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参阅 | 一文粗识民国时期国军军衔制

 邓超越梦想 2016-02-16

 


中华民国国军军衔制度源起于清末新军,袁世凯肇建北洋六镇时即模仿普鲁士军制设立衔级。北洋政府将新军时代军官分为都统、参领、军校三等,各官等又分正副协3级的3等9级。图为清末陆军上等一级军衔。


1935年3月,颁布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一直沿用至抗战胜利。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实际上这一衔级是专为蒋介石而设的。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战结束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