叫Lucky就是Happy。有了Lucky之后,我的日子变得轻松许多,每次我想起欧阳景的时候,就会带着Lucky去散步。我们在滨江大道走了一遍又一遍,假装是在泰晤士河畔。

离开英国的第七年,Lucky也离我而去。我捡到它时它已经有两三岁,活到这个年纪,它在我怀中自然而然地离去,我也没有别的遗憾了。

又过了三年,第十年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出差,又一次回到伦敦。谈完合同,同事们知道我曾在英国留学,便要求我当导游带他们转转伦敦。

在泰晤士河畔的酒吧里,有女同事说:“伦敦真是一个适合恋爱的地方。”

“是吗?”我淡淡地笑,“其实我也一直没有好好转过伦敦。”

“都忙着学习了是吗?”

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欧阳景。这些年,对于欧阳景,我已经变得越来越坦然了。可在此时,却发疯一般怀念当年的光景,我坐在火炉边,轻声为他念书的时光。

第二天,我请了假,没有跟大家一起回国,凭着仅存的记忆,找到了他的住处。来迎接我的已经不是原来那名管家,新管家年轻得有些不像话。

他毕恭毕敬地问我:“小姐,请问您找谁?”

我轻声说:“欧阳景。”

他愣住,抬起头看我。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我颤抖着问:“他怎么了?”

他轻声说:“您就是,画像里的那位小姐吧。”

等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当年那位管家。他穿戴得一丝不苟,身材相貌竟同十年前并无多大变化。

他一瞬间热泪盈眶,他说:“小姐,少爷,少爷他,一直在等您。”

我淡淡地笑:“他等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我。”

“那一年,您母亲生病您回了中国,他在伦敦遭到竞争对手的恶意报复,右边胸膛中弹。”

我猛然抬起头,不敢相信地问:“他受了枪伤?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躺在医院的时候,收到下面的人寄来的您的照片,您和家人在一起逛街,混在人群中,再普通不过,无忧无虑,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在那个时候,少爷告诉我,他想要让你走。

“小姐,请您原谅他,少爷十几岁的时候所发生的那件事对他的影响太大。人人都羡慕少爷,生来就被命运眷顾,可对少爷来说,最大的心愿,恐怕只是抛弃这个家族,像普通人一样,简简单单地活着,可是他不能,所以他希望,至少小姐您可以。

“后来,他把小姐您赶走后,身体一直时好时坏,少爷他是在三年前离开的。那时候我一直想要告诉小姐,可是他不愿意打扰你。他去了中国,见过你一面,那天下雨,你站在街边为一条流浪狗撑伞,你等了很久,少爷也待了很久。”

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没有再醒来。

他长眠于我的祖国,这是欧阳景的意思。

他身陷地狱深渊,他不愿拉我入这魔障。

他自以为是地认为,他唯一能为我做的一件事,就是放手让我走。

我浑身冰冷,不敢相信,我说:“您同我开这样的玩笑,就不怕欧阳景生气吗?”

老管家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除了您,他再也没有试图想为谁站起来。”

我离开以后,欧阳景开始试着站立,可是他的肌肉萎缩得太厉害,身体又太过虚弱,稍微一运动就大汗淋漓,甚至心悸。一直到他离开,他都没有真正能站立,或者这也是他不愿意再见我的原因。

我站在铁门之前,双腿沉重得像是绑上了铅球。这紧闭的大门后,是英国残存不多的私人城堡,坐落在山顶,孤立于世。与之为伴的,只有天地间的日出和日落。

这里,曾经住在我深爱的人。

管家将我带到欧阳景的书房,还是十年前的模样,一切收拾得井然有序。书桌上,放着一盘磁带,我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当年我离开伦敦前,寄给他的那一盘。

我将磁带放进收音机,里面传出我十年前的声音,经过机器的处理,听起来陌生得恍如隔世。

我听见自己说:“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一切,你如此遥远。”

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我开始歌唱。

然后是大段的空白,磁带放到最后,自动翻面,在细微的“吱吱”声后,忽然,我听到了欧阳景的声音。

他说:“简简,我爱你。但愿你永远也不会知道。”

我毫无征兆地号啕大哭起来,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欧阳景,欧阳景,这世上,再也没有了欧阳景。

最后一次见他,他冷冷地对我说,我们再也不会见面。

身后,伦敦漫天飘雪。

岁月迢迢,一眼,就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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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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