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建议和对策 (一)改变审计方式 对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要多组织一些上下联动的行业审计,尽量采取上审下或者交叉审的方式,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政策和统一处理。同时,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审计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抽查,及时掌握和处理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行业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笔者分别参加了2014年全省扶贫专项红安县扶贫专项审计工作,2015年全省粮食直补浠水县粮食直补专项审计工作,查处地方套取粮食补贴、部分企业骗取扶食专项资金的案件,交叉审计效果十分显著。 应改变过去对农业专项资金的事后一次性审计,实行分年度、分阶段的对资金拨付各个环节的审计监督,变被动为主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对重点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专项资金,要尽量安排事中审计或事前审计,坚持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完善审计方法 采用分析性复核与现场实地调查相结合、点面结合等审计方法。将账面审计与深入乡镇、农户调查结合起来。就账、表、证进行账面审计,可以摸清农业专项资金投入的总体规模,掌握支出的结构;而在此基础上沿着资金流向,深入乡镇、农户及项目实施地进行检查,可以最终核实资金支出的真实性。今年在畜牧专项资金审计,我们对能繁母猪生猪养殖户补助就采取此种办法,对发放资金的真实性及时性进行抽查,抽查中既有养殖大户又有小户,审计的真实性得到了很好体现,也获得了被审计单位和农户的认可,效果很好。 (三)强化绩效审计 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主流,也是审计的终极目标之一。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我局连续几年都在探索中开展,从实际工作上来看,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科学地确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科学地界定项目绩效的高低。从当前状况看,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知识结构还不能完全达到绩效审计的要求,我区近几年开展了两次农发项的专项审计中,绩效评价都难以理想,主要是审计人员自身的知识水平无法确定某些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也无法评价某个项目绩效的高低。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外,还可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加入,对某些项目做出评估,这样可以从多种角度对项目实施及运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结论,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真正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加大处罚力度 审计情况表明,对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宽严适度。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吞国家财产和挤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对屡查屡犯、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要采取通报和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促进审计决定的执行和落实。同时希望政府和审计署制定和完善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实施细则,对审计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做出明确的处理规定和标准,使审计处理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促进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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